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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执业生涯的一些趣事(一) [打印本页]
作者: 安安的爸爸 时间: 2012-6-1 12:48
标题: 执业生涯的一些趣事(一)
本帖最后由 安安的爸爸 于 2012-6-2 11:14 编辑
很奇怪,作为律师执业10多年来,我很少办理刑事案件,好象只办过一件,或许是对办理刑案的抵触,因为律师办理刑案,对比民事案件,风险还是挺大的,一不留心就是踩雷区。
又有点意外的,今年居然代理了两件刑案,当然,都属于义工性质的,纯粹是学雷锋,郁闷死我了,呵呵。因为都是哥们找过来的,撇不开的情面啊。
一件刑案是一哥们和女朋友晚上出去吃饭,哥们喝了一小枝二锅头,起因是不打算开车,让女朋友开车回家的了,但阴差阳错的,女朋友居然胃疼的厉害,说开不了车,于是,也抿了一小口白酒,或许是想暖暖胃吧。饭毕,女朋友胆子小,因为喝了一口酒了,加上身体不舒服,就不愿意开车了。哥们就想,反正饭店离家也很近,不到2公里,开车应该没问题吧。后来这行为被我批判为胆肥、不聪明的做法。
安妈是告诫过我的,喝酒了绝对不允许开车,宁愿打车回家。安妈就是我的领导,所以,领导的指示我是一定要坚决执行的,因此,虽然偶尔有喝酒的行为,但一贯的做法是把车给扔了,打车回家。这哥们居然敢违反我领导的指示,我嘲笑他,你这不是胆肥是什么?
哥们酒量很好,毕竟是经常泡吧唱K的常客,所以,他觉得喝了一点酒了,对开车木有影响。我又嘲笑他,敌情不明呢,你开啥车啊?还告诉他,年初参加某单位的年会,同桌有一个深圳电视台儿童频道《饭没了秀》的导演(该档节目在深圳还算是挺热门的),基于拉拉关系,将来有可能让安安上去露脸的考虑,那晚我跟她碰了一次杯,就喝了一小口红酒。我酒量天生地浅,过往的经历是逢喝必醉,其实喝得并不多,多数是一枝啤酒。因此,那天散场后,我还是担心被吹出有酒气来,其实,就是一小口红酒啊,估计不到0.3毫升,至于吗?但是,我胆子太瘦了,内心还是忐忑不安。所以,出门后首先去便利店买了2枝矿泉水,使劲地漱口,先让嘴里没酒气。完了又给交警的熟人打电话,问今天晚上是否查车,获知警察同志也休息的情况下,我才放心地开车回家。
该哥们开上车后,没多久,然后就转弯就了另一个路口,就被警察拦到了,按他说法是不到1公里。据说,普通人在遇到一些突发事件的时候,应对起来总是不会完美的。因此,哥们的处理就存在着一些问题,他不愿意对着测试管吹气,当时的想法就是打死了都不吹,拖上一段时间,估计酒精挥发了,那可能酒精含量会降低一些。其实,他当时不知道,他的想法是错误的。因此,他被强制拉到醉架处置中心,一抽血,酒精含量是83.5,超过了醉驾80的高压线,然后就被办理刑拘,送去看守所了,涉嫌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
该哥们在被刑拘的第五天被取保出来了,说是女朋友花了3万元找人帮忙的。这里需要普法一下了,因为很多人不知道这些事情,因此,亲朋好友一旦因醉架被刑拘之后,就很担心着急了,内心的想法就是他在看守所里面遭罪了,想找关系把人捞出来,也就是法律上说的取保候审,这捞人嘛,总要出成本的,于是,少花钱的,也花个3-5万,花多的,那就是6位数了。其实,这完全没必要,当然,如果在没刑拘之前,找对门路的话,那是可以把这样的事情给抹掉。刑拘了,再花钱找门路,那就完全没必要了,因为,这几乎不可能抹掉了,顶多只能办理取保候审的事情。而这种情况下花钱办理取保候审,完全是花冤枉钱。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对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因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规定,只能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肯定不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故不能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加上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比较清楚,都属于流水线作业了,因此,一般在3—7天以内,案件一定转给检察院或法院,这时,检察院或法院会主动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所以,花钱找人办取保候审完全没有必要。
哥们出来之后,就来找我了,想我帮他办理后续的事情。熟人嘛,碍于面子问题,加上案情的确超级简单,也不好提什么钱的事情了,于是,也就做一回白求恩了。
哥们出来后没多久,案件开庭了,开庭很简单,好象没用3分钟就开完了。之后就是不能说的一些过程了,然后过了一星期,案件宣判了,根据他的酒精含量,被判危险驾驶罪成立,判处拘役一个月,缓期执行两个月。应该说,这个结果是能争取到的最轻的一类了。
这起刑案就落下帷幕了,其实,这个案件没有什么可以值得说的地方,虽然可能会有一些律师把这样的案例作为成功案例来吹嘘或宣传,毕竟,判处的刑罚是法定刑里最低的一档了。我这里想跟大家简单说说这个哥们进入看守所的5天4夜,哈哈,也让大家了解一下陌生的、不为公众所了解的看守所。
哥们进去看守所的时候,内心是很恐惧的,因为,在他印象里,这里被关的都是坏人,什么抢劫的、盗窃的、强奸的、故意伤害的之类的。刚进去的第一天,仓头就问他:犯了什么事情?答:醉酒开车。仓里面都知道,犯这些事情的人,很快会出去的,等仓里的兄弟出去了,还可以往外带点口讯什么的,因此,一般不会为难这些人。但是,处境肯定是没那么好的了,说是一个仓,有一大大的床铺,睡觉是这么安排的:老大睡在最边,老大睡的铺位,铺有厚厚的几层被子,就跟席梦思床垫一样,老大是有被子盖的;在离老大大概50公分的地方,是老二的铺位,铺的被子要薄一些,离老二30公分的地方,是老三的位置,被铺又薄一些,然后是老四,离老三大概10公分。这四个在仓里属于特权阶级,就是可以不用干活的,小便不用蹲着尿的,吃的优先。当然,要享受到这些,据说是要花钱孝敬的,大概每月二、三千吧,而且,还要认识人才能把钱孝敬出去。其他人属于普通阶层,也就是不用花钱或花不出钱的,这里面也要区分对待,比如:有打招呼的,会关照一些。普通阶层的床就是床,没有床铺一说,普通阶层的睡觉姿势是这样子的:就跟沙丁鱼的罐头一样,A的头在一边,脚在另一边,紧紧地挨着B,B是倒过来的,头在A的脚边,脚在A的头边,然后B紧靠着C,C又倒过来,以此类推……,据说,人多的时候,床上挤不下了,还有些人犯是要睡在地上的。当然,应该说这里面盗亦有道的,比如说,大家最不愿意干的洗厕所的活,老大是分配给一个强奸犯干的,因为,仓里的人全部都看不起犯强奸事的人。
好象讲上面这些没什么意思,还是讲点趣事吧!
趣事一:
第二天,仓里的老三刑满出去了,老三是文书,管仓里进来的人犯的资料登记的,因此,管教来仓里要找一个新的文书。
管教:你们这里有谁是大专以上学历的?
只见举起了一只手,是哥们,他回答:我是大学学历。
仓头赶紧出声示意:哎,他不行,他是醉驾的。意思是,他没几天就要出去了,选他做文书,没几天就要再重新选过了。
管教:你们这里谁是中专学历的?
又举起一只手。
仓头又赶紧出声:他不行,他是在江苏犯事。意思是:异地被抓的,当地的公安机关,没几天会过来把人给提回当地去,因此,他也不合适。
管教:高中学历呢?
这回,还是只举起了一只手。
仓头又示意:还是不行,他没钱。意思是:他孝敬不了,而做文书属于特权阶级了。
管教:初中学历的举一下手。
这次,总算举起了
3只手。
管教就从这里面对比了谁的字写得最漂亮,然后,管教就选了一个花钱最多的人。
哥们事后跟我说,多可悲啊,你想过没有,30多个人,只有6个人是初中以上文化。我汗一个。
趣事二:
仓里聊天。
哥们问某犯人甲:你是因为什么事情进来的啊?甲就是高中学历那个。
甲答:我看别人用苹果手机,挺羡慕的,我就想要部苹果,所以偷了苹果手机。
旁边的乙告诉哥们:他一共6次偷了6部苹果手机,第6次被抓的。
哥们“嘶”的一声,吸了一口凉气:我日,你想要部苹果手机,你干嘛偷6部啊。
甲:偷了6部,都是山寨的。
哥们“扑通”一声,倒下:我日,你这运气也太牛叉了吧。
哥们问某乙:你又是犯了什么事情啊?
乙:抢劫。
甲报复式补充:他在同一个地方,一共抢劫了3次,最后一次被埋伏的警察给抓了。
哥们震惊:我靠,看不出你还是个高人啊,跟警察玩心理战术,让警察觉得,这里已经被抢2次了,估计嫌犯不会再到这里抢劫的了,谁知道警察死心眼,还在这里伏点,这就把你抓住了,这不是你的问题啊,不是你不够狡猾,而是警察太笨了,结果笨警察就抓到聪明的劫犯了。
乙面无表情地回答:我不认识别的地方,我就知道这个点。所以,我只会在这里抢劫。
哥们“扑通”一声,又倒下:苍天啊,原来不是你太聪明了,是我聪明过头了。
哥们问某丙:你是哪里人啊?
丙口齿不清:广西的。
哥们:什么原因进来啊?
丙还是口齿不清,加上浓重的口音:卖淫。
哥们一看丙长得挺龌龊委琐的,个子还挺小,瘦瘦黑黑的:你大爷,就你这样的卖淫卖得出去吗?
旁边的丁赶紧告诉:强迫妇女卖淫。
哥们恍然大悟:哦,这还对了,我说要是你卖淫的,你不早饿死了。
作者: 小小香儿 时间: 2012-6-1 12:55
我是来抢沙发的!
作者: 琅矸 时间: 2012-6-1 12:56
看来只能抢个板凳了~
作者: baalys 时间: 2012-6-1 13:03
呵呵,喜欢那个偷苹果手机的故事。。。
作者: 桃花依然 时间: 2012-6-1 13:04
抢好位置再看
作者: yolanda_lu 时间: 2012-6-1 13:15
我觉是是安爸编出来的。
作者: 酒香巷深 时间: 2012-6-1 13:22
谢谢分享,又学了一招法律常识
作者: 浅井 时间: 2012-6-1 13:41
本帖最后由 浅井 于 2012-6-1 13:52 编辑
安爸的沙发真难抢!
非常期待二啊!
作者: 梦儿82 时间: 2012-6-1 13:42
不错的分享。
作者: 铅华淡淡 时间: 2012-6-1 13:49
笑shi我鸟
作者: 桃花依然 时间: 2012-6-1 14:04
知道以后钱钱要花在刀刃上了
作者: 偷心小白 时间: 2012-6-1 14:27
很搞笑啊 哇哈哈
作者: angellhx_雪伦 时间: 2012-6-1 14:46
又普及了法律常识,谢谢安爸!
作者: 前世百合 时间: 2012-6-1 16:09
呵呵,看了真让人开心~~
作者: 蟹蓝 时间: 2012-6-1 16:44
先感谢安爸给我们普及了下法律知识,虽然这方面的知识我希望一辈子都用不到,但是就当增加知识了
话说安爸,仓里的老大得交多少钱才能作上呢
作者: mystruggle 时间: 2012-6-1 17:00
安爸富有搞笑的天分
作者: yaoming3 时间: 2012-6-1 17:02
号子里的事真稀奇啊。有趣。比越狱版的经常多了。
作者: TFHR 时间: 2012-6-1 17:08
普及法律了,这个醉驾还真是不能一般的忽视!
作者: 顽主 时间: 2012-6-1 18:09
围观,安爸的文章就是叫座!
作者: 琅矸 时间: 2012-6-1 18:26
啊~抢个了个板凳,现在读完了。
抒发一下读后感吧~
。。。
这个。。。
这个。。。。。。
真的。。。
还。。。挺逗的~
颇有感触啊~我有认识的一个朋友
为人很仗义,人也厚道。但是就是比较容易被抓进局子
原因是他一个叔叔是警察局的领导
外加比较无事,比较容易生非。
所以有时候不管是不是跟他有关系他很容易被警察“眷顾”
以前也有听他淡淡的提过,讲一些跟警察周旋的故事
唉~
笑着讲着这些看似有趣的故事,眼里总是有种别人看不透的伤啊~
作者: 宇一子衿 时间: 2012-6-1 20:25
蟹蓝 发表于 2012-6-1 16:44
先感谢安爸给我们普及了下法律知识,虽然这方面的知识我希望一辈子都用不到,但是就当增加知识了
话 ...
作者: 中人网总经理 时间: 2012-6-2 07:21
难怪安他爸受欢迎啊,,,
如果教育能更普及些。。。估计。。。
作者: 乖巧猫猫 时间: 2012-6-2 09:09
安吧出版的趣事必读
留爪···
作者: lzg043 时间: 2012-6-2 09:13
看来哪里都一样啊,办事就得花钱。。哎。。。。
作者: manyxujun 时间: 2012-6-2 10:43
谢谢分享
作者: haoed 时间: 2012-6-2 11:31
这是现实版的《监狱风云》哈
作者: 锡城风 时间: 2012-6-2 12:03
来晚了~~慢慢看 ~~
作者: xuefairy 时间: 2012-6-2 12:33
安爸介法律知识普及得很好哇,介些仓里的都是银才呀
作者: gbgood 时间: 2012-6-2 13:28
心情高兴
作者: 糖糖2003 时间: 2012-6-2 13:30
来看趣事的
作者: ~~#幽蓝#~~ 时间: 2012-6-2 15:46
看过了,笑过了,撒花,给分,走人,可是呢,改版以后我找不到大捧的鲜花在哪里了,先欠着吧~~
作者: 如沏茶 时间: 2012-6-2 17:18
呦~~来晚了,还好,想学不嫌晚啊!
作者: 未之区域 时间: 2012-6-2 17:54
不仅学习了知识,还娱乐了一回,开心!!
作者: ayls 时间: 2012-6-2 19:07
呵呵 有意思~~
作者: 平安一路行 时间: 2012-6-2 23:06
安爸的段子就是强!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2-6-2 23:14
安爸这座大神将屹立不倒!
作者: qangel 时间: 2012-6-3 01:30
实在是牛X级别的安爸
作者: 平安幸福 时间: 2012-6-3 07:41
大家都说法律普及方面的事情,我就不说了。
安爸说的"领导的指示我是一定要坚决执行的"。工作如此,生活也如此。在单位上班听顶头上司的,在家里过日子听家庭一把手的领导。
作者: 诱人的浅笑 时间: 2012-6-3 08:52
"安安的爸爸 在主题 执业生涯的一些趣事(一) 中提到了您
@灰色蝴蝶 @菡萏 @瞬间&永恒 @司马弓钦 @秋风依旧 @芋儿 @咖啡厅 @yinger_72 @loulan777 @上善若水2010 @柳絮轻舞 @haoed @anjingdeying @蓝旗人 @axinHR @乌 ...现在去看看。
."
帮我看看,什么地方提到我了
作者: 姚宝贝 时间: 2012-6-3 10:45
原来是酱紫的呀。。。
作者: 天天向上大斌 时间: 2012-6-3 19:34
安爸,好笑
作者: ping52 时间: 2012-6-4 08:14
哎呦我的肚子唉,安爹你太搞笑了~~~
作者: 祖朝野 时间: 2012-6-4 08:15
晚了晚了,赶快的顶一下。
作者: sh1985l 时间: 2012-6-4 09:24
里头的趣事真不少啊
作者: sherryPY 时间: 2012-6-4 09:48
太搞笑了。果然受教育程度与违法数量成正比么?
作者: hylucky 时间: 2012-6-4 10:31
乐死我了,这是段子呢还是真事啊
作者: laken 时间: 2012-6-5 10:04
安哥快成藝術家了,案例都那麼有趣!
作者: maoxiaoqiu 时间: 2012-6-5 10:51
呵呵额呵呵。。。。
作者: 一叶一年生 时间: 2012-6-5 13:47
太牛啦
作者: yhbk999 时间: 2012-6-5 17:23
我是来打酱油的
作者: 卡布奇诺和我 时间: 2012-6-5 17:59
哈哈。。。不错。。。。顶一个。
作者: 上善若水2010 时间: 2012-6-5 21:59
前段时间去过一次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结果在法官开庭前10分钟达成了和解,当时想到了安爸,呵呵,谢谢您给的智慧。第一次看到穿法官服的人,感觉威严的。。。。。
作者: leo3560 时间: 2012-6-6 15:56
niubi 牛逼
作者: angel5698 时间: 2012-6-8 12:39
总结:家人喝酒了要极力阻拦开车,不要抱侥幸心理。附加一条:自己车技不行包括身体不舒服也不要轻易代驾(本人亲身经验,本人为女驾驶新手,一次代驾一不小心出了个小的交通事故,人没事,钱花了不少)。交通安全不是游戏。另外,让某些人好好看安爸这篇文章,看还敢不敢酒后开车。
作者: 南京杰邦人才 时间: 2012-6-13 11:05
哈哈哈
作者: 梦想纷飞 时间: 2012-6-13 14:46
学习了
作者: 白羽青眸 时间: 2012-6-16 13:37
呵呵,有意思
作者: 幸福的篮子 时间: 2012-6-17 20:35
作者: 小华小盆友 时间: 2012-6-18 14:52
苹果手机~
作者: 南京杰邦人才 时间: 2012-6-19 10:30
作者: woshimuy 时间: 2012-6-19 11:18
有趣啊~~~~~~~~~~~~~~~
作者: 斗草 时间: 2012-6-21 15:50
安爸太幽默了,呵呵
作者: reaper_329 时间: 2012-6-21 17:13
谢谢安爸的分享~
作者: 漓江冰雨 时间: 2012-6-30 14:21
感谢安爸,酒驾的案例,经典地学习了。后半部分,够趣!
作者: ┢┦aΡpy 时间: 2012-6-30 23:35
发都是琐琐碎碎
作者: 蓝旗人 时间: 2012-7-11 09:00
支持老安!
作者: redstard 时间: 2012-7-11 09:16
哈哈 挺有趣的文章。
作者: 锦年 时间: 2012-7-11 09:28
看了那些趣事,笑了。。。
作者: silversea 时间: 2012-7-15 19:00
谢谢分享
作者: 小李飞刀5 时间: 2012-7-27 17:27
蛮好的~~~
作者: Rheba0186 时间: 2012-9-12 10:24
标题: DeAngelo Hall Jersey
Chandler News
Batch Teachers
Tim Hightower Jersey Redskins
Paul Posluszny Jersey Jaguars
Brandon Banks Jersey
Gabe Carimi Jersey
Meachem Schoolmate
DeAngelo Hall Jersey
Sedrick Ellis Jersey
J.J. Watt Jersey Texans
Matt Ryan Jersey Falc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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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ren McFadden Jersey Raiders
Logan Mankins Jersey Patrio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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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ana Moss Jersey Redsk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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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 Williams Jers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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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蓝115 时间: 2012-9-14 11:39
蹲得真欢乐,也算是人生难得经历了
作者: 雨是云的哭 时间: 2012-10-15 17:06
呵呵呵,真有意思。快乐学习
作者: sigrid 时间: 2012-12-3 09:41
您太有意思了,膜拜一下。
作者: 离颜素锦 时间: 2012-12-3 16:56
太好玩了!
作者: birdfly_mien 时间: 2013-4-26 11:16
哈哈,笑喷了
作者: 话不多_才怪 时间: 2015-5-13 14: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RUCE-SOO 时间: 2015-5-13 14:44
我感觉像在看段子
作者: kittyhello 时间: 2015-5-20 15:29
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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