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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末位淘汰的员工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吗 [打印本页]

作者: decy    时间: 2012-6-8 09:10
标题: 末位淘汰的员工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吗
作为以销售为主的公司,公司有规定没达到销售业绩,6个月实行末位淘汰制,如果真的给淘汰的销售人员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吗
作者: 宠着小猪    时间: 2012-6-8 09:44
必须的!~
作者: wxwaiting    时间: 2012-6-8 09:45
只要是公司方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都需要发经济补偿金
作者: 绿色的天空    时间: 2012-6-8 10:17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以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a68967    时间: 2012-6-8 11:02
应该支付
作者: 回眸谁浅笑    时间: 2012-6-8 11:10
肯定要支付啊
作者: 番茄花    时间: 2012-6-8 14:09
这个赔偿金肯定要给的,或者公司可以考虑适当调整末位淘汰制,改为年度。
作者: 西湖树影    时间: 2012-6-8 16:24
番茄花 发表于 2012-6-8 14:09
/ e8 i( A1 ~; H8 Z3 j  N4 z这个赔偿金肯定要给的,或者公司可以考虑适当调整末位淘汰制,改为年度。 ...
2 y+ F, X3 }; k; E7 w: D
改为年度就不需要赔了吗?
作者: TOHEY    时间: 2012-6-8 16:35
不光补偿那么简单,弄不好需赔偿。
作者: 杰威尔    时间: 2012-6-11 16:30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2-6-8 09:44 " N& j6 b) _. A" _1 B7 Y" Z" y+ i
必须的!~

; V+ p$ p/ O  J/ Y) X( f还是外地正规啊,在徐州的话什么补偿都没有。
作者: sawata    时间: 2012-6-11 16:40
销售业绩月度,年度都是具体的规定的,员工即使完成了业绩,可是根据公司的末位淘汰制仍然是要被淘汰,如果不具有法定解除条件,那么就靠这个末位淘汰制肯定是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作者: lola.li    时间: 2012-6-11 16:53
杰威尔 发表于 2012-6-11 16:30 * P5 V) }  w3 l2 v' h. z
还是外地正规啊,在徐州的话什么补偿都没有。
( l' m# Z+ d+ s0 p! H0 Q- I! _, q
这个应该不是区域性质的规定吧?这个是《劳动法》规定的呀!所以徐州也要补偿的哦!
作者: 杰威尔    时间: 2012-6-11 16:57
lola.li 发表于 2012-6-11 16:53
  p  f& J- m2 N0 X. O) W6 m这个应该不是区域性质的规定吧?这个是《劳动法》规定的呀!所以徐州也要补偿的哦! ...
+ u( X" ~2 x  J. Y) U; P
兄弟,你错了!在徐州只有 极少数 大企业才有《劳动法》可谈,徐州的大环境就是低工资、无福利,双休只是个传说。。。更别提补偿了。
作者: xrktina    时间: 2012-6-11 18:18
经济补偿金是要给的
- }+ T9 N+ x! N但是建议末位淘汰制慎用,合法举证较难,弄得不好就变公司单方违法解除了
作者: 天天向上大斌    时间: 2012-6-12 16:14
这个要的
作者: 南极人    时间: 2012-6-12 18:03
深圳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行为。
作者: hrmst    时间: 2012-6-13 09:28
要给,毫无疑问。
( m0 y/ M: X) L7 _" ~+ y+ @5 c但有些企业操作手法有很多,打擦边球。
作者: 一半饺子    时间: 2012-6-13 09:42
肯定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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