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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新女职工保护规定 还有一个月的晚育假吗?江苏 [打印本页]

作者: rong0712    时间: 2012-6-9 17:58
标题: 最新女职工保护规定 还有一个月的晚育假吗?江苏
本帖最后由 rong0712 于 2012-6-9 19:25 编辑
9 a3 X  m; {% e& o% G& D: E+ e" ^
( \- y) Y! I! v% c. m1 Z: m9 M* i《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x! `: }8 C* Z" v* t& n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Z; U$ \( {9 F6 X7 u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g% {3 D1 w" K  R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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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女职工保护规定 还有一个月的晚育假吗?
  y- l& D8 `: o# e/ o, {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如果请病假该怎么发工资呢?
; R, u! o4 a( F/ b! y5 M# D  R请各位同仁指教。
8 t; f$ ~: u! L& c# f$ @! ~# \( @
作者: TOHEY    时间: 2012-6-9 19:22
晚育假当然有,一般在当地的计生条例内规定。
作者: rong0712    时间: 2012-6-9 19:31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 \5 t5 b  c, t& F/ p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 y; i" Z+ [: z! h+ E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1 w" [  g8 {2 h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2 w* O0 H1 L7 o" x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M, D7 x" y3 P! ~8 [. w# j

作者: 前进的蜗牛    时间: 2012-6-9 20:44
额 受教了
作者: 山村牧童    时间: 2012-6-9 23:32
晚育假期事项最好参照当地的一些法规,各地的有所区别哦!
作者: 平安幸福    时间: 2012-6-10 16:46
我们公司的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请病假,如果请假手续齐全,按病假工资发放,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B2 F9 j6 L. O5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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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作者: myhr52    时间: 2012-6-11 09:08
有的,虽然这个法规没有说明,但同时其他法规的关于晚育的政策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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