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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企业是否要支付补偿金 [打印本页]

作者: 旅行de意义    时间: 2012-7-13 15:28
标题: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企业是否要支付补偿金
      如题。原来一直不知道,以为,合同到期,大家好聚好散就可以了,不存在支付赔偿金等问题,所以想跟大家确认下。
# q5 w+ s7 Y2 C# {0 ~3 ]      如果要支付赔偿金,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哪一条?我找了半天好像没找到?比如单位是签的3年的劳动合同,那是不是就要支付每年一个月的的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就是3个月的月工资?为什么我看到的有些案例上是3.5个月的赔偿金。还请诸位帮我答疑解惑!小生不胜感激!
作者: nerolia    时间: 2012-7-13 15:46
本帖最后由 nerolia 于 2012-7-13 15:49 编辑 $ i: q# N/ M, Q4 i0 I& h6 ^

# k6 [5 H( Q; p, {这个问题坛子里很早就有人问过了,可以参考夏律师的案列:  K. l3 j- i1 H  W, ~  w
夏燕峰律师谈劳动法: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例】
     王某2008年1月入职某电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12月,电子公司人事部向王某发书面通知,告知公司将在其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王某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电子公司予以拒绝。王某不服因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裁决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夏燕峰律师分析】
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后拒付经济补偿金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而未续约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适用于以下情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延续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自己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起算时间为2008年1月1日。
在本案中,电子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电子公司应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Q, [7 Y5 \6 O4 [6 r6 R6 A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2 t5 N' p, o& @" w/ r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 \1 ]8 [. U# Q% |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 P+ P' _4 M/ G( e! b) V9 Q8 G: w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 a( l3 V! r1 B/ s( f% w7 a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E5 X" g3 l8 a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P9 L* y0 y' ?2 N2 r0 p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o8 L7 U3 v8 Q3 b(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 D6 a7 u3 G2 N; u  s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S+ I( g6 l) F/ P) v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 S4 v: g. i; R7 s5 u& |4 Y# c- i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8 j4 p- A. E* o6 J* N4 m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m$ D$ E: j5 J+ {9 o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 _7 m9 c* S+ O0 J0 X# t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 b+ l! |0 X8 h* b, z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HR应对】
  1、用人单位在对于要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中终止前及时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表明“愿意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员工书面表态同意与否。
2、对于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C+ s7 ^$ g/ _) U- X0 _0 Z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30071&reltid=648726&pre_thread_id=0&pre_pos=1&ext=& N2 i  a' j0 y3 G$ {

作者: 山村牧童    时间: 2012-7-13 16:39
简单说(除开特殊情况):企业不愿意续签的就要给钱钱,员工自己不愿意续签的就不用。
作者: hymm    时间: 2012-7-13 16:55
学习一下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7-13 17:05
很简单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上就能找到答案,板凳说的是对的。
作者: menydorhing    时间: 2012-7-13 17:40
学习了( C/ X0 _) s1 p) y) }

作者: 一生一会    时间: 2012-7-14 00:32
深入学习了。
作者: helen703    时间: 2012-7-16 10:57
正遇到此类事件,学习
作者: 凌凌123    时间: 2012-9-7 16:30
即将遇到这个问题,曾经一些同事都没能把握好自己的劳动权利,真不知道轮到自己会怎样,真是有点力不从心啊。关键看企业有多少后台撑腰,还是钻了怎样的法律空子,我们企业现在通过一个人事代理中介把我们这些奴隶给PK了。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9-7 16:32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楼主要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menglunancy    时间: 2012-9-7 16:37
要支付的,除非员工自己明确表示不想续签。
作者: 格格驾到    时间: 2012-9-10 22:27
凡是企业不续签的,都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作者: hrmrl    时间: 2012-9-10 22:59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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