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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怀孕,项目结束,解除劳动合同,你将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wushijun    时间: 2012-7-16 10:49
标题: 员工怀孕,项目结束,解除劳动合同,你将如何处理?
本帖最后由 wushijun 于 2012-12-17 13:38 编辑
6 Y1 Y2 j' E& ?# i, o/ u- L0 ?3 x6 X/ x; i! a# Q( g5 P$ f
事件:' {9 H) s/ T; p3 w% L
      A公司为营销公司,由于公司的业务性质,会在全国各城市设立营销项目,并在本地招聘人员,完成项目。现在,由于A公司运营变化,将结束此业务。其中员工D已经怀孕8余月,计划在8月初请产假,9月初生产,该员工已经在A公司工作有3年时间,并表现很好,业绩也很好,收入约6500元/月,底薪1600元/月,现在该项目结束,A公司想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现有以下问题:
, {$ @+ X9 O, C- Q6 C6 A        1、如果你是HR你将如何处理?
: x4 t$ H3 s5 v% Y1 e        2、处理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赔偿或补偿,您将如何计算和衡量?有哪些条款支持?
- @- a. O% U# V- ?8 [: D: _1 [8 k        3、如果你是该员工,你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哪些条款支持?
  `8 e# ~- m7 {; V% [) n/ f$ l7 F' M  U+ ]4 Q4 {
以上表述如有不明白的,请尽管提问。谢谢!

9 d/ i! G3 H0 d# K# F
3 p; o9 I* q4 B% ^+ `1 |7 g& U各位同仁,我已经把处理结果及处理思路给大家分享了,请大家链接: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20665&fromuid=658031
5 t5 d3 _* _: h
作者: wushijun    时间: 2012-7-16 10:54
该案例还在处理中,如果盖到200层或已经处理完成,将与大家分享处理情况。呵呵!
作者: 雅马哈52    时间: 2012-7-16 11:33
试着回答下,我也在学习中。。。
3 E( F  R9 d9 r$ L8 T4 e1、如果你是HR你将如何处理?首先保留能够证明这个员工是因为项目才招进来的证据,因为劳动法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如果有这么证明的话,企业要承担的责任就少很多。' K$ G, I0 H! q& S$ |
2、处理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赔偿或补偿,您将如何计算和衡量?有哪些条款支持?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金4 m- T  H# I9 v# J; L
3、如果你是该员工,你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哪些条款支持?因为项目结束导致合同要结束,试着与公司协商调岗,如果不行,那只能要求公司进行补偿了。。3 Z; W  Z$ w" T7 n( z$ ?
( @/ C3 |' n/ a. h% t
恩 自己的看法,期待资深的人回帖,学习学习
: B% m. I0 k1 {, L& h
作者: 雪霜    时间: 2012-7-16 15:33
1、这样的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5 c# ]1 E. k; x6 Z- [  ]3 s6 t2、如果解除就是违法解除,赔偿是6个月工资。。。可能还要支付员工三期期间的补偿。。1 _. `$ ^5 r# J) V+ E. o, q  D7 p7 X* e
3、就依据三期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能协商调岗也行,不行的话肯定要公司给我满意的补偿才会同意。。
作者: beidao    时间: 2012-7-16 15:58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3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安排其调岗,如不同意,给予经济补偿,可以解除劳动关系。4 V" J4 J. H: _5 ~+ `
2.补偿金的话,应计算到3期结束。
作者: moke2012    时间: 2012-7-16 16:26
谢谢 有用的好东东
作者: 快乐的永远向前    时间: 2012-7-16 16:38
这个比较棘手。而且本着人性化立场,我想公司应该调剂到其它单位去。
作者: moke2012    时间: 2012-7-16 17:29
我坚持认为不能开除孕期员工,处于道德和公司整体形象来讲都是不该的。其次开除这样的员工是国家不允许的,代价很高。
作者: 碧池生春草    时间: 2012-7-17 08:44
beidao 发表于 2012-7-16 15:58
4 z3 \# |9 }0 O6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3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m+ U5 Z# i1 O6 u( V
同意第一点,问题是第二点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持?如果是三期结束,是按多少的标准计补偿金?
作者: 莴苣    时间: 2012-7-17 09:05
分析:1、公司项目结束,但是公司还存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解除三期女职工。三期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z& B3 A6 V1 F! E: [* a9 O

# j, a1 F  X" K2 ]2、如果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一定要强行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三期女职工可以要求恢复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恢复期间的工资。如果三期女职工不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O) A: x# M7 i

$ G0 ~0 H* Z, }' i3、根据以上分析可知,三期女职工不能要求三期相关补偿。对三期女职工的保护在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支付补偿也不能解除。其他职工可以解除,只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 ~* m( x& t" F; p5 j) r

+ E% c. ~' ^2 b! ~9 j1 }  V$ ?4、这种情况下,三期女职工可以跟单位协商。
& w6 w3 ?+ e5 n2 T
5 ?1 x! O: Q% q& V3 Y1 o
作者: moke2012    时间: 2012-7-17 09:48
moke2012 发表于 2012-7-16 17:29
, J  z' K+ w; @$ }& ~, J我坚持认为不能开除孕期员工,处于道德和公司整体形象来讲都是不该的。其次开除这样的员工是国家不允许的, ...
3 i9 z; D0 N2 Z/ h5 L  K
协商 单方面的协商吧 孕期员工不同意解除呢 强制解除肯定不成  如果非要解除多赔偿点吧
作者: 雅琦    时间: 2012-7-18 09:56
1、该员工属于三期员工,原则上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 }- v9 }; p  u8 K& s# w& p7 Z) Y2、如果缺属公司经营原因导致的必须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按照相应的法律给予经济赔偿,另外工资发放至其哺乳期结束。
作者: 雅琦    时间: 2012-7-19 14:18
劳动关系原则上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下,是延续到哺乳期结束的。
作者: 银牛    时间: 2012-7-19 15:04
  三期内的员工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项目结束不等于公司解散,公司还在,合同就必须履行。即使协商,也要延续到三期结束。三期内不是补偿,是按正常合同履行。: I% U. ]0 f6 w0 E2 [4 o

作者: llcft    时间: 2012-7-20 10:55
本帖最后由 llcft 于 2012-7-20 10:56 编辑 ) w8 ~) u4 S, p1 ^$ ?& w2 o8 n" `% g
3 y% G* V! h7 w! ^, _0 a, m' \
想问问  如果签订的是“已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能解除吗?# Y4 x" v, s& e
  6 m) w0 W7 Q9 Z0 m7 E. N
# ^8 D3 H  I7 L( ~1 d

* R. F$ L- ]1 p" h4 N1 T如果签订正常的劳动合同,那是肯定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在公司允许的情况下给她批假,等生产回来后,进行岗位的调动。
作者: haapy张小静    时间: 2012-7-20 16:31
1.如果我是HR,会建议公司对该员工进行换岗而不是开除,因为开除风险太大。
$ h3 v) O: M5 N( M: P. r) p( [2.合同不续订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但因为是三期期间,肯定还需支付经济赔偿金,这个费用就需和员工进行协商了,不是简单按照法律上规定的就能操作的,毕竟三期女员工不是随便能动的。
2 [3 t/ X8 D+ M2 U3.如果我是该员工,则会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直到三期结束。
作者: nini320728    时间: 2012-7-23 17:18
项目结束,公司还在,这样的情况可以给员工调岗吧。9 C0 }, P4 u# O% Y
三期的员工原则上是不可以解除的,除非她本人提出或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2 ]7 U! s: q0 |0 X/ V
事件中也提到该员工表现很好,业绩也很好,现在的项目结束了,以后如果有新项目该员工是否还是能发挥很大的作用的呢2 `% i% e4 R7 L  q# Q# D& j

作者: xrktina    时间: 2012-7-24 09:40
1、如果你是HR你将如何处理?  1 h) T# _) |6 N
就这个事情来说,从法定上,如果不是签订的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那这个人以重大客观变化来解除很容易出现瑕疵,因为项目撤销了,并不代表签订合同的主体撤销或者公司无法提供其他合适岗位。而且这样操作也可能需要支付补偿,所以个人认为建议协商解除。但处理方案的话个人认为还是要看公司的一个决策。第一个,如果人员不错,本公司工龄也长,有合适的岗位,人性化的角度是可以安排相应其他岗位或项目。第二个,如果公司确实考虑成本,或没有很合适的安排,可以协商解除,给予适当补偿。* E( A) V, `1 N0 B& b; o
2、处理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赔偿或补偿,您将如何计算和衡量?有哪些条款支持?
3 B9 N; `1 ]$ ^3 w/ G6 O. K( w+ |3 k至于补偿金的话,一般正常是3个月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代通知金,到三期末的工资一般是不需要支付的,当然三期的问题还需要注意下地区政策,各地会有区别,如果是贡献大,公司也可考虑人性化额外补助一部分,毕竟女职工怀孕也不容易,在公司也贡献了多年
/ {8 v6 k# d6 j2 l% P6 I5 D6 ~3、如果你是该员工,你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哪些条款支持?
9 t  X5 P, y2 a6 _如果作为员工,在这个时候失业,经济压力也不小,会尽量给公司协商争取其他岗位吧,如果协商不成,那看公司的操作是否仁道了,这个阶段上女员工有法律的特殊保护,只要想保护自己,还是容易的。: X! R. d6 Z- v" K* J

作者: lala011    时间: 2012-8-10 14:21
三期员工,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一锋化千羽    时间: 2012-8-12 19:26
1.看你们签订的劳动全同;2.协商解除,支付补偿金,毕竟也为公司服务了三年;
作者: plfuq123    时间: 2012-8-21 17:53
盖200层,楼主好贪心啊,  我来添砖加瓦。   
作者: wushijun    时间: 2012-8-26 14:11
plfuq123 发表于 2012-8-21 17:53 3 o7 ^4 p* q& C3 a
盖200层,楼主好贪心啊,  我来添砖加瓦。
4 Q. N; B; ?7 O6 l
因还在处理中,到时一定,把处理的结果与大家分享!
作者: 梦语心言    时间: 2012-8-27 23:33
基本上同意18楼朋友的意见,但是对于第二个问题,关于补偿.除了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如果提前一个月协商可以不付带通知金,根据地方法规,比如在江苏的话,是还要支付产假以及因此产生的一些费用,第三个问题,我是该员工的话,会要求顺延合同致哺乳期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i6 D9 I+ Y  _9 `5 \
1 K# J! c* w+ i0 {7 V" d* \" D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A4 Q5 n3 ]8 Y, e, F7 x
; h9 ^" @- u( ?8 `$ V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 N3 l, u" a1 E* i
' q% _% `! [( l8 B9 {1 `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p  |& l# x7 x# }1 v* _' O
" R- ~$ ~4 C4 x5 q. {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 c6 ^+ G. d% D0 E9 @% Q8 D# z( A: }7 \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8 n# e+ A7 S: z7 n  L+ b- H
. @' @; W4 D6 V$ t( ^7 u  ]4 U0 k$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g2 H0 C& W' d7 f; j% {8 D  H1 ?+ n岗位可以协商.呵呵以上为本人愚见,请各位多多补充.! x$ d0 m# ~3 [) R  @

4 S# [/ P3 C2 O$ F' n
作者: csm8099    时间: 2012-8-28 08:08
这种题目让人既要当警察又要当匪徒,自我博弈?除非严重违反相关的规章制度等,一般情况下不宜辞退。此一项目结束不等于彼项目也没有了。本着人性,可以在内部调岗或是赔付三期期间的工资,然后再解除。
作者: subway_jj    时间: 2012-8-28 10:31
作为HR肯定先与员工协商(上冲裁机构或是法院,也是先调解),HR是否熟知法律法规相关赔偿条款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员工懂得多少。HR首先摆明公司将解除合同的立场,让员工自己开条件,员工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还是选择拿钱走人,她提出这些要求的依据是什么,HR摸清对方的底细就容易和对方谈判了。
' E% D8 R4 ^5 \# c8 B不过既然已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想必员工也已经咨询过了律师自己的合法权益,那这个时候HR就被动了,除了搜集些对员工不利的证据外,只能等着抗辩了。3 k. p7 r9 ^/ x- y+ @# y, J) T
作为员工的话,肯定要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多要一些赔偿。比如不仅要求支付工资至哺乳期结束,并且哺乳期间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这只是一种技巧,有没有法律支持并不重要。
作者: yuliuying    时间: 2012-8-31 16:5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k8 j% d* D6 O9 A8 v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i9 @  T3 S4 Y# o: }6 p2 N

9 K$ _+ k3 {* b9 u% k# v如果同事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操作合法吗?$ ]/ S; [" ]1 [% E5 V% Y+ }

作者: yuliuying    时间: 2012-8-31 16:57
另外我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该同事是非法怀孕,比方说是国家政策不支持的二胎,或者是未婚先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想单方向解除劳动合同又应该怎么操作呢?
作者: 北京干活    时间: 2012-9-12 15:10
subway_jj 发表于 2012-8-28 10:31
! E* g& M5 @  B2 e作为HR肯定先与员工协商(上冲裁机构或是法院,也是先调解),HR是否熟知法律法规相关赔偿条款并不重要,重 ...

; P/ K+ u8 ?$ y( H6 P% A对于这种提问,我觉得论坛就应该统一一个口径来回答,对于孕期妇女不能终止合同,因为违法.- f4 R" h0 i+ C9 h
这种还需要讨论的么?
作者: dxl_0410    时间: 2012-9-20 08:33
还以为有答案了呢,按理说是不能这样做的
作者: 淘气小猎    时间: 2012-9-21 09:39
路过 顶一下
作者: zyb198727    时间: 2012-9-21 13:15
以下为个人看法,如有误,请指正。
4 Q0 u  k8 _2 {& X( L9 O1、如果你是HR你将如何处理?
8 |  z8 E9 q: K三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作为HR,绝对不能有无故辞退该员工的想法。根据该员工的客观情况看,调岗是最合适的选择。
8 r+ D( p& f# U8 k% v) U     2、处理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赔偿或补偿,您将如何计算和衡量?有哪些条款支持
9 `9 P) `* S3 N9 f- B涉及到协商解除合同的问题,经济补偿金就不用多说了,关键是其他的费用有多少。如该员工有缴纳生育险,那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就不用担心了,至多是补上差额部分,否则,企业就要支付该员工产假期间的所有工资性待遇。而哺乳期的补偿问题也就成为协商解除时的重点。这就看双方的博弈了。5 V! D; S# b" Y

作者: 淘气小猎    时间: 2012-9-24 10:22
很受教
作者: benaij123    时间: 2012-9-26 10:56
无论法律还是文化,都不应解除。
8 |. F8 q/ L) c: t; Q一、法律: H3 T5 C) _8 ~! f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H7 q+ Y( v) Y6 B6 `% B- t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p. P. ~7 `0 E, Y# B( g5 D) k

0 f8 a( c5 R6 {" _《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6 n0 n8 Y1 a1 E, X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 k- b6 P' v, j' t, ]5 ]; I( y
, l/ g) ~% F) \+ W# G$ A  n* G& N
因此,从法律讲,没有过错的女职工,三期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能够协商一致。/ h+ |9 N" Y9 y
, I, k6 M' M: R, {
二、文化
  l6 R$ {$ g8 F, A$ v好的企业,希望基业长青的企业,应当有较强的人性化的企业文化,以凝聚人心。对这样一位工作表现较好的三期女职工,企业应当表现出极大的人文关怀。9 p. x: u! y3 J5 P7 H* e
. l$ x7 N7 y2 @! M1 A; ]' }
三、处理, l3 C7 r, A! [
1、同意请假,至三期结束。+ ?4 [6 K1 k$ C* o7 L  s7 a3 ?/ ]
2、给予应有的福利、慰问。
; I+ l3 P+ a( s* b3、摆明公司实际情况,协商三期结束后,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解除。7 L3 h# ?  z% X; ~% }  o1 o
4、按法律规定给予补充。
7 Q; R! S$ G+ d  E8 O: w/ c8 B& N
) s% F3 F) [( V# L3 P% ~$ M3 y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对员工的关心,一定会换来员工对公司的谅解。不必担心员工会狮子大开口。
作者: wh343766761    时间: 2012-11-20 10:47
我来等答案
作者: devilruixin    时间: 2012-11-20 11:39
三期女员工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 ?) n, O) R+ ]8 b6 A1、首先可以考虑为该员工调整岗位:因公司运营变化,原岗位已不存在,公司与该员工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 z3 k. G4 V* J2、如果一定要解除劳动的,也必须与该员工进行协商。经济补偿大致包括几个方面:% H) x' A9 f; U: T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需该员工3个月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提前30日的,还须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月平均薪资按6500元/月计算。. |) V9 Y1 T5 f
   (2)在职参保女员工生产的,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产假工资、营养补贴、生产费用报销等福利。如果该员工在生产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应当对上述福利事项给于经济补偿。具体金额参考各地方标准。% {5 u( [3 b2 K: g
   (3)另外,还须补偿该员工哺乳期内的工资及社会保险公司承担部分。工作可以按1600元/月的标准,社保按照当地标准来计算。( C( e# Q8 P# J$ r2 p3 T
   (4)如果公司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话,也要把哺乳期内公积金的公司部分纳入考虑,虽然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但这种情况下是公司理亏,员工可能也会对公积金赔偿部分纳入协商的范畴。
3 u0 p4 H) [, n   (5)当然,员工可能还会提出其他的经济补偿内容,这部分就只能双方协商了。
作者: lb168    时间: 2012-11-20 12:43
本帖最后由 lb168 于 2012-11-20 13:04 编辑
& M; O+ b9 E2 v2 F! z0 {' o
雅琦 发表于 2012-7-18 09:56
. Z3 y( u$ o% o1、该员工属于三期员工,原则上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 S) B3 A. A0 d/ K2、如果缺属公司经营原因导致的必须解除劳动合同, ...
8 e1 m1 e3 I) j) l6 @1 B- ?

! h. e9 S, F6 B" _4 n7 M不协商解除 肯定违法    只有协商解除  
2 Y0 _% Y- t, F) k  b2 p* |
% t( a: h" y1 v. u; y哺乳期据我所知  并不是只指每天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 ]5 o+ @8 A+ k

4 ^) j# p/ E& i1 U+ O9 S+ y我们这规定经本人申请批准哺乳期通常6个半月,最多可至一年,再有特殊情况也至多休一年半。所以补偿哺乳期工资是否可参照此期限标准 ?( z8 c8 A# v5 [; \, _$ K* t8 Y

5 ^4 m7 m: E3 O4 P) m8 E- f1 I) A( `好象国家对哺乳期如何休假没有明确的规定 。
作者: 天蓝115    时间: 2012-11-20 15:44
本帖最后由 天蓝115 于 2012-11-20 15:51 编辑
' O# h$ o. Q0 r/ |
yuliuying 发表于 2012-8-31 16:57 " E6 |' l+ `  U& F* M% L2 ?
另外我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该同事是非法怀孕,比方说是国家政策不支持的二胎,或者是未婚先孕,那么 ...

* q0 ^  o7 V0 G6 V0 M
+ r" _% j2 ]" _( g1 p看了安安爸爸关于这个问题的分析
作者: 天蓝115    时间: 2012-11-20 15:46
我有个疑问,如果协商解除合同,会影响员工享受生育津贴吗?
作者: 55863565    时间: 2012-11-21 15:24
1、原则上“三期”内员工是不能辞退的,于情于理2、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时候hr做不了企业的主,做不了老板的主,在企业完全无法支持三期人员继续工作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和三期员工协商解决,期间要兼顾三期员工的权利和企业的利益的均衡,总之,hr有时候还真难做!
作者: 天蓝115    时间: 2012-12-5 09:26
这个问题就此停滞了吗,还期待楼主给答案呢
作者: 淘气小猎    时间: 2012-12-5 13:32
谢谢 楼主分享 谢谢
作者: 淘气小猎    时间: 2012-12-6 10:15
谢谢 楼主分享 谢谢
作者: 淘气小猎    时间: 2012-12-6 10:18
谢谢 楼主分享 谢谢
作者: 淘气小猎    时间: 2012-12-6 10:20
谢谢 楼主分享 谢谢
作者: 淘气小猎    时间: 2012-12-6 10:32
谢谢 楼主分享 谢谢
作者: lark1234    时间: 2012-12-6 11:05
处理了这么久了还没有处理完啊?想看一下事情结果是否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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