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请教:关于公司的劳动争议案 [打印本页]

作者: liuluiq    时间: 2012-7-16 22:18
标题: 请教:关于公司的劳动争议案
我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和李某建立劳动关系,因为是特色面点师,所以就想与他签订三年的合同,可是李某坚持不签合同只要工资,并且写了书面证明(后来知道这玩意没用法律不承认),事前约定月工资总额为3600左右,一个月休两天,工作时间也一并告知,且公司免费食宿,当时他答应并正式入职。, t) X( S+ s9 I4 m" |7 p/ v% `  U
在职期间,李某每月2天正常休,并且他刚来时候请假去北京办关系,请假三天,当时公司还给他报销火车费,后来还有一次请假5天回老家(这些都有考勤书面证明)。这把天假期都没有扣工资。9 v, [. B, r( G* G& M; t; K
直至5月31日,由于李某每月都请假很不稳定,并且面点口味客人反应并不好,于是公司与他说明原因并请他离职,他当时已经答应并且退宿离开。
0 z- _9 C) c/ Z1 B- G

- O/ D% i* E3 C. j. w4 \9 @6月13日,李某听其一家乡(陕西)某劳动局朋友“劝说”,对我公司提起仲裁起诉。
0 u0 E. O& W3 I, V# T8 a5 q以下是申请人的申请书:9 a' `! h0 h" X+ K3 x% Y  T
     [attach]294618[/attach]                              [attach]294619[/attach]                     & H! z: ]- ]3 ?8 j: e" z" U5 P
; A1 p& X6 S/ G: Q! W5 {2 L. |
请问,HR该如何为公司在有理有据的条件下,将补偿金减至最低?
2 ^/ A* `; E( p明天就去了,请各位帮帮忙!2 u2 u; h. E2 Z

作者: 燕小东    时间: 2012-7-17 08:40
本帖最后由 燕小东 于 2012-7-17 08:41 编辑 ( E' ?* |% G! l/ m+ `

8 o; Q, h' D- w; k2 `* G一、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 O% ^+ q. r/ g! [5 c; u# z- g
文中提到“写了书面证明”,内容是什么?如果是自己放弃或者是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该是有效的。# r4 g+ g0 w: L  B, M) m' \
至少可以证明公司找其签订过合同。如果是这样,双倍工资可以赖掉。/ z- h  V2 S( r+ g; H7 ]
二、法定节假日  R; Y0 z2 {& f7 x- z0 p
从文中可以看出其工作期间只有两个法定节假日:清明节和五一节。这两个节日都只有一天的时间,按300%计发工资,自己算一下,应该木那么多。5 U$ q6 w, x' I& Q1 @
三、可以赖到其还在试用期内,这样就可以试用期不合格,要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离职。5 j- ]$ x+ p6 B1 v3 k$ {2 E. R
前面说到,公司要其签订劳动合同,其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版本是否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司可以利用一下。3 g( P" f( w  |4 O2 Y4 T8 {
四、工资总额是否包含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作者: liuluiq    时间: 2012-7-17 09:05
燕小东 发表于 2012-7-17 08:40
5 F' h3 L) A6 I" h一、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 B+ ^4 l  E6 C; w& }# t, Q3 B
文中提到“写了书面证明”,内容是什么?如果是自己放弃或者是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
7 H& e. I7 W9 l' W+ j0 ]7 G
1、书面证明是当时我们要求和他签订合同,他说他不签,他不想缴纳社保,他的书面申请写的内容是“我李某某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要求缴纳社保的福利”有个人身份证号和签名。
7 I6 e* d. a1 U9 S2 n2、我们公司为了方便算加班费和绩效,所有人的工资表基本工资都是最低标准1240,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条例,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基本工资,那这个加班费的确是没什么问题,并且我们的工资条都是有他本人确认签收的。$ V0 ]; v2 T2 g* q6 Q
3、他当时也写了离职申请,但是写的理由是公司辞退,这样是否可以算是他也是同意了离职?、% x* O# w6 }4 j' {2 v+ ]& `
4、工资总额是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福利等),我们每个员工的劳动合同都是这么写的,所以我们说的时候都是说明所说的为工资总额。* _4 T$ @, P' a5 o5 _
* I2 L! h5 K) y
/ U. M1 `7 ?- D
并且,现在还有个问题,就是他的员工信息表和请假单的名字与身份证不符,他身份证是叠字,但是他却签的少一个字,他说是简写,这样算不算他的信息不符欺骗公司?
作者: ihttxm    时间: 2012-7-17 11:17
1、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有书面的证明,你们公司保存的书面证明可以提供;
7 G8 j2 ?) }, W+ O$ j% C2、这个还没有闲扯到保险和补贴方面,这1240是不包含补贴、福利和保险方面的,这块你要提前做准备,以免仲裁过程中出现问题;
  q6 T$ N1 s5 f4 ?4 O# Y0 |( Z- {3、当时的离职单写的是辞退,这个肯定有问题,辞退跟辞职是完全两回事;3 B: F( y+ @& B9 h
4、他签名是简字,这个有问题的,你最好出示其他书面证据证明他日常签名都是这个习惯,而且这个应该可以核对字迹的。
  h- N4 f; G7 z) l$ {% \  r9 }5、再回到劳动合同上来说,你们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是3-6个月,你可以说试用期约定的是6个月,这样辞退的话是属于试用期内,这里有个问题就是试用期辞退需要符合几条:, i! c, u  Q% ~( q# K5 M
(一)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Z. Y  V4 j+ h* s; d: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F  D$ Q* m9 O& J! k2 @, P(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e' M' |9 O; D. @# k(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a0 s$ ?7 m- @6 n2 V" ?: y( b
(五)因劳动者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或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6 ^1 G6 i- c3 W9 [3 \  t1 E8 Y(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Z& |6 S7 z  L4 C(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r: m" h1 B0 G7 v& p* |& r5 L(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 \% [% R" ]3 ^  m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除应具备上述法定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外,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然如果用人单位采用口头形式,则在日后还很可能存在一个证明的问题。
. K* l( ^0 u- y0 T4 l# d$ X7 k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第一种情况至第六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在第七、八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则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其必具有上述理由之一,否则,在其他情况下,是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7-17 11:42
1、对于加班工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三规定,应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这里要注意一点,如果你们的工资单上注明的工作时间与实际在执行的情况是一致的,且未有加班工资这一项,那么,败诉的概率很大。5 w. W; h  w* G6 a+ ^+ k7 E
2、关于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双倍工资还是要付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强制性规定,不能通过劳动者放弃这项权利而免责。. ?, x" K% i8 o. e, \4 h: a4 f- d& l

作者: 小和和    时间: 2012-7-17 22:59
学习了
作者: lixiaoxv    时间: 2012-7-18 15:52
liuluiq 发表于 2012-7-17 09:05 : `5 H4 E+ j( `+ w, p7 u
1、书面证明是当时我们要求和他签订合同,他说他不签,他不想缴纳社保,他的书面申请写的内容是“我李某 ...
/ K$ |5 k1 a. Z1 D% v( r# O
离职申请,是申请,不是报告,就是公司不批准就不算解除劳动关系。
作者: dan0712    时间: 2012-7-19 09:36
劳动合同没有签,就不能证明其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的说法不能成立。+ Z5 G% d, \1 \/ z
一切以文字为准,口头说的都不能算数,除非法庭上说的,否则,要有证据。
) R& P$ `9 ?. s9 t( [1 R谁主张,谁举证。
! h- U3 g0 Y3 s6 L- `  c- D  @% u另外,要注意的是,举证倒置。
作者: 落单的蝶舞    时间: 2012-7-19 10:50
他写的那个证明所的是放弃社保和福利并没有提到劳动合同的问题,所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你们公司肯定是有责任的,这块估计很难打赢。没有劳动合同当然也不会涉及都试用期的问题故公司的试用期期间辞退这项也是不适用的。总体来看,贵公司要打赢这场官司很难。
作者: liuluiq    时间: 2012-7-19 19:22
落单的蝶舞 发表于 2012-7-19 10:50
7 c% z8 n- ]3 n' m5 w9 ?" L: c他写的那个证明所的是放弃社保和福利并没有提到劳动合同的问题,所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你们公司肯定是有责 ...
, U% i, p3 C$ p, l+ ]" f) I
哦……我们知道自己有错,就是看能不能将赔偿降到最低线
作者: liuluiq    时间: 2012-7-19 19:23
dan0712 发表于 2012-7-19 09:36 . \. K1 v7 N  C
劳动合同没有签,就不能证明其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的说法不能成立。4 w' d: V& U$ ]4 L
一切以文字为准,口头 ...

" D2 h; ]$ Q3 X谢谢你的回答,对方最后撤诉了……
作者: liuluiq    时间: 2012-7-19 19:24
ycdbkun 发表于 2012-7-17 11:42
& B, x. W# q4 Y7 ]- S' C1、对于加班工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三规定,应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这里要注意 ...
' l( q' |: G" S9 d5 F8 S1 z
谢谢你的回答,对方最后撤诉了……
作者: liuluiq    时间: 2012-7-19 19:24
ihttxm 发表于 2012-7-17 11:17
2 q: D" p" L! B! i: T4 u1、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有书面的证明,你们公司保存的书面证明可以提供;
0 R2 r9 U8 I, w2、这个还没有闲扯到保险 ...
2 E1 V- @! f# R/ u' u' Y/ m3 s6 D: m
谢谢你的回答,对方最后撤诉了……
作者: liuluiq    时间: 2012-7-19 19:25
燕小东 发表于 2012-7-17 08:40 ! b3 u7 k0 y" u7 h
一、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7 s/ y+ J$ D8 w  @/ d. @/ t, S
文中提到“写了书面证明”,内容是什么?如果是自己放弃或者是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
- v$ I  g, v, G* p
谢谢你的回答,对方最后撤诉了……
作者: 很小的蚂蚁    时间: 2012-7-23 17:03
想问问,你们之间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作者: liuluiq    时间: 2012-7-25 15:29
很小的蚂蚁 发表于 2012-7-23 17:03  想问问,你们之间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 d2 c0 _7 G! @. L仲裁员联系他他不回,撤诉处理。
作者: Amandaluo    时间: 2012-7-25 17:17
好的结果
作者: krinin    时间: 2012-7-26 09:18
不可思议。呵呵,他竟然会放弃这么容易得到赔偿的机会
作者: geniusacn    时间: 2012-7-26 10:52
这个案例不错啊~作为企业,还是不能不和员工签订合同的~特别是保险~就算员工书面承诺不买也是不行的~因为是国家强制……
作者: clmgp    时间: 2012-7-26 12:21
学到东西了……
作者: alwayskklt    时间: 2012-7-29 20:27
戏剧性的结果~教训也很深刻
作者: 百合海王星    时间: 2012-7-29 21:31
他怎么没要求公司给他补缴社保呢
作者: genbenadu    时间: 2012-8-12 17:27
燕小东 发表于 2012-7-17 08:40
3 t2 v$ c7 o( K. s) K; v* ]一、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
8 Q# \' U: @/ F1 ^0 K  X# P文中提到“写了书面证明”,内容是什么?如果是自己放弃或者是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

( _3 m4 e, s! @6 {( b3 Q不管你能不能拿出当初他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都是无效的,法律不认。比如像社会保险,员工立字条并签字让单位不让缴纳保险,如果你真不缴,随时可以回来告你,而且法律绝对站在他这边。如果员工要求或者立字条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这种员工企业最好不要入职,你无形给单位增加了很大的用工风险
作者: foxdcx    时间: 2012-8-13 18:27
谢谢分享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