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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急--关于员工提供虚假病假单并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资纠纷 [打印本页]

作者: 475422793    时间: 2012-7-17 21:17
标题: 急--关于员工提供虚假病假单并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资纠纷
急--关于员工提供虚假病假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资纠纷公司, 人事部门, 病假单, 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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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新加入一新公司碰到一个棘手的劳动纠纷案子;大体经过如下;恳请各位HR高手支招:# ~2 O9 d' T# |. g' ?; y! o# |
   公司在2011年11月份底招聘了一名前台行政助理;在入职时公司要求其做了入职体检(含孕检);公司要求到定点的市级医院体检;但其提出各种理由到本市奉贤区中心医院体检;当时人事专员因急于让其尽早到岗就同意了;在入职登记表上有一栏问其是否怀孕;其填写未怀孕;
8 `% g+ L  G) b2 s% ]! A7 b   入职近一个月左右;其向部门主管提出请3天假拍婚纱照;其直属主管只同意批1天假;在公司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其擅自连续3天不来公司出勤;在第一天公司人事部门就通过短信、快递方式通知其擅自不来上班是属于违规的行为;按照公司制度认定为旷工;属于重大违纪;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制度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p$ I+ N% C: Q. ^& L, k  u- c' |( P
   其在第四天上班时带来一张本市奉贤区某镇社区卫生所的出示的病情单;说其怀孕了身体不舒服;公司根据其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其不服提请仲裁;
0 k" [/ Z! s0 c9 u   在仲裁庭上裁决公司属于不当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企业败诉)
# k/ F5 g- H" u3 C  企业不服;提请上诉;在一审法院公司出示了相关制度、和其入职登记表以及公司到社区卫生院实地调查取证的证据“其当天没有挂号记录和配药记录”以及卫生院出具证明其“病情证明单”是无效的;(说明下:其有亲属在卫生院;她当时叫嚣说他想开多少就可以开多少病假单);但法院说我们在其提交病情单时没有验明病情单的真实性;判定企业败诉;我想咨询下我二审上诉该怎么做比较才可扭转这种局面(我知道很难)
0 ]. \: J* d( f" `, x( x# v6 V  请各位大虾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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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oz    时间: 2012-7-17 21:59
本帖最后由 luoz 于 2012-7-17 22: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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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9 b1 D+ j* `3 k2 d  v- K 其在第四天上班时带来一张本市奉贤区某镇社区卫生所的出示的病情单;说其怀孕了身体不舒服;公司根据其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其不服提请仲裁;  Q3 g! F/ P4 y

( X9 s  S( w+ l% E(说明下:其有亲属在卫生院;她当时叫嚣说他想开多少就可以开多少病假单);7 d! @. Z% o3 h& }/ m. e! S

7 x' K2 I  I' V' h# q6 i可以状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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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公司不具备检验医院证明的权利和功能。
( F: Q  M$ x# a如果医院确定该单据不真实则证明员工造假,有欺骗行为,违反合同法的是基本条件,按理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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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北京    时间: 2012-7-17 22:03
她怀孕也存在一种可能性啊,就是当初填表的时候,对自己的情况不知道啊。比较棘手
作者: ybhjack    时间: 2012-7-17 22:35
如果不能证明那张医生证明是假的,难了!
作者: ybhjack    时间: 2012-7-17 22:41
擅自不上班,也不联糸公司,带医生证明回来就不能当旷工吗?
作者: 475422793    时间: 2012-7-19 22:31
luoz 发表于 2012-7-17 21:59
& k) }( _& P8 S1 B其在第四天上班时带来一张本市奉贤区某镇社区卫生所的出示的病情单;说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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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仲裁委、跟一审法院都判公司败诉;很受挫折
作者: luoz    时间: 2012-7-20 00:29
其当天没有挂号记录和配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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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这一条证明那病情单是造假 3 j  A: j8 r. ]
员工造假 这应该很严重 . s+ g+ L% l  `4 Y/ L  t$ U1 r0 H
而且合同法有规定 是自愿 平等的条件下签订才有效 6 W) `7 v+ o' t) l- \
通过欺诈 隐瞒 强迫等手段签订的都是无效合同 不受法律保护

作者: 蓝色蜻蜓    时间: 2012-7-22 08:42
      首先公司不要在是否怀孕上与其纠缠。首先你要先确认:你们公司是否有明文规定,旷工三天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制度制定是否符合程序?其次要检查,该项制度在员工入职时是否告知或培训?如果公司有制度,制度制定经过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新员工入职有培训,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无论员工是否怀孕,只要是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均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至于医院真假,如果确能证明其真实性,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t" n. G* \0 {0 n$ W8 A      另外还有一点,我们这边的劳动仲裁,对企业制定连续旷工五天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制度,一般会予以支持。规定三天旷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一般不会予以支持。不知道你们当地是否有这一条潜规则。
作者: nini320728    时间: 2012-7-23 13:22
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她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再做一次检查呢?
作者: 475422793    时间: 2012-7-23 21:33
问题就出在这里;正当我们认为我们肯定是赢的可仲裁委和法院都判我们输了...杯具;可笑的是法官说我们没有当场验证病情单的真实性....
作者: 475422793    时间: 2012-7-23 21:34
nini320728 发表于 2012-7-23 13:22 . j5 r. i8 W& w% V
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她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再做一次检查呢?

9 {5 }" b6 c$ M4 B! l再次检查只能证明其是三期员工;重点保护对象啊;我现在要证明其严重违纪
作者: 475422793    时间: 2012-7-23 21:35
蓝色蜻蜓 发表于 2012-7-22 08:42   V0 y1 j4 o3 G1 G: \4 r" L9 \) X
首先公司不要在是否怀孕上与其纠缠。首先你要先确认:你们公司是否有明文规定,旷工三天为严重违反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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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些我们都做到了.....都有她签字的白纸黑字加手印
作者: calvinlee11    时间: 2012-7-23 21:50
没人顶班吗,说回来,员工三天拍婚纱照可能也是无奈之举,一生一次,主管怎么不能批,搞得两败俱伤。
作者: nini320728    时间: 2012-7-24 14:24
475422793 发表于 2012-7-23 21:34 , i/ T+ n5 C! [! [3 \
再次检查只能证明其是三期员工;重点保护对象啊;我现在要证明其严重违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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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时叫嚣那句想开多少就可以开多少病假单那句话如果被录下来就好了* S4 }* F  E5 o* D9 c  b! s
如果和她谈话,最好录下来。
作者: 475422793    时间: 2012-7-25 19:33
calvinlee11 发表于 2012-7-23 21:50 % R$ ^% f0 M/ F$ a! \
没人顶班吗,说回来,员工三天拍婚纱照可能也是无奈之举,一生一次,主管怎么不能批,搞得两败俱伤。 ...

! f- }/ J. @- U  U0 W+ |8 o. P拍婚纱照1天;公司批了;但她还有休息2天;说累了需要休息
作者: subway_jj    时间: 2012-7-26 11:00
先捋一下,贵公司是以员工连续旷工3天,属严重违纪为由,予以辞退。(严重违纪不论是否怀孕都可以辞退)  H' E* l+ G, a; Y1 Z7 p. \' K7 q% W
仲裁公司属于不当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其旷工3天有病假条,不属于旷工?
: n$ Q# S2 H& N2 H9 _' L' Z- k“法院说我们在其提交病情单时没有验明病情单的真实性;判定企业败诉”,这理由说不过去啊,正是因为公司认为病假单有假,才不予认定为病假,按旷工处理。这个病情单当时公司不予认可,事后卫生院也证明是无效的,我认为这理由很充分啊。# ^7 h) }' L4 {& \8 H* d' R

- g& i. n3 o4 B7 u5 `7 m假如败诉,恢复劳动关系。你们就去调取员工入职体检时最原始的孕检报告,假如孕检报告已怀孕,或是根本没有孕检报告,你们可以搜集必要的证据后,再考虑是否以员工用欺骗手段入职为由,予以辞退。(我们的入职表上写明填写虚假信息的,属严重违纪予以辞退)
作者: bofan88376139    时间: 2012-7-26 14:38
难啊!就算旷工也只能算是两天,有一天假期是批准的。着重点只能从造假病假条入手,到医院去开出未去医院的证明,欺骗属于严重违纪(主要管理制度上有没有这条)。支持单位,等着看最终结果。
作者: jmvk1977    时间: 2012-7-29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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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牛0613    时间: 2012-7-29 19:33
个人意见认为如果能证明病例是假的可以告医院,其二是该员工提供虚假证据,伪造病情,看你们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再给予适当的处罚……
作者: 沧海蝴蝶02    时间: 2012-8-1 16:27
真是个奇葩啊,不过存在就有合理性,下次招聘的时候要注意了
作者: shuangju    时间: 2012-8-7 12:11
三期女员工还是真是纠结,第一公司有无在规章制度,员工手册里写明旷工三天可以解除,第二确认是何时怀孕,如果员工确实存在欺骗,也不是一点胜算都没有,可以要求去指定医院再验一次,入职时间不长,应该还没有转正吧,录用条件是不是有相关的要求。
作者: cnrover    时间: 2012-8-8 19:48
比较麻烦的一件事。
作者: 小米Sama    时间: 2012-8-12 10:37
蓝色蜻蜓 发表于 2012-7-22 08:42 , Y$ t; {: p  J3 L& _! x8 Y( ?" _
首先公司不要在是否怀孕上与其纠缠。首先你要先确认:你们公司是否有明文规定,旷工三天为严重违反公 ...

" A  |1 H# ^- |# `5 F劳动法规定三期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再者,连续3天旷工就解除劳动关系,获得法院的支持可能性很低,最起码5天以上,潜规则....
作者: 小米Sama    时间: 2012-8-12 10:41
既然法院要求验明并清单真实性,那就带员工去单位指定的医院随机的医生复验就行了,如果验出的情况和病清单不符,就说明原病清单有作假嫌疑,其次都有当天没有挂号记录和配药记录,这条就能证明病情证明单有作假嫌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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