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职场熊猫”扎堆出现 女员工入职前需先孕检
二、现象:
女员工声音:刚毕业的女大学生认为还没结婚就让开孕检单这是羞辱、已为人母的也被用人单位告知要进行孕检。虽然不能理解用人单位的用意,但还是接受了公司的这个“霸王条款”
企业声音:众多女员工怀孕,无奈出此下策
三、调查:
四成HR认为“职场熊猫”很麻烦
中华英才网曾针对“企业HR管理如何应对‘婴儿潮,对全国865名企事业HR经理进行了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4成的受调查HR经理认为,“婴儿潮”对企业HR管理影响最大的是造成“人手短缺”;其次有22.3%受调者认为“成本增加”的影响最大;而认为“工作纪律涣散”、“招聘压力增大”和“人员流失”的比例相近,分别为12.1%、11.3%和10.9%。
四、企业HR
记者调查了解到,现在单位要求新进员工做尿检的现象已比较普遍,而除了尿检再查HCG(妊娠反应检查),也已成为不少企业对应聘女员工的“特殊要求”。
五、律师观点
“虽然我知道这也是很多企业无可奈何之举,但是企业招聘强令女性‘孕检’侵犯了劳动者的隐私权,违背了劳动法的基本精神。”
以上材料来自网络,编辑整理而成.
欢迎大家就此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分享.
对女性入职要先体检怀孕的看法?
公司目前人员结构的情况,"职场熊猫"多吗?
作为公司的HR对于公司的准妈妈们是如何管理的?
还有要如何应对向后的“职场熊猫”?
......
欢迎各抒己见
该贴已经同步到 海之怀抱的微博
作者: tengo 时间: 2012-7-19 13:23
抢到沙发了,期待达人出现
作者: 白羽青眸 时间: 2012-7-19 13:27
本帖最后由 白羽青眸 于 2012-7-19 13:41 编辑
本地的某个大型企业就要求这样,反而小企业没有这样做的。
站在女性角度,我觉得很不公平,不合法。
站在公司HR的角度,我会慎重录用准妈妈们,对于公司来说这是一个负担。
我们公司现在的员工年龄集中在两个阶段:83年左右和88年左右。
80-85年左右的未婚男女较多,今年刚结婚和已知年内结婚的就有6人(5女,1男),已婚未孕的女员工3人,一个怀孕的孕妇(4个月,身体不适已经休息一个月),本公司一共40多人,之前公司没有人事,领导招聘也从来不考虑这些问题,只看能力和待遇要求,但是作为HR,我只能说以后我们会很辛苦……
作者: tengo 时间: 2012-7-19 13:32
我们公司今年也碰到两例,这也是企业之痛呀,
新人才到公司上班一个多月,却要提出申请说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要求给予批准不加班的申请,你们说在制造业里的文职工作又有几个可以不加班能把工作完成呢?
还是希望公司能人性化一点吧
作者: 海之怀抱 时间: 2012-7-19 13:33
说下我们公司的情况.
今年准妈妈确实多,到现在有20+了,平时管理就挺多事情的,又赶上最近公司搬迁,为了稳定过渡,还是想了一些方法.
一个是年初的时候做了些人员储备,提前跟去年校园招聘的学生沟通好,确保年后逐步的开始到公司实习,协助处理准妈妈们留下的工作.
二个是妥善安置好现有的准妈妈们.希望能做到以人为本人性管理.特别是最近开始搬家,新公司没有完全弄好,我们在老公司开辟了一个专门的孕妇办公室,里面各种设置一应俱全,方便她们办公,同时饮食上也是开辟了孕妇窗口.
作者: linnyzl 时间: 2012-7-19 13:35
大部分岗位一个萝卜一个坑,长达半年甚至一年的休假期,确实让企业难做人。
作者: 老北京 时间: 2012-7-19 13:40
入职前我认为孕检并不能说就是完全侵犯了隐私权,至少劳资双方有知情权知道各自应该知道了信息,而这种信息是构成单位是否录用的关键要项。这些关键要项是劳动者本职岗位所必须具备的。
当然如果企业中已经出现了,那么就尽可能做到人文关怀,给予必要的帮助。
作者: 世离 时间: 2012-7-19 13:44
这个还没遇到过要孕检的企业,个人觉得这个不合适,如果不想要可以招男性啊。。。。。
作者: beeyao 时间: 2012-7-19 13:52
这做法有点过了。。。
作者: lzg043 时间: 2012-7-19 13:54
入职前孕检是不是有就业歧视之嫌呢?
作者: Michelle.W 时间: 2012-7-19 14:04
作为企业HR来说,职场熊猫对于企业开展工作确实不利,我们公司目前暂未遇到这样的问题,面试的时候都会考虑这块的
作者: /db男爵 时间: 2012-7-19 14:11
我们公司在面试的时候我们会看简历,及婚否状况 ,如果未婚的考虑什么时候等问题,然后就是合作一家医院,关于体检项目由我司和医院确定,这样就会避免这种情况了,体检结果如有或是有这种倾向就复查了
作者: yanyan.hi 时间: 2012-7-19 14:24
嗯,我们公司今年有两个,但是随着之后进来的人都集中在一个年龄段,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孕妇,不过老板还是很宽容了。。
作者: 银牛 时间: 2012-7-19 14:41
入司做孕检,第一次听说,但身为HR工作中,理解这样做的企业的苦衷,但身为女性,也感觉到这样做有点过了。
我们企业因为行业的关系,女性多,占到70%,说实在的,孕妇太多,影响工作,一般职位设计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旦怀孕,今日产检明日休息,有些还好,虽然公司给予照顾,但自己还是自觉的遵守制度,也能按时完成工作;但有些就不同了,怀了孕好像自己就是全公司的大功臣,哼哼呀呀的,偷懒耍滑,工作不能及时完成,又不能说。孕妇一旦临近产假,就要给这个岗位加人,无疑增加企业成本,而当孕产妇回来后又如何安排;有时一个部门同时两个孕妇,确实HR头痛呀,因此常说:看见别人肚子大,HR脑袋大。
虽然在人力安排上让人头痛,但对于孕妇我们仍然是很关怀的,孕早期若反应严重给予休病假,实在身体差的允许休长假(停薪留职);孕期产检给假;考勤上也相对放松。
以后如何应对?不知道。不招女员工也不行,现在这样的劳动力市场情况,只招男员工就招不到人呀;也不能在招聘中要求别人孕检或约定暂时不生育;HR的这种难处难解。
作者: 水晶心灵 时间: 2012-7-19 14:41
善待女工,就是善待自己!
作者: 南京杰邦人才 时间: 2012-7-19 14:48
之前投简历的时候就发现一个经常出现的字眼“已婚已孕者优先”,当时觉得好不合理
毕竟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嘛
后来被公司叫去面试的原因也是因为公司有个"国宝"需要有人接班。
不过老板再宽容,这样的天气挤公交车对于准妈妈来说也是很麻烦的事情啊
其实,对于双方都带来了一定的麻烦,这个时候也只有相互包容拉
作者: 海之怀抱 时间: 2012-7-19 14:57
银牛 发表于 2012-7-19 14:41
入司做孕检,第一次听说,但身为HR工作中,理解这样做的企业的苦衷,但身为女性,也感觉到这样做有点过了 ...
我有个朋友是幼儿老师,我听她们说学校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或者规则吧.
老师怀孕都是排队的,每个月谁谁谁的,没状况的就接着往下排...
当幼儿老师也是不容易啊.不安规定怀上了,还得受领导气.
作者: 银牛 时间: 2012-7-19 15:09
"我有个朋友是幼儿老师,我听她们说学校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或者规则吧.
老师怀孕都是排队的,每个月谁谁谁的,没状况的就接着往下排...
当幼儿老师也是不容易啊.不安规定怀上了,还得受领导气."
现在人怀孕都好像很难,能听公司安排?人家好不容易怀上了,你能怎样?给气受,那是残害下一代健康呀!有点太残忍,怀孕本身很痛苦,还要受气,也太没有人性了。
作者: 天天向上大斌 时间: 2012-7-19 15:18
可能公司女员工较少,不需要做孕检,结婚要登记生,生小孩也要登记。今天确实生小孩的比较多,结婚的也很多。女友在医院广州,她们不用做婚检,但合同里会规定2年内不能生小孩
作者: yangliuliu 时间: 2012-7-19 15:19
我们单位一共才40人,女员工30人,今年怀孕或还在哺乳期的有4人,你说说我们HR能不头疼吗?急缺的岗位已经招了两个人,因为不知道现在是孕妇身体不好还是嘛原因,一怀孕没多久就开始从医院开假条,说有先兆流产现象。缺四个岗位,招来两个人,剩下的工作都是让其他人替岗。头疼啊,现在员工又开始集中休年假了(规定年假从每年7月至岁末休),HR头又大了一圈。
我们现在招聘女员工要求有孕检证明,像已婚未孕的,一般不考虑,超过28岁未婚未孕的女员工一般也不考虑,招聘也难啊
作者: lushunyou85 时间: 2012-7-19 15:31
女性入职检查增加怀孕检查有不妥之处。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劳动法》对“三期女工”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实行健康原则(保护职工、婴儿的身体健康与身体恢复)只要员工存在上述三种情况,不论该员工是已婚未婚、先孕后孕均相应相应假期,享受不被单方解除的权利。我想版主提到的这种情况绝大多数应该属于未婚先孕,身为企业HR人员必须清楚一个概念:未婚先孕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方面的规定,但不违反法律法规,如同行人闯红灯,仅受到道德的谴责,企业无权处罚。
因为传统观念的原因,目前确实存在扎堆生娃,奥运宝宝、金猪宝宝、龙宝宝现象。但是随着社会人员意识不断提升,过去老观念会逐步淡化。更何况这种扎堆会给宝宝未来造成很多本可以避免的压力或麻烦。例如:就学、工作等等,会因资源有限而人数短期急剧攀升导致压力骤增及服务质量的下降。当然,观念的改变是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的。
作为HR,对于职场熊猫如何管理?我想应该可以从几个方面:第一,入职甄选阶段:如岗位非常需要女性承担最为合适,那么我们在简历筛选环节还是要考虑年龄与婚姻状况。对于育龄女性需要慎重考虑;第二,在入职环节:需要与其深入交谈,关心工作的同时不忘关怀员工的生活,可做相关引导,例如:即将有新的挑战或项目等给予适当紧迫感和压力;第三,与部门编制挂钩:如部门出现职场熊猫,部门将不得在1年内进新人。这招可能大家觉得比较“狠”,但往往是最管用的,无形中将压力传导至整个部门乃至负责人的身上。既然职场熊猫作为团队中的一份子以及中国人情的观念,职场熊猫们也会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的(产假是劳动者的权利,但权利可以自愿主动放弃)。
相关法律链接: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具有法定性,单位需无条件批准;
《劳动合同法》第39条黄金法则第一款,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非婚生育只能享受产假,不能享受产假待遇(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医药费、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等)。
作者: ckblue2012 时间: 2012-7-19 15:34
1、对女性入职要先体检怀孕的看法?
——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来决定。国企无需考虑,民企的逐利性决定了不能出现大规模的怀孕潮,一般来说,有的岗位可以允许,比如财务或成本,要求男女比例平衡,1+1的方式定编。
2、公司目前人员结构的情况,"职场熊猫"多吗?
—— 男女比例9:1,今年不少,还好足以保持平衡。
3、作为公司的HR对于公司的准妈妈们是如何管理的?
——入职前怀孕可以预防,入职后怀孕就不是很好处理,但是一般会对准妈妈们特别关注,合理安排,比如男女1+1的岗位设置或内部交流,预防出现突发事件。
4、还有要如何应对向后的“职场熊猫”?
—— 不明白什么事向后的职场熊猫?
作者: 欣然如月 时间: 2012-7-19 16:02
“职场熊猫”冠以这样的称呼,让职场女性看到实在是无言以对。
孕妈妈有那么脆弱吗?为何现在很多企业谈孕色变呢?据我了解,很多职场女性为了保住自己位置、为了升职加薪,不得不把孕事一推而推。对于职场女性,本身在职场中就处于劣势地位,而养育我们的下一代,是男女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生育保险就体现了这一点。男生不生孩子同样也要缴纳生育保险。
今年4月份,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重新修订发布,也体现了国家对于此事的重视和对企业的提醒。人性化的管理不是只体现的口头上的,企业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这份社会责任。
而且,孕妈妈在孕期同样也可以承担相关工作,在产假期间,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合理调整工作。让其他员工也能感受到企业的人文关怀。何尝不是一种方法呢。
呵呵
作者: 南京杰邦人才 时间: 2012-7-19 16:44
南京杰邦人才 发表于 2012-7-19 14:48
之前投简历的时候就发现一个经常出现的字眼“已婚已孕者优先”,当时觉得好不合理
毕竟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嘛
...
很多网络招聘,例如财务,文员方面一般是女性职员的,招聘要求上基本都会要求已婚已孕,当时顿时觉得自己既没工作经验,又没婚没孕的肯定找不到工作啦~哈哈~
作者: 一叶一年生 时间: 2012-7-19 17:12
这情况貌似是新劳动法出来之后冒出这样的,走在法律的保护线内。每次的改革,都会有新的状况出现。
嘿嘿,目前还没遇到过这样的。可能是企业性质原因吧,我们公司招的几乎都是90后。
作者: 端端MAMA 时间: 2012-7-19 17:25
第一次听说职场熊猫啊!
我们单位不会要求女性入职做孕检的,感觉是对别人的不尊重,有点侵犯隐私权。
不过今年我们也好几个孕妇,三天两头请假,部门工作的开展有时候真的很麻烦,但总部有不多给人头,只有其他员工加班完成工作。
不过公司还是很尊重孕期女员工,但我们现在招人的准则就是年轻的,或者已婚已育的,那种刚结婚未生育的人是不考虑的。
作者: 忆思 时间: 2012-7-19 21:17
有侵犯人的隐私,应在其他方面加以防范
作者: 一生一会 时间: 2012-7-19 22:38
南京杰邦人才 发表于 2012-7-19 16:44
很多网络招聘,例如财务,文员方面一般是女性职员的,招聘要求上基本都会要求已婚已孕,当时顿时觉得自己 ...
女生在25-30岁之间尽量不要跳槽,因为我们公司在招聘的时候就明确了这一点。
作者: yewu223 时间: 2012-7-19 22:58
居然还有这等事情!
作者: 大茆 时间: 2012-7-20 08:41
站在HR立场上,严把“进口”关无可厚非的,但,个人觉得,入职孕检对诸多应届女生来说不是个好主意,即便是带孕入职,还能把人开了?不一样会惹来歧视等众多非议吗?
难呐~
作者: 摇曳的葵 时间: 2012-7-20 09:17
今年有两个
大幸...
作者: 欧阳倩 时间: 2012-7-20 09:21
“职场熊猫”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入职前孕检,站在身为女性的角度来说不太能接受,但是站在公司角度又能理解。目前公司还没遇到过,公司女员工一般有这个种现象都会提出辞职,公司也给予批准。可能这种情况更多的出现在一些大城市、正规的企业比较多,在本人目前所在的城市,大部分是一些民营小企业,很多法规都不完善,工人素质相对也没有这么高,没有这么强的法律意识。
作者: 一家三口 时间: 2012-7-20 10:02
我们企业只要求了休检,没有此项要求,不赞同这种方法;
我们部门现在有1/3的人员都是这种情况,工作确实会落后很多,
现在好多企业在招聘时好像会侧重已婚已育的,这样会好很多。
作者: cielle 时间: 2012-7-20 10:40
这样的做法完全不尊重女性,如果说是为了防止后续一系列的问题,可直接招已婚已育者,缩小未婚未孕,已婚未孕人员的比例。其实,大大小小的公司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过分极端的话,反而适得其反,引起员工的不满。
我们公司女职工人数本来就不多,怀孕员工平均一两年一个,会有其他人接手工作,她们可以享受接近一年的假期,从人性角度来说还是不错的。
作者: syy注册 时间: 2012-7-20 10:49
应该可以理解!
作者: 幽然 时间: 2012-7-20 11:41
人才储备虽然是很重要,大家也都知道,但却不是每个企业都能做到的,再加上现在普遍的工资都在上涨。
如果是同等条件,或优先考虑已育或者没结婚的。
作者: Michelle.W 时间: 2012-7-20 13:28
海之怀抱 发表于 2012-7-19 14:57
我有个朋友是幼儿老师,我听她们说学校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或者规则吧.
老师怀孕都是排队的,每个月谁谁谁的, ...
这个就有点夸张了吧~怀孕本是好事,被逼迫的怀上了真不舒服,不赞同
作者: anchortools 时间: 2012-7-20 16:11
虽然我们公司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但作为女性还是觉得不舒服。
作者: 山村牧童 时间: 2012-7-20 17:03
关爱女性,但不能溺爱女性!作为HR很能理解公司的那些“破”制度,但是没有那些制度就会衍生一些“有机可乘”的同胞。坚决打击“有机可乘”者!
作者: 异域游弋 时间: 2012-7-20 17:11
没经验的不要,有经验的女性不要,有经验的已婚女性不要,有经验的已婚未育女性不要。
男女比例失调,女人比男人多。不用女人用谁谁呢。
作者: 异域游弋 时间: 2012-7-20 17:22
看见别人肚子大,HR脑袋大。
作者: shuangju 时间: 2012-7-20 18:04
其实这个问题,作为公司来说肯定是要规避的风险,现在我们是这样操作的,指定体检医院,医院会统一通知体检,体检时会采集照片,会对体检结果负责,体检合格才发录用的offer,试用期六个月,签三年合同,如果真的在公司工作一两年的,结婚生子也是可以理解的。公司不可能不录用女员工,尽量在用人的流程上完善一些吧。
作者: 一锋化千羽 时间: 2012-7-21 19:10
哎,入职前孕检,这个,做为女性的我,认为有点过分哦
作者: it99master 时间: 2012-7-23 08:59
这个现象的出现并不奇怪,根源在于企业对于规避风险的需要。
不过我想说的是,在很多方面我们应该向外企学习,向同样在国内经营的外企学习,学会尊重人的权利,学会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员工,学会守法的经营,而不是钻法律的空子、钻制度的漏洞。
如果求职者真的遇到这样要求的企业,这样的企业不去也罢。
对于HR工作者,我认为要着眼长远,要看到企业未来的发展,多做一点传道、布道的工作,比挖空心思给企业“节约”点费用更有意义。
作者: qangel 时间: 2012-7-23 09:37
生育是女人的权利,单位是没有权利去干涉的。我们单位女性居多,自然也会有因为生育影响到工作的情况,采取的方式以招聘阶段防范,入职之后引导,工作之中协商为主。
目前来看,一入职就生育的没有,入职之后一般都会过个两年左右再生育。情况还算良好。
作者: ricaln 时间: 2012-7-23 11:24
入职前孕检还是有必要的。
作者: 涵今如古 时间: 2012-7-23 14:40
其实,企业的这种入职前孕检,虽有些不够人道化,却是社会压力加大的必然“产物",我们应该给予理解,不过其实可以用另外一种比较人性化的方式解决,真有介意婚育与否的单位,可以在女员工入职之前签订一定的诚信协议:叙述婚育与否的事实,如果有隐瞒的情况,被单位发现的情况下,应给其一定的工资处罚的规定,而另一方面还应给予员工精神上的慰藉,经济上的补助。这些说法似乎有些矛盾,但它又是两层意思的表达。
我们不是说只注重公司的经济负担,不考虑孕期女职工的感受,只是这其实是在两方共同协商的情况下的选择之一,当然,这样的协议一定是在双方的诚信保证的前提下,才可更有效的实施。
希望彼此多一分理解吧。
作者: 卿与910 时间: 2012-7-23 14:55
一方面理解企业要求孕检;另一方面如果我是应聘者的话,我会觉得没有受到企业的尊重。我觉得这是一个互相信任的问题以及诚信问题
作者: 散文的心 时间: 2012-7-23 15:28
人力资源部在开展招聘环节时,对于初试人员的年龄及大概情况进行了解,如果一旦看中了敏感段年龄的女性,就要做好她入职后一年内的这种思想准备,毕竟年龄大了,大部分女性还是选择在适当的年龄生育的。
在复试面谈的时候也可以做详细了解。这些事先沟通,对于人品厚道的人来说,刚入职就怀孕,她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对于存心就是在你单位生孩子的人来说,就认了吧。一旦签了合同,木有办法动她。对于这样品格的员工,做了自然保护器,自有相关生物链淘汰掉的。
关于孕检这事,很大程度上在于企业文化、或者老板的想法,老板觉得没问题,
人力资源部不会太难做。如果是人力资源部想的这招,太不厚道了。
每个女员工都有生育的权利,只要没违法相关计划生育规定,
作为人力资源部,对女职工入职做孕检,这本身就是一种歧视。
今年我们公司孕妈已5个,算上刚休产假的两个,7个龙妈。
人事定编不能更改。休产假确实给各部门工作带来不便,相关工作同部门同事各自分摊了。
相信每个人都愿意在人性化管理的企业就职,这样的企业,员工忠诚度较高,大家有归属感和安全感。
人力资源部作为上下协调的部门,还是要树立正确、正面的形象才好。
P.S:咳,私下说,其实员工入职前,企业免费送体检,然后带着体检报告报到。合情合理,然后··· 你们懂的···这不叫歧视吧,因为不管男人女人都要做的。。。
作者: cwsdhr 时间: 2012-7-26 17:24
呵呵,国家制度是过了点,企业也为难,员工也该为企业着想点,多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
作者: xiaoqi0424 时间: 2012-7-28 09:17
需要规避,但方法上...
作者: liwenqing 时间: 2012-7-28 17:19
尊重每一位求职者的隐私,尊重每一位员工选择的权利,如果企业文化等的因素使然必须去触犯的时候,HR也请低调和悄悄地进行。
作者: huangbo1984 时间: 2012-7-30 22:11
嗯,一般员工入职都需要做体检的,在体检报告中会有孕检项目,只不过员工本人不清楚而已。对于已孕的员工基本上不会录用,没有办法一来就休假成本太高了。进入公司的员工如果工作满一年以后再生育,公司会全额工资发放,如果一年之内生育按基本工资发放,并且回来后需要重新竞聘上岗
作者: w1y2ch3 时间: 2012-8-1 07:49
没必要。善待员工。严格执行法律就行了
作者: 思思-zhan 时间: 2012-8-1 15:29
1、入职前孕检确实是很不合理,更别说合法。个人觉得在招聘过程中也是有办法规避这类风险,在面试时员工信息表中就特别注明这项,并请员工签字所填内容的属真实的。其次在HR在面试过程中也是可以观察、深入了解的。
2、今年的准妈冯确实好多哦,我们公司可谓是人丁兴旺,一个接一个。不过每个岗位都不会储备人员,休假期间的工作只能是部门分担了。
作者: Andy+Liu 时间: 2012-8-1 17:35
作者: 俏妞 时间: 2012-8-29 09:11
我们 企业入职三个月发现其怀孕,反映厉害,给工作带来了很多麻烦,还是做入职体检,较为妥当!避免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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