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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销售员的劳动合同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Daisy2011    时间: 2012-7-31 09:52
标题: 销售员的劳动合同问题
我们公司的销售员三个月后是拿提成的,也就是无底薪的那种,针对这类销售员,公司应该和他们签订什么样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不是都要注明薪资范围的么,这样的话公司方不是处于劣势么,请教大家。
作者: snchen    时间: 2012-7-31 10:30
无底薪的做法不符合《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涉嫌违法。公司可针对不同的销售设计不同的劳动合同,如对于资深的、渠道经验丰富的员工,可以提供无低薪的合同,因为这些员工基本能保证完成月任务量,基本不会出现拿不到提出的情况;对于刚入行的销售,可以提供含底薪的劳动合同,底薪应当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为这些员工可能由于渠道、营销手段的限制,可能不会每个月都可以拿到提出,所以提供这样的合同,一来符合法律的规定,二类保障了员工的基本生活,对于员工来说,可能更容易接受。
$ h) N( Q" S8 _/ X0 v- M( Q至于提出是否在合同中体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公司来讲,销售和财务政策随时都可能发生改变,特别是对于有些季节性比较明显的行业,因此在劳动合同约定提成按公司政策,然后让员工签收政策的做法比较好。
作者: Daisy2011    时间: 2012-7-31 10:40
snchen 发表于 2012-7-31 10:30
" D$ q6 \+ r. L$ c( q无底薪的做法不符合《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涉嫌违法。公司可针对不同的销售设计不同的劳动合同,如对于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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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说的很全面。我们公司现在就是三个月内是有底薪的,大于当地最低工资。但是三个月过后一律是大包,也就是所谓的无底薪,只拿提成的。我们的产品周期比较长,可能有的人转大包后半年都拿不到一个单子,是属于这种情况。公司应该和他们签订诸如刚才你提到的提成政策之类的文件,但是劳动合同也是一定要签的吧?就是含薪资范围的那种版本。
作者: tstones    时间: 2012-7-31 10:50
无底薪不利于培养新的销售人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底薪,但要完成最基本的考核指标,否则可以试用期淘汰。
作者: subway_jj    时间: 2012-7-31 11:26
劳动合同上可以写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
/ W9 l) z  g# |9 J3 ?, C' r对于无底薪的结算方式,一定要保证员工一年的每月平均收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不足的需要补足。
作者: snchen    时间: 2012-7-31 11:28
Daisy2011 发表于 2012-7-31 10:40 3 I& ?+ b( T  q- r8 y
谢谢,你说的很全面。我们公司现在就是三个月内是有底薪的,大于当地最低工资。但是三个月过后一律是大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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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还是得签。要不到时候真的有员工半年都拿不到提成,这时候就可能引发纠纷了。
作者: Daisy2011    时间: 2012-7-31 12:43
subway_jj 发表于 2012-7-31 11:26 * s' G9 v5 o  W  s. V, T
劳动合同上可以写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
: S. V6 e8 f$ O+ @% }5 @8 h  A对于无底薪的结算方式,一定要保证员工一年的每月平均收入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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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确实保证不了,因为他们都属于片区经理管理,仅仅作为HR的执行者的我很多事情都了解不到,至于销售员的提成以及其他的,对我们都是保密的,现在要签合同了又来找我们这些执行者了,哎,纠结啊。
作者: snchen    时间: 2012-7-31 12:54
snchen 发表于 2012-7-31 11:28
6 z* }  X) ~) j* s  X% e( k. @个人认为,还是得签。要不到时候真的有员工半年都拿不到提成,这时候就可能引发纠纷了。 ...

3 |2 S7 l  \$ y, [7 w; J对的,其实就是在薪酬条款里面规定,提出按公司的政策确定,就ok了
作者: 平安幸福    时间: 2012-7-31 18:15
我们公司的劳动合同关于薪资部分,没有写具体金额,写着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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