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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的考勤制度有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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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圈点夭
时间:
2012-8-2 12:47
标题:
这样的考勤制度有哪些问题
某工厂考勤管理制度
表一:员工打卡考勤扣罚说明表
类别
情况说明
扣罚金额
打卡
正常考勤中出现迟到、早退(一小时内)
每月3次内:扣20元/次,
第3次及以上:扣40元/次
正常考勤中出现迟到、早退(一小时外,三小时内)
扣半天工资标准/次
代他人打卡
被代打卡者和代打卡者:各扣100元/次
未打卡
因公外出
(当天来过或者将回公司)
当月内补签卡登记手续
(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不扣
因公不来公司
办理出差手续
不扣
忘打卡、没带卡、卡丢失
(实际来上班)
当月内补签卡登记手续
(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每月二天:不扣;三天:扣20元/次
四天及以上:40元/次
因私不来公司
办理请假手续
按请假规定和薪资扣罚执行
没请假、无故缺勤(旷工)
没有以上手续的一律算旷工
当月无行政绩效奖金,并扣3倍工资标准/天,连续3天旷工或者年累计达7天旷工按严重违反劳动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注:生产部计件制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表二:员工各类请假规定和薪资扣罚明细表
假别
规定
薪资计算
备注
事假
工龄满3年,每季1天免扣事假
A:扣工资标准/24*事假天数;
B:扣工资标准/26*事假天数;
C:每月2-7天,扣10元/天,8天以上,扣20元/天。
事假月累计10天,无行政绩效奖金无加班工资;
事假月累计20天,补扣社保公司承担部份;
事假连续30天,留职停薪,辞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短期病假
连续病假10天以内。
工龄满3年,每季2天免扣病假
A:扣工资标准/24*事假天数;
B:扣工资标准/26*事假天数;
C:不发不扣。
镇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病假单、病历报告、化验单。无证明,一律按事假算。
病假月累计10天,无行政绩效奖金或无加班工资;
病假连续30天,留职停薪;
病假连续90天,辞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长期病假
连续病假10天及以上;
季累计病假30天及以上。
婚假
法定年龄:3天;
晚婚:5天。
A和B:工资照发;
C:核发50元/天
结婚证起始日为准的一年内使用。
丧假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3天;
旁系亲属(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1天。
A和B:工资照发;
C:核发50元/天
公司视情况可要求员工提供死亡证明和关系证明。
产假
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按社保政策规定执行。
扣除社保个人缴纳部份。
陪产假
工龄满3年,配偶生育小孩,陪产假2天
A和B:工资照发;
C:核发50元/天
视情况可要求员工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工伤假
确认为工伤的病假。
工龄不满3年:60%;
工龄满3年以上:80%。
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发放
需计算工资标准和天数
证明文件按病假要求,上限90天,具体按公司病假规定和社保政策规定执行。
留职停薪
最短为1个月,最长为6个月。
不发不扣,停社保;
停止支付一切薪资与福利;不计入工龄。
岗位空缺可以由招聘补充;
员工复职,须在公司内有合适的空缺情况下才可复职。留职停薪6个月以上按辞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注:1.“A”代表非生产部计时制,“B”代表生产部计时制,“C”代表生产部计件制。
2. 生产部计件制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旷工扣3倍日工资标准/天,年连续3天或者年累计达7天旷工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lilianzlh
时间:
2012-8-2 15:13
直接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哦,不过可以扣绩效奖金,将考勤和绩效挂钩。
作者:
xinxinyunmeng
时间:
2012-8-2 16:22
婚假应该以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来实行,上面说晚婚才5天,肯定不行,这个是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的
作者:
蒋松桂
时间:
2012-9-13 21:53
除了细节要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外
这些条例还要在公司公示得到员工认可,否则不得到法律法规承认的
作者:
sansan-bj
时间:
2012-9-14 08:54
有待提高
作者:
江心舞蹈
时间:
2012-9-14 11:00
总体感觉很闷,这样的公司制度,不尽人意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9-15 09:28
看了,觉得有很多问题,首先,考勤管理比较宽松,当月迟到3次且每次迟到一小时内,扣20元/次,比较宽松。其次,忘打卡、没带卡、卡丢失(实际来上班),当月内补签卡登记手续。这条也很宽松,卡丢失了为什么不要求立即补办,为什么要等到月底;忘打卡当月内补签,主管是否有这么好的记性,为什么不要求当天补签。最后,扣工资的说法不妥,可以考核。工资不能随意克扣。没看完,问题应该还有。
作者:
chengyongan
时间:
2012-9-29 11:25
这些统计都靠人来完成么?
作者:
筒小宝
时间:
2012-9-29 14:13
作者:
飘摇在都市
时间:
2012-9-29 14:19
看着有点晕,而且还有些有违法律法规,建议楼主还是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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