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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轮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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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rdeny
时间:
2012-8-3 16:18
标题:
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轮岗”制度
公司能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销售岗位实行"轮岗"制度,轮岗是指:工作级别、岗位不变,但工作地点需定期轮流变化
作者:
sawata
时间:
2012-8-3 16:36
个人觉得可以的,但是这个工作地点不能太过于宽泛,比如说全国,西南地区等这个范围就太宽泛了不合理。。
作者:
plfuq123
时间:
2012-8-5 15:39
这个还真可以有,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8-8 09:00
我觉得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的“其它”条款当中,用手写,那么看上去就不觉得是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会好些,这种约定只要是明确的,平等协商一致的,肯定是有效的,因为法律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
作者:
阿珉
时间:
2012-8-8 09:31
应该可行!
作者:
shuangju
时间:
2012-8-8 09:46
可以写甲方经营地,不写具体地点
作者:
RounZhou
时间:
2012-8-8 09:59
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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