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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综合工时薪酬发放求解 [打印本页]
作者: kuqiu 时间: 2012-8-15 11:54
标题: 综合工时薪酬发放求解
员工基本工资是5000元,7月病假24小时,8月公休加班24小时,9月延时加班16小时
7月份结算工资:
实发工资=5000-(5000/(21.75*8)*24)
7月份请了24小时病假
8月份结算工资:
实发工资=5000
因公司执行以季度为周期的综合工时制度,因此加班工资于季度末进行结算
另因综合工时制度,不体现公休日,即周六日加班也按150%支付加班费
8月计加班时数为24小时
9月份结算工资:
实发工资=5000元
9月计加班时数为16小时
以季度为结算期
3季度共加班24+16=40小时
季度结算加班费
加班费=5000/(21.75*8)*40*150%
问题:
1.加班超出法律规定36小时,是否合法?
2.加班费全部计入九月工资中,会影响个税?如何操作?
请高手帮忙解答
作者: yangliuliu 时间: 2012-8-15 15:06
为什么你们要按季度发放加班费啊,按季度发的加班费和按月的我看着也没有任何工时的差别,为什么不单独计算。
我们申请的是按年计算的综合工时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员工周六日上班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其实操作起来和标准工时差不太多。
作者: kuqiu 时间: 2012-8-15 16:03
yangliuliu 发表于 2012-8-15 15:06
为什么你们要按季度发放加班费啊,按季度发的加班费和按月的我看着也没有任何工时的差别,为什么不单独计算 ...
嗯嗯,按年操作会更加合理,可以降低加班费的支付
作者: shuangju 时间: 2012-8-15 18:13
我来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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