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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离职过程中三种最常见的纠纷案例 [打印本页]

作者: sjx1989    时间: 2012-8-27 14:46
标题: 员工离职过程中三种最常见的纠纷案例
员工在离职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纠纷,对于HR来说,有些情况是必须了解的,一方面可以维护公司的利益,同时让离职过程顺利解决!下面是员工离职过程中三种常见的纠纷案例。员工在离职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纠纷,对于HR来说,有些情况是必须了解的,一方面可以维护公司的利益,同时让离职过程顺利解决!下面是员工离职过程中三种常见的纠纷案例:
" M% \# _: u: ~1 i, [4 v: U! M案例1:某公司员工A离职,但是用人单位以他曾经经手的事物未处理完毕为由,要求个人承担费用进行弥补,否则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2 g" U0 B# q, {" e# q问题:1 j5 @4 Y) I" q! v
1,此单位做法是否合法?) K0 p2 Q. w, \% C2 F
2,如果不合法,个人应如何处理?- \% J) K& I& v
答案:- x7 z% N* X& b3 v6 Y( S
1、单位做法不合法。在员工依法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公司有义务为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员工经手的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要求员工承担费用进行弥补则于法无据。如果双方的劳动合同对工离职的工作交接有特殊约定,员工未依法办理工作交接造成损失的,公司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员工赔偿。
# B( |  G" a, c3 D! q" |% b1 s2、员工在尚有经手工作的情况下,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做好工作交接,将经手工作提前做好移交、注明待办事项,以免给公司造成损失。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并保留固定证据。在公司不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公司赔偿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造成的经济损失。
9 j# v2 h; h- _' E$ O7 C案例2:某公司员工B,在公司工作已2年(还在合同期内),于2月11日突然提出离职,并当天辞职。由于公司的规定是在2月发1月的工资,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扣押剩余工资,作为对公司造成的赔偿。但是B要求公司给予其剩余工资。. Z3 u9 G; F: y. O
问题:0 J8 W; A, a% K( Z6 E
1,如果你是B所在公司的HR,你该如何处理? , Y6 n- _8 m' |: Y2 d3 J. I& f2 a
答案:
$ K% \$ _8 Q. l7 ~" ?1,如果你是B所在公司的HR,你该如何处理?* q$ G9 }7 f  @
首先,员工手册规定扣押剩余工资的做法不合法,剩余工资应当依法支付。
0 |2 W# `4 H* U1 c5 b/ ^其次,公司HR应当首先与离职员工和具体的用人部门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员工离职的真实原因,以及这名员工是否做好离职交接,是否因紧急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确定上述原因及情况下,再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
+ ~3 }& K* `" h1 I1 G  ]再次,公司HR可向待离职员工提出两项方案。一是员工选择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尽快做好工作交接后,公司可提前办理离职手续,并在离职时支付剩余工资。二是员工选择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强行立即走人,公司按照规定支付剩余工资,但在离职后公司将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员工赔偿给公司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6 X9 V# Q) D5 o9 e% I. `; [需要注意的是,HR在与员工沟通时,保留相应证据,应当做好书面记录,让员工签字确认,或者让员工自己书面离职原因。9 L  N1 D0 O& r1 j4 ?
案例3:C是某单位一名优秀员工,但因为长期中午不能按时吃饭的问题和主管领导在单位起了争执(无辱骂和身体接触),事后找上级领导理论,领导听后非但没有公平的处理这件事,反而说这位同事这么做非常不对,还要严肃处理她,她一气之下口头提了离职申请。事后仔细思索,也觉得这种决定做的太草率。: e4 c! z: Z: R- v9 o
问题:
% s* I; }: O% }- ]% N1,口头申请离职,是否生效?5 F" _+ f# f' ^, j) Q
2,假如你是C公司的HR,你该如何在人才不流失的条件下,对C进行管理?
$ F7 h5 x' X# t# U6 [8 M; @答案
1 ~+ ?$ C/ O: w6 _  k( @1,口头申请离职,是否生效?
" `( m3 w" I% W8 `  W0 l5 |( V7 T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可看出,书面通知并不是强制性规范,劳动者可以以口头形式申请离职,口头申请离职也是表达意思表示的一种方式。实践中,很多员工就是以口头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的,公司一般也认可这种口头申请辞职的方式。
5 y1 s0 E# `1 s) r3 g0 _- p2,假如你是C公司的HR,你该如何在人才不流失的条件下,对C进行管理?:
6 F& M7 {! ^7 n" n首先,吃饭的问题不应当成为双方履行劳动合同的障碍,因此双方都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
  f; U/ C$ h- }) Y  d/ m. X6 P% u其次,HR应当与这名员工进行详细的沟通交流,了解这名员工长期中午不能按时吃饭的原因,并充分听取这名员工的个人意见和切身需求,做好劝解工作。然后向公司相关领导反映这名员工的真实情况,让公司领导了解这名员工的合理需求。
5 ~- i5 k8 w, r6 G再次,双方协商共同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合理优化改进工作流程,既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能保证这名员工能够准时吃午饭。$ j7 f& E# w/ H) F% O. S  |7 n! O
最后,HR应向这名员工明确指出离职是一件相当慎重的事情,这种情绪化处理问题是不恰当的,应当通过正确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
3 ?: P0 k+ ?7 ~, v; ?
作者: 易公子    时间: 2012-8-27 15:15
案例三之1解说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可看出,书面通知并不是强制性规范,劳动者可以以口头形式申请离职,口头申请离职也是表达意思表示的一种方式。”——这句话的逻辑推理有问题。
4 N; C5 E% k! T“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句话向是有争议的,可以从两个角度的去解读。
" S* j8 D4 h+ D& ]. v8 W* m1、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一个充分条件。
* U- D3 E  o7 |3 p, v即只要做到了三十日和书面通知,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
8 {" I; R6 Q. l  Z# d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一个必要条件。
8 Y/ n6 {  A' x+ s. w/ f2 U$ K- c即只有提前三十日和书面通知,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A8 J1 k3 n7 x
无论是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都不能推导出口头通知有效这个逻辑结果。
作者: shaobao0512    时间: 2012-8-27 15:16
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过此法更倾向于劳动者。' x, \" \+ H" q& H) U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是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过此条例稍显公正。
* [; k( ^# ]" j再说了,劳动争议仲裁法既劳动者告,企业也可以告。
作者: Audy.zhang    时间: 2012-8-27 16:25
谢谢分享
作者: nktiany    时间: 2012-8-27 17:59
讲的有道理3 H) x+ D, H0 F  N, X2 o* G
学习
作者: 蜜蜜甜    时间: 2012-12-1 15:26
\嗯,学到很多感谢分享
作者: 瀑哥    时间: 2012-12-18 11:39
呵谢谢分享
作者: 指尖的阳光    时间: 2012-12-18 16:04
谢谢分享,学到了很多
作者: 暮光_1107    时间: 2012-12-19 11:22
学习了
作者: 小李飞刀5    时间: 2012-12-19 11:27
围观了
作者: liyiny    时间: 2013-1-29 08:40
比较典型
作者: amoyoyo    时间: 2013-1-29 09:36
学习了。。。
作者: 果果1234    时间: 2013-1-29 10:15
学习了,谢谢分享
作者: tengo    时间: 2013-1-29 10:23
學習了,很有深意
作者: tengo    时间: 2013-1-29 10:24
典型案例
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3-2-8 10:21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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