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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引人深思的关于迟到的案例 [打印本页]
作者: 风随江湖依旧 时间: 2012-8-28 17:27
标题: 一个引人深思的关于迟到的案例
一个引人深思的关于迟到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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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经常会走在两条路上:解决问题Or回避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后者往往因为我们的习惯让我们沉迷、无法自拔。前者让我们经历痛苦最终却使我们进步成长。. l) u7 Y/ N6 B! u(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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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迟到”
快到午餐时间了,行政主管还在和我讨论员工管理的问题。她是位尽职的主管,有她在,操心减少了许多。
听她谈论的当儿,脑子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人的面孔,我曾经的老外上司。想起了十年前他的一件“小”事。
老外上司叫Dunffiker.于是,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很雅致的中文名字——邓飞克。听说是有五十多了,谢了顶,戴一付眼镜。不像是做现场管理的出身,倒像是位教授。
有一段,我的中国上司离职了,***区派了他来负责我们分部的管理。我很高兴,因为,当初是他招我进公司的,面谈后给了我极好评价。后来得知,他对我的好感竟来自于我曾经的军人经历和数学专业学历。人力资源总监说,他认为军人有最好的纪律意识,而学数学的逻辑能力一定不会差。显然,这是一个典型的德国人。他要的是严格和严谨。
来分部好几天,天天见到他和蔼友好的微笑。“早上好,女士!”“Everything is ok, boy?” 经常听见他和员工打着招呼,礼貌周到,很绅士。
那天,做好了分部的工资册,送去他办公室签字。敲门进去,告诉他签名的地方。见他忙,请他签完字打电话通知自己再来取,就迳自出了门。
外企的工作是繁多的,不知忙了多久,电话响了,是邓飞克先生的," Hi, Lida!" "Yes, Mr.Dunffiker?"
邓飞克先生告诉我,他看不太明白工资表,让我去一趟他的办公室。
进门走过去站在他身边,邓飞克指着一栏问,“请你告诉我,我们支付员工的工资为什么有扣款一项?”
原本以为自己粗心算错了某个数据被邓飞克发现了,心里有些敲小鼓,一听这话即刻轻松。
“先生,是这样,根据分部规定,员工上班迟到是要被罚款的。分迟到多长时间罚款的数额不同,迟到时间越长罚的金额越多,迟到超过半小时就按缺勤半天计算”。
谈起规章,岂有难倒我的?对答如流。
意外地,我发现邓飞克先生常有的微笑不见了,哦,unhappy? 可是,我执行的是规定,正常极了,不是么?
“丽达,我读过公司的员工手册,并没有发现关于迟到罚款的条款,我们与员工的合约里也没有这样的条款。”
“邓飞克先生。这是分部自己制订的考勤管理制度。当然,我们是从上海分部那儿拷贝来的,稍加了修改。”
邓飞克先生的脸色严肃极了,甚至有了一丝愤怒。
“不!”他提高了嗓门儿。“难道,总部授权给分部自己做规章制度了吗?我在公司十几年了,包括德国,没有一家分部得到过这样的授权!”
一时间,我的头有些晕。做个这样的规定还要总部授权?这样的制度难道不是为了有效的公司管理?什么时候听说订个制度还要报告德国总部?***区的各分部有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有几条是上了员工手册的?
“先生,听我解释”“不,我不听。我们分部超越了权限,没有权利发布任何规定,除了总部的规定以外!”
“好吧。那您认为应该怎么办?发布这个制度也是前任总经理批准的。”
“立即废止。请你回去清理一下是否还有其他规章制度,凡是不在员工手册之内的,列出清单,我签字通知全分部立即停止这种违规行为,取消执行!薪水标准是我们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契约,怎么可以随便扣钱?!你违法了知道吗?!”
好吧,邓飞克先生,这是你们德国人的公司,您认为怎样就怎样好了。书呆子老外!我心里嘀咕着,有些生气。
这样上纲上线啊,居然还违法了!这是在中国,不是你们的德国!小题大作,不可理喻!拿起工资册,我掉头而去。
; C8 z( ~+ V2 U; G 回去正改着工资表,电话又响了。
“丽达!”“什么事,邓飞克先生?”“你说的员工迟到是不能允许的,我们要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
嗬,这老外,你不是不让罚款吗?那么,他迟到既成事实,我怎么制止?用什么制止?怎样让他不再迟到?!
似笑非笑地回答他,“哦,这的确是个问题,邓飞克先生。您认为应该怎样让员工不迟到呢?”
我甚至有一些幸灾乐祸的感觉。行,我们就讨论吧,绕去吧,中国员工就是爱迟到,您爱咋的咋的吧,反正我不敢违法,不能连累您,连累您热爱的德国公司。
“丽达,让我想想。我会给你一个solution”,"Ok! waiting for your solution." (好嘞,等着你的解决办法)
放下电话,和助理笑了半天。不转弯的老外,您慢慢想着先,我们去餐厅用餐了。
一个下午没有听见来自邓飞克的声音。窃笑不已,不知他的脑子想破了没有。微微有一丝同情了。
快下班了,邮箱里有一封来自他的邮件。打开,见到如下内容:
嗨,丽达!
经过思考。我给你一个关于员工迟到解决办法的建议如下:
一,员工初次迟到,由他的部门主管和他谈话,了解迟到原因,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观原因而非员工主观愿意,那么,请他计算出从他的家到公司至少需要的路程时间,包括那些可能导致他发生迟到的情形在内。确保不再发生迟到。
二,员工再次迟到,由分管部门的分部副总与他谈话,再听其陈述理由。若属借口,应严肃指出已经不存在可迟到的因素。若属意外,可给予善意提醒。
三,员工第三次迟到。由你与他谈话,指出他的行为已经违约,给予口头警告。
四,员工第四次迟到。由分部总经理与他谈话,给予最后一次改正机会,并通知他没有机会再一次迟到。
五,员工第五次迟到。表示已经无可救药,直接到你部门,解除雇用合约。
祝好。
邓飞克
哦,我的天!我亲爱的德国上司,您让我快要昏厥了!您愿意饶了我们吗?哦,亲爱的员工同志们,请你们万不可再次迟到,否则,多少个谈话等着你,你不惧怕么?估计你们的上司比你们还要害怕呢!
正哭笑不得间,邓飞克先生来了第二封邮件。内容如下:
亲爱的丽达:
你作为人事经理,应该了解公司承诺给员工的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没有权力扣罚员工受法律保护的劳动报酬。并且,你也不能违规代表公司错误行使你的权力,你的错误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害,造成公司在法律上的违法风险。
此外,你应该理解员工迟到有两种可能。一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他们意外迟到,这是可以谅解的,不应该扣罚他们的工资,我们不是不讲理的公司,公司的价值观是尊重员工的。这,你是知道的。二是,迟到是员工的刻意行为。这意味着员工没有履行他们的职责,违背了合约承诺。这是必须向他指出来的,并且记录在案,给予警告。
你应该明白的是,公司与员工的合约是严肃的并且受法律保护的。双方的承诺通过约定的条款得以确定。员工同意这样的工作时间,就是一个承诺,不应该迟到,这是不可以讨论和允许的。如果员工迟到就扣罚工资,意味着他可以用钱买回他的工作时间,而这工作时间是他同意由公司支配并支付给他报酬的。那么,是否合约规定的双方承诺都可以用钱做交易呢?约定的事情就不可以改变,这是原则!如果你不能正确地理解并按照公司希望的方式工作,那么,你就是失职。
最良好的祝愿。
邓飞克
读完这封邮件,没有笑,我沉思了。我的同事们也读了,没有人再说话。
或许,这是中西方文化和理念的一个小冲突,还或许,这还仅仅是不同思维方式的一个差别?
邓飞克,我的老外上司,德国老头儿。你给我上了一堂最好的管理课程。至今,还在受益。
其实,我经常会想起你,老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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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sroman 时间: 2012-8-28 17:48
这个案例,之前看过,确实非常的经典,个人认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
作者: 一叶飘香居士 时间: 2012-8-28 20:05
我看了这篇关于一个德国人的管理方式,我觉得这种方式可以制约所有人的,包括他自己在内。很明智的,还是可以执行的。
作者: 乖鼠考拉 时间: 2012-8-28 20:38
学习了
作者: 昊天860401 时间: 2012-8-28 21:05
国内很少有这样的吧,至少我没有见过,期待这种环境工作
作者: itami-jzj 时间: 2012-8-28 21:14
这种对迟到的处理方法确实有人性化的一面(没有扣工资),但制订这样的制度,分部是得到总部授权了?
作者: fzthyq 时间: 2012-8-29 15:47
五,员工第五次迟到。表示已经无可救药,直接到你部门,解除雇用合约。(这样做,也是法律风险的)在中国,经济杠杆是不可少的,一般公司每月都会给3次机会的
作者: linda0818ll 时间: 2012-8-31 15:51
如楼上所说,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最终的处理方式除了解除合约没有更好的方法了吗?
作者: plfuq123 时间: 2012-9-2 13:41
我想,员工可能宁愿接受罚款,而不愿意接受解雇。
作者: ckenn_1 时间: 2012-9-16 23:51
对于千差万别的员工来说,扣钱是最简单且最容易的方式。在劳动力密集型的企业,通过谈话来解决迟到无疑会降低领导层的效率;通过条约的形式,容易成为霸王条款呀,这个活还真不好接。老外上司的皮球拍的很有水平。
作者: 157326840 时间: 2012-9-17 08:01
案例很好,我有所启发,感谢。但个人也有些另外的想法,很多企业都在提倡以人为本,甚至小企业都在提,但是围绕实际,很少有企业能够做到这点。围绕迟到不扣钱,我个人感觉在小企业中很难操作,因为第一,企业本身没有凝聚力,给与薪资报酬也做不到充分满足需求,大家视制度为儿戏的很多,对工作的认同感和重视感没有那么强烈,中小企业强调的是产量,其次是品质。第二、扣款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警告,并不是告诉大家这个工作时间可以跟金钱挂钩,国内大多数员工是计件形式的工资,从工资组成上,他认为的可能不一样。第三、国内普通员工的素质决定了,你采取人性化的操作,非但不会得到大家的认可,主动的去配合制度,更甚至会利用制度,做出一些符合他利益的事情来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9-17 08:01
我觉得老外这么做才会有执行力,迟到扣款并不能解决问题。
作者: 谁的谁 时间: 2012-12-26 10:53
其实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个公司足够魅力和竞争力。像国内的很多中小企业,待遇跟管理都差强人意,经常都招不到人,只要没有大问题,能用就用了;而很多人因为自身素质,对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你真要这样,他就走人咯。
作者: 清艾水 时间: 2012-12-26 11:30
契约精神值得推崇和学习。
作者: 最断人肠 时间: 2013-1-4 16:52
同意楼上的,实质是一种契约精神!
作者: 罗恩 时间: 2013-1-5 16:01
很多时候国外的一些思维管理方式是很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作者: zcmimi 时间: 2013-1-5 16:32
哈哈 案例很好啊 不知道有多少企业能这样做啊
作者: fanyehai 时间: 2013-1-5 17:07
是要好好思考一下!
作者: 千凝 时间: 2013-1-5 17:40
很好的一个案例,老头儿很可爱
作者: limm 时间: 2013-1-8 09:39
国情不同,解除合约是否合法,更待商议,五次迟到已经达到重大违纪的地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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