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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员工离职薪资支付的凝问 [打印本页]

作者: tengo    时间: 2012-9-1 13:10
标题: 关于员工离职薪资支付的凝问
公司一直都是在员工离职时结算薪资的,可上月公司来了一位新财务经理,重新规定支付时间,即:员工离职的薪酬要按月统一发给,离职员工的工资要等到当月发薪日才一起支付。我就想问员工离职时未发工资,等到当月发薪日再一起发是否合理?可有依据?

说说您的意见!
作者: qlyang999    时间: 2012-9-1 13:38
法规规定好像是十五天以内。不过按照你们财务经理的做法,实际上也是可行的。员工离职时将结算单双方签字,如果员工不相信,可以盖上公章交给他,让他放心。
作者: 一叶飘香居士    时间: 2012-9-1 14:49
也有很多企业都是这样子的,
作者: 乖鼠考拉    时间: 2012-9-1 15:03
没问题的
作者: HR的北漂生活    时间: 2012-9-1 16:08
没问题,财务也是为了好一起结算。
作者: 风随江湖依旧    时间: 2012-9-1 16:18
嗯,这很常见。
作者: 一树梨花    时间: 2012-9-1 16:51
我遇见的公司都是这样的
作者: yangliuliu    时间: 2012-9-1 17:38
我们都说这么做的
作者: luoz    时间: 2012-9-1 21:39
我们是,如果正常辞职,在交接工作完成后,工资与其它员工的工资同时发放。
如果是被公司辞退,在交接清楚后,三日内发放完工资。


作者: hk5000518    时间: 2012-9-1 22:01
客户要求我司,在办理完员工离职交接手续当天必须结通工资,否则无单可做!
作者: 前进的蜗牛    时间: 2012-9-1 22:48
呵呵,我是来学习加围观的。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2-9-2 08:28
先学习了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每个公司的制度都不尽相同,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工资是离职人员的结算工资,就要看如何做到方便快捷的结算并且不留下离职隐患。公司可以通过制度予以明确规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时即时结算工资;另一种是离职人员先办理完离职手续,公司财务当月结算工资时再结清工资,这样的话得做好工资单发放证明。
作者: zhangyachi    时间: 2012-9-3 09:54
我公司做法也是,主动离职协调,先计算好工资额,确认然后同其它员工一起打卡,被动离职,当日结清
作者: tengo    时间: 2012-9-8 19:37
qlyang999 发表于 2012-9-1 13:38
法规规定好像是十五天以内。不过按照你们财务经理的做法,实际上也是可行的。员工离职时将结算单双方签字, ...

劳动合同法里不是说三天内结付吗?是不是这种做法已经潜在流传了呢。
作者: tengo    时间: 2012-9-8 19:46
我们是属于深圳地区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依此规定看,这种做法会不会有劳资纠纷的风险呢?
作者: smart_jay    时间: 2012-9-8 19:51
当然合理合法。

但我的建议时,在员工办理完成手续后,给到员工一份离职工资结算确认书,上面要明细员工的离职工资结算明细和本次离职结算工资的发放时间。

作者: tengo    时间: 2012-9-8 19:54
zhangyachi 发表于 2012-9-3 09:54
我公司做法也是,主动离职协调,先计算好工资额,确认然后同其它员工一起打卡,被动离职,当日结清 ...

被动离职,当日结清,

可有时财务说没这么多现金不给予支付呀!
作者: tengo    时间: 2012-9-8 19:56
乖鼠考拉 发表于 2012-9-1 15:03
没问题的

依怎么说呢?谢谢!
作者: dolala999    时间: 2012-9-12 12:48
呵呵,我是来学习加围观的。
作者: tangtang341    时间: 2012-9-15 12:26
我们企业就是这样子的,还会扣除劳保用品费用
作者: xiongzhao18    时间: 2012-9-15 14:42
这应该是大部分企业的作法吧!
作者: 火百合_emily    时间: 2012-9-15 15:07
支持楼上的!
作者: 飘摇在都市    时间: 2012-9-15 15:26
相关条例中是不允许的,但实际这样操作的企业还是蛮多的,我们企业也是这么操作的,因为是统一由系统结算薪资的,所以和员工说清楚,员工也能理解的。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9-16 21:18
除了看国务院公布的《工资支付暂条例》外,还要看你们省的相应地方法规规定,在浙江省,你们公司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9-16 21:21
但如果员工提请劳动监察介入,一般也是先让企业尽量按规定支付,一般不会行政处罚的,而且,这种做法早已经成为企业惯例,因为有的员工工资是按班组或车间产量计算的,离职时产量工资还没有办法计算得出,所以算出工资也有困难,算少了,员工不愿意,算多了,其他员工有意见。
作者: dolala999    时间: 2012-9-17 09:40
也有很多企业都是这样子的,
作者: bofan88376139    时间: 2012-9-17 09:53
公司规章制度内明确工资发放日,离职员工办完离职手续结算完工资后统一在发放日发放,不过特殊情况也可以特殊处理的哦。
作者: tengo    时间: 2012-10-7 11:02
飘摇在都市 发表于 2012-9-15 15:26
相关条例中是不允许的,但实际这样操作的企业还是蛮多的,我们企业也是这么操作的,因为是统一由系统结算薪 ...

可是也有碰到带有情绪离职的员工,同时他也知道公司的做法是违规的,所以他就跟你叫真;

公司虽说有这一类薪资管理规定,不过是几年前的制度了,加上公司台湾管理干部的理念及旧制度对现在的法规有抵触,真叫HRD务难。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2-10-7 13:04
去看一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作者: 水中龙    时间: 2012-10-7 15:09
ycdbkun 发表于 2012-9-16 21:18
除了看国务院公布的《工资支付暂条例》外,还要看你们省的相应地方法规规定,在浙江省,你们公司这种做法是 ...

说得好!要看各地规定不同。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作者: 水中龙    时间: 2012-10-7 15:13
刚刚查了国务院《工资支付暂条例》(1995-1-1生效实施):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作者: 宋瑞华    时间: 2012-10-7 16:00
我司一般是离职手续办理当日结算,特殊情况的和离职员工解释清楚工资发放日统一打工资卡。
作者: betsyzeng    时间: 2012-10-7 2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1994〕489号文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作者: hlhfzgh    时间: 2012-10-28 17:16
学习中。双方协商好了就可以吧。
作者: 猫猫是水灵灵    时间: 2012-11-2 11:07
luoz 发表于 2012-9-1 21:39
我们是,如果正常辞职,在交接工作完成后,工资与其它员工的工资同时发放。
如果是被公司辞退,在交接清楚后, ...

    我之前的公司都是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就结了。不过像楼主说的这样操作也是蛮方便的。
作者: jay_1981    时间: 2012-11-2 11:17
有木有啊 有木有
作者: jay_1981    时间: 2012-11-2 11:18
有木有啊 有木有
作者: jay_1981    时间: 2012-11-2 11:19
有木有啊 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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