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yang999 发表于 2012-9-1 13:38 法规规定好像是十五天以内。不过按照你们财务经理的做法,实际上也是可行的。员工离职时将结算单双方签字, ...
zhangyachi 发表于 2012-9-3 09:54 我公司做法也是,主动离职协调,先计算好工资额,确认然后同其它员工一起打卡,被动离职,当日结清 ...
乖鼠考拉 发表于 2012-9-1 15:03 没问题的
飘摇在都市 发表于 2012-9-15 15:26 相关条例中是不允许的,但实际这样操作的企业还是蛮多的,我们企业也是这么操作的,因为是统一由系统结算薪 ...
ycdbkun 发表于 2012-9-16 21:18 除了看国务院公布的《工资支付暂条例》外,还要看你们省的相应地方法规规定,在浙江省,你们公司这种做法是 ...
luoz 发表于 2012-9-1 21:39 我们是,如果正常辞职,在交接工作完成后,工资与其它员工的工资同时发放。 如果是被公司辞退,在交接清楚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