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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庆长假后离职员工的工资 [打印本页]

作者: 麦城    时间: 2012-10-12 09:58
标题: 国庆长假后离职员工的工资
        公司国庆放假8天(9/30-10/7),节后正逢一离职日(10日),很多员工按正常出勤,也参与公司的补班(9月29日补上10月5日的正常班),想问的是如果8号没有正常返厂上班,10月10日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是否可以享受法定节假日的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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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tcfxt    时间: 2012-10-12 10:01
员工是10日办理离职手续,之前的待遇不变的,所以应该享受!
作者: yx_萤火虫    时间: 2012-10-12 10:10
应该享受,按月21.75个工作日计算,法定4天应该有工资。
作者: 85zhen    时间: 2012-10-12 10:12
应该享受,是以实际离职日期为准的,只要离职手续没办就还是公司的员工,应该享受相关待遇
作者: 麦城    时间: 2012-10-12 10:33
问了一些同行的同事,他们给出了两个答案:一,即出勤截止于9月28日,9月29日算加班;二,就是按照各位的说,享受津贴。两种似乎都有道理。但如果是仍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都可以享受,又产生一问题--比如一些员工因为急事或其他原因,出勤先行截止于9月28日或之前,他们也能享受到吗?
作者: quhongwei    时间: 2012-10-12 10:53
个人认为:如果出勤截止到9月28日那么10月5日应该算作事假,其他应出勤而未出勤的也按照事假(或按照公司规定),其他的法定假和公休日待遇应该享受。
作者: 一叶飘香居士    时间: 2012-10-12 12:50
节假日是按天算的工资,所以一定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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