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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大家帮我分析:女员工怀孕处理的案例 [打印本页]

作者: geqiandeyu    时间: 2012-10-31 09:34
标题: 请大家帮我分析:女员工怀孕处理的案例
今天的案例也是我现在公司正发生的,首先介绍一下情况:2 T. e- P: V( P' D
    集团公司为上市公司,我公司属于全资子公司,该产品部产品为水泥浇筑制品,该女工26岁,已婚,北京城镇户口,该员工8月入职,试用期3个月,原则上应10.04到试用期,但因部门拖拉尚未履行转正手续,因此可视为形成事实转正,但该员工昨日通知公司自己怀孕,要求转岗并于昨日请假3天,经过部门沟通得知该员工可能有意冲着生育险来的,因部门特点工作都是与水泥有关,也不可能给她调到办公室,同时经与该员工沟通判断,该员工也不想再上班,但是自己不想提出,想让公司提出而支付补偿金;
1 f" g/ N( H2 I- D4 L# D3 U; b    请问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请大侠们踊跃支招!!!着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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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uangju    时间: 2012-10-31 10:22
三期女员工的问题的确要慎重处理
作者: goldrain2808    时间: 2012-10-31 10:34
让她自己写个辞职报告,但是事先说好会给她半个月的补偿金。这样公司也不用担辞退三期员工的恶名,员工也开心了,目的达到了!个人认为能用钱解决的员工已经不算麻烦了。
作者: 人资小菜    时间: 2012-10-31 10:58
经济补偿对于公司来说很不划算,女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合同到期应该顺延到三期结束,即到孩子1周岁。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到哺乳期满为止。% U$ u" K0 t" s& I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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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得办法能和这员工协商了,第一种,让她回家休息,但是给最低工资和保险到哺乳期结束,员工自动离职;第二种方法,员工不同意,那就让她做文员工作...也就是混日子了,给基本工资,不知道你们工资结构是什么是否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现在员工都懂这些法律啦,公司肯定不能单方解除得。
作者: shxhrzzh    时间: 2012-10-31 11:03
本帖最后由 shxhrzzh 于 2012-10-31 11:08 编辑   K# o# a' D2 M0 f0 b+ G; y5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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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辞退,4 W6 y4 z* g8 X1 t, N' E& j
如果辞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
3 w# Y# D+ V( t或者不解除直至三期结束,支付期间的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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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 M' L4 S协商; r" O0 K* f  ~  C+ B7 a  H0 E0 ?# o
可能不会同意支付补偿金,哪怕是双倍。
作者: yangliuliu    时间: 2012-10-31 11:09
只能协商,看看员工提的要求高不高吧,真的,能用钱解决的事就真不叫什么事。
; O5 ?% b3 A9 x$ }; @我们单位的也有同样一员工,就是不协商,也是从一怀孕就休,打算一直休到产假结束。
作者: zhengzhengpp    时间: 2012-10-31 11:32
三期女职工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有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就可以开除,但先要通过公司工会同意才可以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例如旷工3天以上、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发现有第二职业都可以。怀孕不是尚方宝剑。如果公司真的不想要这个人又不想赔偿,那就除了产检一律不给假,不来就算旷工,矿工多了就解除合同。另外注意要远离有毒有害工种,也不能加班,这样公司就不会有责任了。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2-10-31 11:46
本帖最后由 四眼仔David 于 2012-10-31 11:4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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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你们当地劳动部门,看看其工作是否属于第三级体力劳动或者孕期禁忌劳动,如果不属于(可能性不大),可以不同意转岗,请假按事假处理(也就是可批可不批),没按流程请假或未批就不来的,按旷工处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发函催促上班,发函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让员工自己提出辞职(辞职理由不要是公司原因)~~
1 `5 @4 O9 N' c2、属于的,就安排到工资最低的行政部门吧,养着、耗着,工作照安排(你要玩野我陪你玩,别让我找到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其他操作同上* e8 n" ]3 n3 l$ [1 y1 L: v( A
3、协商解除,明确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并就此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约定。不同意的,就按2操作~~8 M5 H, ]: [1 y9 [& M' r5 p8 O
PS:8月入职的,就算有买生育险也享受不了,公司要照单全包~~
作者: emily-198429    时间: 2012-10-31 11:55
尽量协商解决,适当的补偿金能让员工主动离职最好,因为按照劳动法规定得补偿到哺乳期结束。3 ~$ Y: z+ H1 Q, @( i* L
协商时,需告知员工,请事假不可能一直请,每个公司应该规定一年只有一定额度的事假,病假的话需要出具正规大医院的病假单(危险度:怀孕的职工病假单医院很好开),需提前提交且不可中断,中断按旷工处理。哎,北京这种人特多,遇到过
作者: geqiandeyu    时间: 2012-10-31 12:16
很感谢大家支招,就像7楼说的,怀孕也不能是尚方宝剑,正常的员工我们都是打工的也不希望她应有的政策不能享受,但是对那种恶意的、混日子的我觉得还是不能姑息,也不知道政府怎么规定的;- d! Y' v0 b& Q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 ... p;extra=&page=1
* w6 h& v% H! t5 |1 f5 V上面链接是一个哥们整理的帖子,请大家看一下,然后我的问题是:如果这是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按照标准支付赔偿金即可(双倍补偿金),支付的到哺乳期满的补偿的规定是否有明文?这个太不合理了吧,如果员工入职后怀孕,然后公司要辞退就管到哺乳期结束,那只能说明国家完全把自己应有的责任转嫁到企业身上了!
作者: 菜鸟新人    时间: 2012-10-31 13:26
  三期很长,你可以先与她沟通一下,看看她是什么想法再做打算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2-10-31 13:31
geqiandeyu 发表于 2012-10-31 12:16
. S- R9 U% A  r7 T0 W) G, X( |很感谢大家支招,就像7楼说的,怀孕也不能是尚方宝剑,正常的员工我们都是打工的也不希望她应有的政策不能 ...

3 G6 l0 ]- x# p# G  E% G  L有文的,但文件不记得了,好像是仲裁的内部文件,劳动争议仲裁操作指引,总之这样解除三期员工,都要包到三期结束~~% [0 B4 L$ K/ [% _* N  }6 c
这有什么好怨的,要怨就怨那些一听到员工怀孕就好像自己老婆更别人有了一样要把人砍掉的老板吧
作者: elana    时间: 2012-11-1 15:01
支付半个月得了,本来公司错在先。试用期一定要把握好
作者: geqiandeyu    时间: 2012-11-2 11:28
没有人回复了啊?现在更新,目前部门竟然要求该女员工休息,说这环境不适合带孕。# t6 _% o2 g0 q) |0 B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2-11-2 11:40
你这个情况跟我这刚刚结束的一个情况很相似。孕期员工解除合同需要协商,法律并没有规定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即可,我们这边这个员工,入职5个月后协商的离职,公司支付了4个月的经济补助金。事情已完结。
作者: 看见你就头疼    时间: 2012-11-2 12:29
休息,可以. N) @# ?  M4 \  V- l
给钱
作者: JokerSeraph    时间: 2012-11-2 13:00
1.不建议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虽然可以与该员工协商,但既然已经打着生育保险的主意进来的,且在8月份入职、11月告知怀孕,明显对于法律条款相对较为熟悉,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生育保险待遇相比,哪个高点?
# H: s: I  C" A0 G3 u4 Z, n! C" W法律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各条规定,需要提供相应证明以及员工知晓企业相应规定的证明,对企业而言,举证非常困难;并且企业也不是赔钱就可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仲裁委是站在保护员工立场进行裁决,自然会遵从员工要求继续履行的意愿。
6 Y0 A4 t- {' y$ V! W! a2.建议与其沟通并明确告知公司立场,如果其提出要休息,要求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发给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无法提供病假证明,要求提供医院开具的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医疗证明,减少其工作时间,所得工资扣除社保后也剩不了多少了。
作者: cloudy781    时间: 2012-11-2 14:52
这个问题需要谨慎对待。能够协商解决当然最好。
作者: geqiandeyu    时间: 2012-11-5 11:48
追问:今日与部门考勤员了解,该员工本月未上班,2、5工作日,3、4为休息日,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如果该员工这样旷工下去,是否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哪些补偿金等是不是也可以减少?该如何操作?
作者: 火百合_emily    时间: 2012-11-7 22:19
楼上说得对,协商解决,在试用期内就更好啦,只要双方同意给经济补偿金就完结了。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2-11-8 14:07
geqiandeyu 发表于 2012-11-5 11:48
: t( C" e- Z6 o! h8 P追问:今日与部门考勤员了解,该员工本月未上班,2、5工作日,3、4为休息日,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日公司解除劳 ...

6 G2 D0 J1 [) b8 a% E前提:
- f$ ^% j1 f% }' D1、公司这方面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书面的)
: J0 {% _/ x( C8 V8 i1 i% D$ K; I2、公司能证明员工看过或者签收过或者阅读、学习、确认过相关的制度/ d( v$ ]+ G6 X
3、公司能证明自己履行过催促员工回来上班的程序% b2 m* W' w  \4 B

$ V2 W: Y! h& u. @符合上面的前提条件,公司可以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员工劳动关系,哪怕是三期员工
2 n1 Q! U/ `4 ~% e. r/ C* x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8 G7 f  g, r' |) M! r

( e& x$ o) V' U0 M  J操作:1 2点OK,发函(EMS)至员工住址,催促上班(限定时间),保留ems回执(寄的时候EMS单上写清楚是什么函)
$ J/ t/ l. a% j限定时间都不见来的,再EMS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通知什么时候回来办理交接。注意事项同上,另,如果出现拒收,EMS退后,原封保留,以备举证~~
作者: yangliuliu    时间: 2012-11-8 14:27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10-31 13:31
8 l. g& x0 ~% u  p" T! M3 j- p有文的,但文件不记得了,好像是仲裁的内部文件,劳动争议仲裁操作指引,总之这样解除三期员工,都要包到 ...

: x8 x8 H( l* ~  Z  }9 A5 R鄙视这样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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