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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资计算和是否合理 [打印本页]

作者: jojotony    时间: 2012-11-6 12:52
标题: 工资计算和是否合理
来到一家新的公司,得知工资算法如下:
1、新进员工工作未满一个月按照:工资/当月天数(30天or31天)*出勤天数
2、病假按照事假一样,工作全扣

以上做法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碰到这样的情况,按规定公司要怎样赔偿呢?这对第一点,如果是销售人员是否就是合理的呢?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2-11-6 15:30
就算是销售人员也是不合理的,销售人员也是公司的员工啊。
病假工资应该按照工资的60%到70%发放的
再说了日工资的计算方式应该严格按照考勤天数来啊

作者: 兰沁紫凝    时间: 2012-11-7 14:42
虽然我也觉得这么是不对的,但是我们公司也是这么干的,俺很气愤
作者: HR人贩子    时间: 2012-11-7 18:13
30/31这个明显就不对了,谁一个月不休息都上班啊。我觉得这个要改成当月工作天数=30/31-休息天数
作者: 老北京    时间: 2012-11-8 13:02
应该除以标准工作时间(21.75)
作者: 徽娘    时间: 2012-11-8 17:27
事假工资怎么扣呢?我请了三天事假扣了我近600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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