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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入职满一个月的时候提出离职,还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打印本页]

作者: HR的一些事    时间: 2012-12-16 14:27
标题: 入职满一个月的时候提出离职,还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张某是公司高薪聘请的一位部门总监,入职时间是2012.9.15。为了慎重考察,在人力资源部多次提醒要和张某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王经理一直说要再观察一下,担心张某在企业文化融合上或行业转型上会有不适应。就这样,时间到了2012.10.15日,已经是入职满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了,人力资源部再次向经理提出,必须要签订合同了,否则会有风险。也就在这一天,王经理收到了张某发来的一封邮件,表示因为不能适应公司的行业特性,特要提出离职。但鉴于目前手头上有一项工作正在推进,大约需要半个月的时间。# A+ F4 p2 J: h: M
       人力资源部经理郁闷了,张某的劳动合同还要不要签订了呢?这件事情怎样处理比较好?
作者: 简凡    时间: 2012-12-16 14:55
还是签了吧,不然到后面弄个赔偿就杯具了……4 |9 C$ X$ P) E
请他理解和支持工作,这个需要把程序履行完,不然真的纠纷公司就亏了
作者: qd991    时间: 2012-12-16 15:21
不签合同,也不能随便辞退人。合同必须入职当天就签!
作者: 水中龙    时间: 2012-12-16 15:22
本帖最后由 水中龙 于 2012-12-16 16:49 编辑 ) O% `( \" a6 c7 T) @: \( p6 ]

: ]! Y0 c: {4 d* x" D& B8 v3 m和他进行沟通,请他配合完成既定的相关手续。如果他不配合,可以发出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或通告,以说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实情况以及他本人拒签的事实,避免后续的巨大隐患。8 |& `& `$ Z' f

! ?( {) t- D0 W9 L1 A5 Q8 ?) v以后应当入职当日就签劳动合同及其它手续,这跟企业文化是否匹配是两码事!
作者: 老北京    时间: 2012-12-16 18:46
很好的案例
作者: cowo0620    时间: 2012-12-16 21:46
两种选择:1 `- P" w1 J3 T
(1)不管用人部门如何坚持,10月15日当天办理离职手续,工作由用人部门安排;
' B5 B" p; O, v2 W(2)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由该总监进行至半月后结束。
" `" u' z$ M9 @+ @1 F( _$ \
作者: kuai乐    时间: 2012-12-17 07:10
呵呵,这个层次上的人,何必纠结于这些细节,又何必拿法规硬套呢。
作者: 鱼会飞    时间: 2012-12-17 07:52
这种情况还是签了比较妥当,不签的话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还会导致半个月后因未及时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2-12-17 08:42
公司刚刚就遇到这种情况 还是个财务总监
8 W" j2 @) ?# k- _0 j+ K6 E) S6 ?1、不签 同时立马让其交接 走人,避免日后双倍的风险
! H" N, \  O. l2 d2、照签 让其提交辞呈到时候走人6 I# d( N' M* m  x! T4 _' j' c6 X; w

4 e- |- B9 N6 @2 E8 e我们是让她签了 然后再走的~~
作者: wge602    时间: 2012-12-17 08:44
一定要签,不然以后手尾长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2-12-17 09:08
尽管法律规定是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即可,但是为了规避这种高风险,最好还是入职时就签好。您这种情况,最好是赶紧补签。
作者: yangliuliu    时间: 2012-12-17 09:16
办理入职手续时,就该签订合同
作者: yangliuliu    时间: 2012-12-17 09:16
办理入职手续时,就该签订合同
作者: 小差火    时间: 2012-12-17 09:20
入职即要办好手续,离职也要办好手续,感觉此企业人资不怎么强势!
作者: xiewl    时间: 2012-12-17 10:03
既然不合适,又在试用期,他提出离职申请就立即给他办理离职手续!至于手头上的工作交接一下就可以了,还等什么半个月,难道那个工作除了他其他人做不了?如果你们再不跟他签订合同,又要他敢半个月的话,你们公司就得双倍工资,也就是说,他干了一个半月,公司得付他3个月工资!你们看着办吧
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2-12-17 10:06
最好还是签合同,这样就可以避免双倍工资的风险,然后可以继续交接工作;如果不签合同,那么满一个月就立马解除劳动关系。
作者: melody098    时间: 2012-12-17 10:29
一入职,就应该麻利的把所有的手续先都办妥当了,合同还是应该签了。
作者: bibi1023    时间: 2012-12-17 16:58
赶快补签吧
作者: 芝士苹果    时间: 2012-12-18 09:10
既然入职,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一个月过后都不签,就无固定了。到时公司就很被动了。
作者: abner_lee    时间: 2012-12-18 09:47
必须签劳动合同!避免以后劳动纠纷的风险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2-12-18 09:58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入職當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在一個月內補簽。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綜合以上法律依據,建議可以有兩種處理方式:
3 r4 V  D& a7 b6 L/ t1.1個月內解除勞動關係,既然該員已提出離職,當即辦理;# f5 ?" u* H. n# I& p  I
2.公司確實需要該員在工作15天,則必須在入職后1各月內補簽勞動合同,就算後來他辭職也要先簽合同。
( f, B, |- b2 W7 ]) C- F4 n
作者: 小李飞刀5    时间: 2012-12-18 09:58
合同照签,辞工照辞,交接照交,不能用电话辞工代替,一定要写书面申请辞工,离职日期写在半个月后。  K, H. `. `/ f; J. \0 O1 A
包你搞掂。
作者: 神猴    时间: 2012-12-18 10:48
一定要签!
作者: Happy柒少    时间: 2012-12-18 11:13
必须得签,反咬一口,你脱都脱不掉的;签合同时正常手续,辞职也要正常手续滴...
作者: 有个口袋的圣诞老人    时间: 2012-12-18 11:32
大家说的对,还是要签个合同,同时接受他的书面辞职报告,这样后面就主动了,否则他是要求双倍赔偿的。
作者: 皮兰婆    时间: 2012-12-18 11:37
经典案例,群策群力,共同解决,以防后续劳资纠纷!借鉴了!
作者: thomastu1979    时间: 2012-12-18 11:52
游戏规则还是要遵守的,公司王经理明显没有真正理解劳动合同法,认为劳动合同法1个月的缓冲期可以保障用人风险,签订劳动合同就会对企业有制约!问题恰恰相反,不签合同违约成本更大,除双倍工资风险,还有员工道德风险企业索赔困难!; ]! u  D5 \" `# {% [
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企业用人自主权,员工违纪、不胜任岗位、不符合录用条件均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至于降低企业赔偿成本,那就要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及绩效考核中下工夫,并且是合法有效的,员工入职时签署相关声明,可保障企业用工权益。
作者: renliziyuantan    时间: 2012-12-18 11:54
签是一定要签的了,但要签多长时间呢?还是签完成一定任务的合同呢?方法还是很多的。如不签,就要考虑这个项目的价值是否大于这员工的风险了。
作者: renliziyuantan    时间: 2012-12-18 11:59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12-17 08:42 % l; A; Y! Z1 C. [& J
公司刚刚就遇到这种情况 还是个财务总监. A+ D/ n& p% _) r
1、不签 同时立马让其交接 走人,避免日后双倍的风险  _! a1 W: x7 a) {/ v
2、照签 让其 ...

$ y* t2 G1 y. c强势
作者: dandan1988    时间: 2012-12-18 12:06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 [1 a# R" A  J0 w: ?& Z-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Q: T5 Q) {7 D9 ]
法律规定需要签订合同的,如果不签的话,在以后的事务处理上处于不利的地位,应该签订,以保障说双方的权利,这是应该在入职那日就应该有的意识,公司领导层对于人力方面的法律意识过于淡薄,也未能及时听取下属的意见,应该进行自我调整才是。
作者: bboi    时间: 2012-12-18 13:18
这种情况还是签了比较妥当,不签的话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还会导致半个月后因未及时签劳动合同的赔偿。
作者: 人力_车夫    时间: 2012-12-18 13:18
qd991 发表于 2012-12-16 15:21
- P& ?) h' x" }3 h! y不签合同,也不能随便辞退人。合同必须入职当天就签!
4 e5 _  m7 g# J( p: N% I
合同必须入职当天签吗??因为我入职时公司过了段时间才签!
作者: 小花雨    时间: 2012-12-18 13:23
根据劳动法规定肯定是要签的。走正规手续,补签合同,办理离职手续。
作者: 离颜素锦    时间: 2012-12-18 13:30
我们公司做法不签,办完手续,后重签一个临时协议。
作者: 桃花依然    时间: 2012-12-18 13:36
1.签订劳动合同,到时候再让其提交辞职报告离职;
4 x+ j% V' k8 U; z1 Z2.不签劳动合同,当天交接走人。
作者: 万万狂想曲    时间: 2012-12-18 13:46
赶紧补签合同吧
" t, N7 W5 y: [' s4 Q还那么纠结,不是有试用期吗?
作者: Tina.Zhou    时间: 2012-12-18 15:38
當然還是要找他簽,不然以后很麻煩的
作者: dfeastpc    时间: 2012-12-19 08:03
应该签,如果为了一个要离职的人公司多支付那么多钱不划算
作者: 猪宝宝2013    时间: 2012-12-19 08:58
规范起见,还是要补签。
作者: zjxd    时间: 2012-12-19 09:24
入职和离职是两个流程,他走不走跟你们公司要不要与他签合同是两码事。
作者: ann21    时间: 2012-12-19 16:49
这种情况必须要签订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员工提出离职是另外一回事,。避免以后劳务纠纷。。
作者: w破茧成蝶    时间: 2012-12-23 09:46
芝士苹果 发表于 2012-12-18 09:10 # u7 T& r  {; D6 g
既然入职,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一个月过后都不签,就无固定了。到时公司就很被动了。 ...

/ ]6 M8 N: T( n9 A+ r- `* y% n入职一年了都没有签合同才是视为无固定
作者: 芝士苹果    时间: 2012-12-25 14:49
对的。谢谢你的指正。
作者: Qixh    时间: 2012-12-30 14:14
签了比较妥当
作者: zcmimi    时间: 2013-1-5 17:24
还是签了好了
作者: plfuq123    时间: 2013-1-13 11:34
2012.9.15 到2012.10.14满一个月
! m. `% ~1 F4 g$ X+ I
$ |# B) i! T* F8 x4 D* X3 B* ]) I2012.10.15 这一天,已经是满一个月后的第一天了,而不是入职即将满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作者: 水止境明    时间: 2013-3-11 11:38
还是签,再按正常离职手续办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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