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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应对处理“极品”工伤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2-12-20 09:46
标题: 如何应对处理“极品”工伤事件?
刘某夫妇同在某板材厂工作,刘某是电工,其妻子是打磨工。由于工作性质比较机动,刘某经常代替妻子工作,为此还受到了厂领导的批评。有一天,刘某在顶岗时,看到砂轮带出故障,就用手去清理,结果不慎导致右手被卷入机器受伤。那么,请问:
1、刘某这种情况算工伤吗?请给出判断并陈述你的理由。
2、你处理过类似的“极品”工伤事件嘛?
如果有,请拿出来分享,并说说你是怎么处理的。
如果没有,若碰到类似棘手问题,你会怎么来处理?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2-12-20 09:48
看看大家都什么意见?说说自己的想法就好。
作者: 洋葱621    时间: 2012-12-20 10:18
算工伤,在工作场所出的事故。虽厂长有批评,但为什么不阻止刘某去操作机器了。有操作机器那也就证明公司人员同意他去做这工作了。

作者: 飘摇在都市    时间: 2012-12-20 10:20
工伤,之前有看到相类例的案例,也被认定为工伤了,因为电工是有了问题才需要修理,工作时间比较机动的原因被认定为工伤的,供楼主参考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2-12-20 10:43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想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必须为单位的职工,且受到的伤害必须是因为工作造成的。
    本案中,刘某虽然没有与该板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替他人来公司工作的,但是根据题目显示刘某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了,而且单位并没有否定这层关系,而只是进行了批评,并没有阻止刘某在其工厂工作。因此,这种情况已经足以证明刘某与该板材厂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刘某应为该厂的职工,应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而且刘某伤残是在工作时造成的,所以应该认定为工伤。(注:由于这个时间长短是鉴定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的关键,如果超过3个月的话就在事实上与公司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对工伤事故概念的理解,大部分人通常认为工伤事故是指各类企业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因工负伤、致残、致死的事故。这个界定稍嫌狭窄。《条例》没有给工伤事故概念进行界定,仅仅对工伤的范围作出了规定。按照《条例》的基本精神,我认为,工伤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和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罹患职业病的意外事故。

    本人见过比较搞笑的工伤事故案例,有一哥们在下午上班时间去公司所在楼的对面买烟,公司所在大厦一楼大厅门为落地玻璃门,有自动感应开关,清洁工把玻璃擦得那个叫一个亮啊,跟没有一样。结果这哥们出去时候看都没看直接一头撞上,玻璃没事,这哥们经鉴定为轻微脑震荡。最后不但得到公司的赔偿,因为他说他有一点烟瘾,由于昨晚加班导致睡眠质量下降,要抽烟提神。另外,还得了公司所在物业的赔偿,说人家没有贴出明显的标志!

其他论坛上看到的回复,自我感觉还不错,有点说服力!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2-12-20 14:05
标题: 用户推荐理由
#TA推荐本帖子时说#如何应对处理“极品”工伤事件?
作者: 恒信人才    时间: 2012-12-20 14:40
这个还真不好解决啊
作者: 浅浅微蓝    时间: 2012-12-20 17:03
可以认定工伤。
虽然顶岗是违纪行为,但工伤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一定是非本职工作原因,是为了工作利益而受伤。因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2-12-21 11:19
浅浅微蓝 发表于 2012-12-20 17:03
可以认定工伤。
虽然顶岗是违纪行为,但工伤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一定是非本职工作原因,是为了工作 ...

确实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但非因工作原因,领导对其替妻子工作一事也有明确表态,换句话说这种“顶岗”,是否可以理解为结束工作后替其妻子工作,非上下班途中,也就是说非“顶岗”。无论是否算工伤,责任都会完全在刘某及其妻子身上。
作者: 万万狂想曲    时间: 2012-12-21 17:02
应视为工伤,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就应视为工伤处理。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2-12-24 08:52
万万狂想曲 发表于 2012-12-21 17:02
应视为工伤,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就应视为工伤处理。

貌似劳动法说的还有一条是因工作原因。所以不是所有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到的伤害都是工伤。这个案例能叫“极品工伤”主要的判定点就在于是否可以认定为“因工作原因”。
作者: 潜潜独行    时间: 2012-12-24 13:51
该算作是工伤。只是在属于工伤的同时,应对其顶岗的行为按企业规定做违纪处理。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3-6-5 14:38
这毫无疑问是工伤。工伤是工伤,违纪是违纪,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作者: 于凝汐    时间: 2013-6-5 16:17
lin041999 发表于 2012-12-20 10:43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想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必须为单位的职工,且受到的伤害必须 ...

哦哦,如此解释,我最初以为不是做自己本职工作,顶岗的就不是工伤了,学习了
作者: gaojunhui21    时间: 2013-6-5 18:11
当然是工伤了!工作时间后在工作场里发生的受伤事故也可认定为工伤!
作者: 忆思    时间: 2013-6-6 00:45
坐等解释
作者: 快乐东方    时间: 2013-6-6 07:31
是工伤,但刘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顶岗)单位可另外处理。是两个概念,二个事件。
作者: 快乐的永远向前    时间: 2013-6-6 08:04
工伤,虽然刘某有违纪在先,但公司首先必须执行工伤,其后才能就违纪对刘某及其妻作出处理
作者: 文化生产力    时间: 2013-6-6 08:47
工伤
作者: caixu1116    时间: 2013-6-6 09:30
学习了
作者: 胡明博客    时间: 2013-6-6 15:06
赞同!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3-6-9 11:19
工伤认定的要素是: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因工作的原因所受的伤害。本案受伤人员符合认定条件,应当认定为工伤,至于员工串岗,这是公司内部管理缺失,是公司自身的问题,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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