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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务派遣之后的赔偿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阳子大头    时间: 2012-12-24 09:54
标题: 劳务派遣之后的赔偿问题
朋友在公司上班6年了,近期公司人力资源部以实行人力成本降低为由,意欲将让朋友公司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并承诺员工派遣之后福利、工龄不变,因为不是很熟悉劳务派遣这一块,我只是知道劳务派遣之后是直接和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吗?如果公司要辞退员工,赔偿金是按照原来的工作年限计算,还是和劳务公司签订的日期计算呢?如果是和从劳务公司签订的日期算起的话,对于老员工来说岂不是很不划算啊?请教一下熟悉劳务派遣的tX,劳务派遣之后的赔偿问题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2-12-24 10:14
1.劳务派遣是劳动者直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劳务公司派遣至用人企业工作;6 r* h, d( P& J
2.企业用工改为劳务派遣的话,一定会损害员工权益。
& J- E; s* ~" a( e首先,需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重新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这就表示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了,一般企业都会要求员工填写书面的离职文件,并办理退工。
: `; \: Z' ]( M7 y3 y2 J& N3 _- c其次,用工企业需要辞退劳动者只要通知劳务派遣公司即可,至于补偿金的问题,如果与公司已经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而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话,按法律上讲之前的工作年限是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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