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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签三方协议约定违约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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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3-1-14 16:57
标题:
签三方协议约定违约金,是否合法?
现在很多企业,在招聘应届生时,offer上通常写着“如果学生因XXXXX原因解除三方协议,要支付4000元的违约金”。
请问,这种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否合法?依据是什么呢?
谢谢。
作者:
罗恩
时间:
2013-1-14 17:11
各个省市会有不同规定,在社保局网站会有发布,有的规定可以,并且规定不同时间段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也有地方没有规定。
个人认为:约定违约金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符合基本合同法的要求,应该合法。
作者:
蟹蓝
时间:
2013-1-14 17:22
首先我觉得这个三方协议在法律层面是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即是无效的.所以这个三方协议就不能看作是劳动合同,那既然不是劳动合同了,那就无须支付违约金.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
markkk2010
时间:
2013-1-14 18:08
罗恩 发表于 2013-1-14 17:11
各个省市会有不同规定,在社保局网站会有发布,有的规定可以,并且规定不同时间段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也有地 ...
谢谢您的解答。
确实,签了之后,符合协商一致原则。
但是很多时候,这个违约金是企业提出来的,求职者只能被动接受。
作者:
宇儿89
时间:
2013-1-14 18:28
个人认为学生本来在实习 甚至求职过程中时处于弱势地位的,实习工资才多少点,违约金又是多少?说句不好听的话 再狠点 实习完 拿到毕业证我直接不到你公司去上班 你能把我怎么地。。找到我身份证所在地吗?父母直接说他们也不知道啊。。。
作者:
宇儿89
时间:
2013-1-14 18:29
当然这种办法只能在协商无果 你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进行,你也不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作者:
zjxd
时间:
2013-1-15 09:01
罗恩 发表于 2013-1-14 17:11
各个省市会有不同规定,在社保局网站会有发布,有的规定可以,并且规定不同时间段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也有地 ...
看怎么说了,我的看法是才毕业的毕业生都没钱,社会经验也不足,如果不是投入特别大的岗位最好不要这样约定,没有意义;当然了,前期投入比较大的岗位可以酌情约定,这对于毕业生本人也是一次比较好的历练:不管他们经验如何,他们已经站在职场了,必须按照职场的规矩做事。
作者:
菜鸟新人
时间:
2013-1-15 10:39
三方协议签违约金的倒真得是少见的。貌似应该是不合法的。至少,曾经上海有企业在三方协议里约定为学生办理人才引进上海户口,后来员工工作了几个月就走了,企业也没有制约他的办法。主要是看违约金定的违的是什么。关于这方面你可以咨询下学校。不过,个人认为,对于本身那么没有自信能留下人的企业,实在是不去也罢。
作者:
菜鸟新人
时间:
2013-1-15 10:40
另外我觉得,现在企业招岗位都比较喜欢做背景调查,如果你在那家单位干得开心了,即使不支付违约金,再进新的单位,实习单位抹黑你,那个也够恐怖的了。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3-1-15 16:47
首先明确
1、签三方的,肯定是未毕业的实习生,至于应届毕业生(已经拿到毕业证的),肯定是要签劳动合同的,没有什么三方不三方~~
2、实习生协议也是劳务协议的一种,不受相关劳动法规保护,产生纠纷,按协议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参照法规、按社会习惯、俗成处理~~所有,约定合理的违约金,是可以的
3、不过嘛~~这样子,让人觉得企业太抠了,什么都跟钱挂上关系~~我的三方协议的约定是:......,实习生因XXXX单方面解除协议的,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并列入学生档案,不得毕业~~
作者:
泊平
时间:
2013-1-15 21:51
个人觉得从现实操作层面来讲约定比不约定好,至少给现在的90后一些约束,很多实习生实习目的不明确,来了就想走,这肯定是不行的。至于真的违约了,要不要处罚可以另当别论,这让我想起了一则故事,一家企业打算今年不给员工发年终奖,一位主管对下面的员工说:今年公司效益不好,年终奖不发了。所有人都痛恨他。另外一位主管对下面的人说:今年公司效益不好,老板说要裁员,我替大家求了情,老板勉强同意不裁员,不过年终奖是肯定没有了。所有人都对这位主管感恩戴德。
作者:
蒲墨
时间:
2013-1-17 17:03
本帖最后由 蒲墨 于 2013-1-17 17:04 编辑
个人认为三方协议在学生入职前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范畴(应该属于民事/经济合约?),协议一方面约定学生违约赔偿,一方面约定企业违约赔偿,是平等的,应该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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