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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真实的劳资纠纷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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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wo0620
时间:
2013-1-16 11:16
标题:
一个真实的劳资纠纷案例分享
A员工在B单位担任保安员,工作规范方面(可能因年龄偏大,忙于感情问题)不断出现问题,经过主管、经理、人事部门多次谈话,收效甚微,最后公司经过决议准备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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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员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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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岁,男,初中学历,因家庭比较贫困,至今单身,不久前认识了一位离异的女性(37岁),女的很现实,同意与A员工进一步发展,但是她不想工作,希望A员工来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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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员工每月收入2500元左右,他曾经几次想跳槽,因年龄偏大和学历低问题,但均未找到好的工作(主要待遇方面),所以他很需要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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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员工与其女友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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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员工的主管尝试性的与其进行了一次交流,拟定对其辞退,A员工将其苦衷向主管陈述,主管也很无奈,而后人事经理出面交流,并准备发函给A员工解除劳动合同,A员工表示:公司不要费劲了,如果公司辞退本人,那么本人不仅会失去工作,还是失去好不容易认识的新女友,要是谁再出面来谈这个辞退的事情,本人就是找谁急,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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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主管、经理、人事经理都傻眼了,谁都不愿意出面交谈,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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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出面解决的不是A员工的主管,也不是人事经理,而是部门经理C,C经理先通过自己的人脉为其找了一份工作,待遇比现在略高,当然要求比现在还要严格(这点A员工预先不知道,其实就是双簧),而后同意A员工在公司宿舍内过渡一至两个月,并同意不收取住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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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做好后,A员工顺利办理了离职手续(自己提出离职),三个月后A员工因无法适应新的环境而被迫离职,此时的女友也离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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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故事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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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管理完全依靠法律流程来解除劳动合同,虽不存在违法,但是情理上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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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不寻常的辞退之路,既节省了补偿金,又取得了效果(至少A员工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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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员工解除过程中,部门经理的方法远比人事经理的方法要高明的多。
作者:
tigerben
时间:
2013-1-16 11:37
类似案例很多,我总觉得企业如此对员工似乎不太厚道。如果企业都不去关爱自己的员工,员工哪来归属感?哪能为企业真正付出?
作者:
TTTTTavia
时间:
2013-1-16 14:00
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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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身为打工的我表示会觉得很郁闷的。。。
作者:
那年怀念
时间:
2013-1-16 14:35
遇到这种员工,企业可供选择的方法并不多
作者:
稻香老农1986
时间:
2013-1-16 14:46
学习了,这种做法太牛掰了。
作者:
天蓝115
时间:
2013-1-16 15:16
我觉得这个处理方法看上去挺完美的,只是不是每个经理都可能为员工介绍到下一份工作。
作者:
四眼仔David
时间:
2013-1-16 16:12
完美的解决~~但也只能是作为个案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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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每一次辞退硬骨头,都能想出两全其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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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每一次辞退硬骨头,管理层、各部门会通力合作,可能,看结果的等看结果,看笑话的等看笑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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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每一个公司都会那么为HR们提供配合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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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ha126
时间:
2013-1-17 11:32
另辟蹊径,很好!
作者:
日出东方东
时间:
2013-1-17 14:47
不是每个公司的员工都能像这位部门主管全力为公司负出的。这是超出自己份内的事。完成是以个人为公司处理的事务。如果公司对员工好。员工才有可能这样为公司处理。但大多数企业没有。员工也不会用这种方式处理工作上的事务。从人事角度上说是处理的很完美。这是人事部门的工作职责。人事碰到这样的事件,一般处理就是文件通知,直接补偿费用。如有问题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载。公司发文。员工提到谁跟他谈就跟谁急。这样发文的就没有针对性的。那老板才是跟他急的人了。
作者:
浅浅微蓝
时间:
2013-1-17 15:55
只能当个案看待了~
作者:
畅想蓝蓝
时间:
2013-1-17 16:53
建议部门经理改作人力资源经理!
作者:
d7896458u
时间:
2013-1-17 17:02
“可伶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说的就是这为员工,很好~支持!!!
作者:
faynail
时间:
2013-1-17 17:04
部门经理的处理实在是太棒了,不过并非每个案例都能这么做。这类员工的处理绝对是HR的难点。
作者:
wuyijob
时间:
2013-1-18 09:03
这个解决的方法,确实值得学习,学习的同时,我们从事HR工作的人,应该思考,后期的工作,处理问题技巧,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应该是换位思考,要站在对方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能解决对方所需的问题
作者:
天hr
时间:
2013-1-18 09:26
思路很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3-1-18 09:28
这个案例,有亮点,但不能说是完美,而是维护了公司的利益,避免了由于处理不当有可能导致的人身安全问题。案例中,这名保安有可能是偏执型的人。
作者:
草垛
时间:
2013-1-20 14:57
,没有办法的办法
作者:
yuanwei_uy
时间:
2013-1-24 09:25
好方法,但是此案例中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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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案,不能普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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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头三尺有神明,HR做裁员的时候,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作者:
战海
时间:
2013-1-25 15:48
好办法哈哈
作者:
*kerry*
时间:
2013-2-2 13:06
C经理其实是个情商较高的人,为自己解决了麻烦,至少A员工这样的人员在部门内会影响整个部门的工作业绩,加之其本来就不胜任,但其主管、人事经理等人均畏惧于对方的言语,个人觉得只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法律程序办,肯定不会出什么问题,A员工平时工作都老出错,去了别的单位也不可能一下子改变过来,前面所说的“双簧”我觉得是不成立的,至少去了第二家单位也做了那么久
作者:
找回我自己
时间:
2013-2-2 13:13
这个案例的处理,让我想起来一部电影《在云端》。
作者:
小楼夜雨听风影
时间:
2013-2-2 17:09
有創意啊,只不過不是每個都有辦法找到下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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