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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92期:如何处理员工口头提出离职及离职工作交接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中人网编辑    时间: 2013-3-5 16:48
标题: 192期:如何处理员工口头提出离职及离职工作交接问题
公司应该如何处理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假设张某与公司对于离职无异议,现张某要求出具离职证明,公司是否能以张某未办理工作交接而不出具离职证明?如何处理张某的工作交接? ... [点击查看全文]
作者: tilamishu    时间: 2013-3-5 16:48
1、旷工的介定,(1)未按规定提供劳动(2)未经批准(3)无正当理由,如果确定为旷工,公司制度又有相关说明旷工3天以上辞退,就可以先发内部通知,有工会领导处理意见,盖上工会章子,先内部通告解聘,再给其员工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在第一个问题基础之上,第二个问题就好解决了,解聘通知书是已经发了,只能说明至发通知书之日起此员工已和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了,但之前劳动关系存在时的手续还没清,工作交接,或者领用公司办公用品未归还等等事项,就不能给他开离职证明。
作者: tilamishu    时间: 2013-3-5 16:49
1、旷工的介定,(1)未按规定提供劳动(2)未经批准(3)无正当理由,如果确定为旷工,公司制度又有相关说明旷工3天以上辞退,就可以先发内部通知,有工会领导处理意见,盖上工会章子,先内部通告解聘,再给其员工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在第一个问题基础之上,第二个问题就好解决了,解聘通知书是已经发了,只能说明至发通知书之日起此员工已和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了,但之前劳动关系存在时的手续还没清,工作交接,或者领用公司办公用品未归还等等事项,就不能给他开离职证明。
作者: 文化生产力    时间: 2013-3-5 16:52
学习了!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3-3-6 08:19
1、协商不成的话,如果入职时已经对该员工进行过公司规章制度的告知,并有书面证据,且制度合法有效,那么,可以直接依据规章制度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如按第一条操作,单位因劳动者未办理工作交接而拒绝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违法的。因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赔偿损失。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3-3-6 08:20
1、协商不成的话,如果入职时已经对该员工进行过公司规章制度的告知,并有书面证据,且制度合法有效,那么,可以直接依据规章制度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如按第一条操作,单位因劳动者未办理工作交接而拒绝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违法的。因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赔偿损失。
作者: 为梦放逐    时间: 2013-3-7 16:28
1、从劳动关系的解除形式来看,要么协商解除,要么单方解除,劳动法律并没有设定自动离职这种解除形式。因此,对用人单位而言,规范劳动合同的解除形式非常重要。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员工不管因何种原因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就不来上班,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完善相关手续:首先应当通知员工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如果员工提出离职的,一定要求其提供书面辞职报告,如果员工系无故旷工的,应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旷工天数达到合同解除条件的,则依法予以解除,出具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当然,对企业用工规范化、书面化的管理要求应当贯穿于整个劳动用工过程:从员工入职时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签收,一直到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都应当以书面的方式予以规范与确认,并对相关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3-3-12 20:21
还是律师专业啊
作者: 子其    时间: 2013-3-13 09:39
首先感谢朱律师的解释,无论那种形式的解除劳动关系,都必须做到证据确凿,法律有效。口头也好,书面也好都应该留有证据,开具离职证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不能以未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而拒绝开具,只要公司和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就应该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作者: 子其    时间: 2013-3-13 09:40
首先感谢朱律师的解释,无论那种形式的解除劳动关系,都必须做到证据确凿,法律有效。口头也好,书面也好都应该留有证据,开具离职证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不能以未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而拒绝开具,只要公司和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就应该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作者: 子其    时间: 2013-3-13 09:40
首先感谢朱律师的解释,无论那种形式的解除劳动关系,都必须做到证据确凿,法律有效。口头也好,书面也好都应该留有证据,开具离职证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不能以未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而拒绝开具,只要公司和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就应该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作者: 带着心旅行    时间: 2013-3-14 12:58
嗯  也是现实工作中经常遇见的问题
作者: 无停    时间: 2013-3-20 15:37
谢谢!
作者: yueyueHR    时间: 2013-3-22 16:20
现实中遇到很多这样的问题
作者: yueyueHR    时间: 2013-3-22 16:20
现实中遇到很多这样的问题
作者: yueyueHR    时间: 2013-3-22 16:21
现实中遇到很多这样的问题,谢谢了……
作者: ddgld120805    时间: 2013-4-6 17:25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呀
作者: 旺相008    时间: 2013-6-21 14:20
非常实际的一个案例,从中可以学到更加规范的操作方法
作者: 倪静    时间: 2013-7-10 14:38
不错,可以借鉴!
作者: wonderfu123    时间: 2013-7-12 11:10
本案例很好的处理了这个难题,不过我觉得录音比较难以记录
作者: 古拉    时间: 2013-8-5 14:58
前段时间我们公司就出现了相类似的情况,放了个五一假后员工就不来了,当时公司还提供了住宿,他自己的东西也一直没有收,工作更不用说交接了,我们公司打电话对方就是不接,我们用手机打野不接,后来只收到一封邮件说辞职了,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我想这样的员工怎么还有公司敢用。
作者: ruby6867    时间: 2013-8-12 20:36
最近,我们公司也频繁出现类似情况,正常上班时,突然第二天就不来了,打电话也不接,发短信也不回。然后,三天后按旷工自动离职。这样的话,扣三天旷工工资合理吗??在解除劳动合同上,公司注明因旷工自动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公司有风险吗???
作者: HR莉    时间: 2013-9-2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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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xianglong007    时间: 2013-10-15 14:34
比较麻烦,我们这里也有1名员工属于这种情况!
作者: somen    时间: 2013-10-20 21:19
这也是经常碰到的事情,可是因为没有办理离职交接就要申请仲裁,感觉太麻烦了,成本太高。
作者: laiyads    时间: 2014-2-26 10:29
类似情况在公司很普遍存在,本案例分析方法很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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