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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分总公司工资社保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花开未落    时间: 2013-3-15 10:06
标题: 关于分总公司工资社保问题
我们公司是上海分公司,总公司在杭州,公司部分管理人员是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的,之前社保、工资、个税都在杭州,费用是由分公司承担,年底一笔往来款。这样有没有什么问题?如果现在他们的工资在分公司发放,但考虑到他们的个人情况,社保还在杭州缴,这样又有问题吗?或者说工资、个税、社保都要在同一个地方的。请高手解答,谢谢!

作者: lark1234    时间: 2013-3-15 10:34
这么麻烦,那还不如让总公司直接支付工资和社保个税,毕竟劳动合同也是总部的啊!
作者: 花开未落    时间: 2013-3-15 10:42
lark1234: 这么麻烦,那还不如让总公司直接支付工资和社保个税,毕竟劳动合同也是总部的啊!


之前是这样操作的,年底一笔内部往来款,今年总公司说要转过来,问有没有问题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3-3-30 16:07
可以借调的名义,委托分公司发放工资。不过,最好是工资、社保和个税都在同一单位,发工资又不麻烦,全国都是通存通兑,无非是工资造册总公司与分工资要沟通好。法律上,分公司不是不是法人,子公司才是法人,不要搞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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