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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遇到被分流员工的纠纷问题如何更好的处置? [打印本页]

作者: 迷离风听    时间: 2013-3-19 17:40
标题: [求助]遇到被分流员工的纠纷问题如何更好的处置?
      公司年前有一个车间关停,对人员进行分流。年后人员到岗后给其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员工不愿意,闹到部门要求辞退并给予补偿,该如何更好的处理这个关系呢?
      对这部分员工进行多方面的沟通,均未达成共识。新岗位不愿意去,又天天来公司打卡。真是难缠啊。请各位学友们帮帮忙,给我出出主意吧。

作者: yizhanjob    时间: 2013-3-20 09:48
企业分流涉及到劳动关系变更问题,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企业一方把员工岗位变动,等于是企业来提出与员工变更劳动关系,这个岗位的变更以及薪酬的变更是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中及其重要的两大内容,这两项的变更劳动合同是不能顺延的,要重新进行签。企业这么做应该提前通知员工,只有在员工不胜任原来岗位的情况之下,可以调整岗位,如果员工胜任这个岗位,因为原岗位没有了撤销了,到其他的岗位去工作,应该提前通知员工,但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该提前多长时间通知。


作者: 不会卖萌的猫    时间: 2013-3-22 15:06
这个2楼分析的挺好
作者: 任珺    时间: 2013-3-25 14:30
原来的劳动合同也没注明过“员工是在哪个车间哪个岗位上”任职的呀。所以,公司是可以重新分配其工作的(即“岗位”还是没有变化的)。
建议一方面HR或原部门领导可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解释情由和政策(必要时可以录音)。另外,可以给员工正式发一份书面通知函,告知其到新部门的报到时间,逾期未到的,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同时,注意在通知函上禁用“变岗”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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