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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口头承诺高薪反悔,这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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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咬文嚼字
时间:
2013-4-9 11:15
标题:
口头承诺高薪反悔,这是谁的责任?
四年前,我在深圳一家外资企业做人事专员,一项目部拟录用一电气工程师,项目经理与他谈待遇,他要5K,项目经理对工程师口头说:没问题,但试用期只给4.2K,工程师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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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通知工程师体检报到,他说转正工资必须达到5K。我又打电话给项目经理,经理说没问题的,然后我告诉工程师5K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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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工程师转正收到通知工资调到4.5K。当场他大发雷霆,说公司骗了他,把他的办公用品全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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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会协调会上,人事经理让我陈述事情经过。我如实讲述:项目经理口头答应5K。项目经理在会上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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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可能有三:1、项目经理已经忘记自己说过的话;2、项目经理以为只给加300,他不会走;3、项目经理想给他加到5K,总经理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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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制度与惯性,短期内不可能调工资。当天工程师离职走人,公司赔偿他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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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影响不好,总经理大发脾气,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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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经理不愿得罪项目经理,就把责任推到我身上,说我轻易向别人保证项目经理口头承诺,违反工作程序。说要给我记过,扣我半个月工资补偿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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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我没被扣工资,但被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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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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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错在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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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事经理的处理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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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经理应承担何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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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口头承诺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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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RM一枚
时间:
2013-4-9 11:24
新员工入职前需要确认试用期工资,转正工资,需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以上各部门领导都签字确认后,再通知应聘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确定报到时间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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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你们公司录用流程有问题~
作者:
xurui526
时间:
2013-4-9 11:42
首先你们公司入职流程有问题,其次你们项目经理和人事经理以及你本人做事方法都有问题。项目经理不敢承担责任,不堪重用。人事经理缺少诚实正直,而你则缺少严谨度。
作者:
cocodqm
时间:
2013-4-9 11:53
录用流程的问题,一般都是需要书面确认薪资,包括试用期和转正后的薪资,及时录用前没有完成书面的,是口头的,但办理入职手续时一定需要书面的薪资确认表,以免造成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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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经理的做法容易造成部门主管为了招到满意人才而随意口头承诺薪资的不良现象再次发生,而且责任全部由人事专员承担是明显的有失公平,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以后何以服众,有谁跟追随他???
作者:
leng2002
时间:
2013-4-9 15:37
我错在哪了? 人事经理的处理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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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面试结果及确认的OFFER中约定的内容应该是以书面形式知会应聘者, 另外请问当时贵公司的薪资确认流程是怎样的,项目经理能否自主决定工资?正常情况下,HR应该监督工资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部门可以代表公司告知到应聘者,但HR部门必须是签字确认的。 你的问题在于:你不是忘了讲理讲据,就是没评估你手中的理据的有效性和说服力,其实我也常会这样,有时觉得大家很熟了,应该打了招呼就算是了,但其实工作中不能这样,这么我们需要常常提醒自己的 ,有理有据,并且理据是有说服力的,有权威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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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经理算不算错呢,下属的错其实也是他的带团队的问题,置身于事外或把自己下属拿来做打靶的行为固然不可取 ,但或许他的角色本来就无足轻重,影响不了事情的结果,所以舍卒救己。只能说职场是个淡化情感与道义的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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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经理应承担何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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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的行为告诉我们,他要么是极为反复无常、心胸狭隘的小人,亦或者,他本来就不爽你,借口把你处理。至少他真的没有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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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_% m& q5 H" K3 j/ a3 d4、口头承诺的效力如何?4 Z3 F
作者:
JokerSeraph
时间:
2013-4-9 16:12
本帖最后由 JokerSeraph 于 2013-4-9 16: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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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错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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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专员,你的上级领导是HRM,你是对HRM负责,不是对项目经理负责。为什么薪酬不通过HRM而是直接向项目经理确认?项目经理是否有权力确认薪酬标准?确认之后为什么不请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材料并向HRM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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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RM并无不妥,确实是你的疏忽导致问题发生,并且对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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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很难说,如果项目经理有确认薪酬标准的权限,是否是他未履行承诺不得而知,所以不好说应承担责任;如果项目经理没有确认薪酬标准的权限,更谈不上承担责任,项目经理都没有权限,人事专员还听多少就承诺多少,这本身就是人事专员没有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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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法律上来讲,口头承诺是有效的,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口头承诺的话,什么法律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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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寄希望于项目经理主动承担责任、HRM实事求是秉公处理,我只能说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人都是自私的,没有例外,只是有程度不同而已,项目经理和人事专员的价值,熟轻孰重你自己也知道,就算项目经理主动承担了、就算HRM求实秉公了,老板干吗?老板愿意开掉项目经理、HRM?还是你呢?谁的代价更大?两害相权取其轻,大家都知道结果,你也知道结果,项目经理、HRM会不知道么?何必为了你而得罪老板危机自身利益呢?
作者:
旺财小强
时间:
2013-4-10 15:52
本帖最后由 旺财小强 于 2013-4-10 15: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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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项目经理有没有薪资谈判的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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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没有,为什么不先请示上级之后再答应求职者,你跟项目经理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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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有,虽然都是口头的,但你、项目经理当初都同意转正之后是5K,可是为什么后面又都反悔只愿意给4.5K?是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么?还是试用后觉得人家不值5K这个价?
作者:
sufei56987
时间:
2013-4-10 17:12
1、你的回报和确认对象是你的上司,而不是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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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事经理的工作存在漏洞;工资的核定是他的责任,而你作为人事专员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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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经理不存在任何责任,要非要说他错,就只能是人品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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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口头承诺是有效的,但需要证据,而且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坦诚面对自己的问题。所以建议以后要有证据留下,例如签字确定。
作者:
shaoliang
时间:
2013-4-10 17:45
这个事件及各位的评论给了我警示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3-4-10 20:32
录用新员工入职,是需要根据公司规定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的,象我们公司有《录用审批表》,包括背景调查、面试评价和薪酬都是有的。如果有这张表,并且走了流程,你的责任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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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你们单位没有这个流程,你们的人事经理难道没有责任?
作者:
lyysynl
时间:
2013-4-10 22:40
我也是经营企业的,一般性涉及到薪资待遇还是要有个书面协议的,这里也提醒求职者,用人单位谈定薪资待遇,一定要签协议,有的兴许是部门主管的成若,但老板也许意见不统一
作者:
echo_yunyun
时间:
2013-4-11 09:30
此案例的问题点:1)招聘录用过程中,薪资谈判权利归属有问题,员工的薪酬是由HR与应聘者谈判的,用人部门只有薪资建议权利,没有决定权利。2)应该有书面记录,承诺给应聘者试用期工资4.2K,转正后5K这些都应该有书面记录,一般正规企业的应聘登记表表上会有薪资审批这一项,有总经理的签字确认。就不会出现案例中的情况。3)负责招聘人员的职业素质问题,要清晰公司的招聘审批流程,绝对不能将调薪和升职事项做为招聘诱饵,先把人招来来再说,最终导致员工觉得公司骗人,领导觉得下属办事不利的后果。
作者:
水止境明
时间:
2013-4-11 11:29
问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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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聘录用流程不明 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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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字记录归档问题 白纸黑字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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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汇报领导 要积极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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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自身要多考虑 防范风险
作者:
elana
时间:
2013-4-11 16:36
看了大家的评论,还会不会觉得自己很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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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就是这样,就当学习了。没有关系,这些都是成长的代价。等你成长到HRM,如果还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你会不会像现在的上司这样处理呢。恩,恩,还是不要希望出现类似的情况吧,那样至少我们成长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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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作者:
我是波波
时间:
2013-4-12 11:51
学习一下
作者:
jeremy.zhou
时间:
2013-4-12 12:42
1、我错在哪了? 2、人事经理的处理是否妥当?3、项目经理应承担何种责任?4、口头承诺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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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制度是如何规定的,谁负责谈薪酬,项目经理吗?如果是项目考核制的话,项目经理可以承诺工程师的薪酬,但必须与绩效挂钩,按你说的,5K应该是固定工资部分,项目经理应按承诺发放工资。另外你们的流程、制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觉得你应该先研究一下,如果什么都没有,你作为专员永远是背黑锅的份。而对于人力资源经理来说,我觉的太嫩,长此下去必将导致下属都不愿追随,其实就是不敢承担责任,让下属承担的领导永远做不了好领导,我倒是觉得这样的领导不追随是对的。另外口头承诺有效力吗?借个钱还打个借条呢,口头这种东西永远都不要提。
作者:
chalicewang
时间:
2013-4-15 10:07
核决权限的流程、事务性作业的程序、招聘入职的SOP、流程风险控制都有问题。企业的制度就是防范人为的疏失。楼主(企业员工)应知悉标准程序(包含授权体系),企业也必须建立作业流程的风险控制。当两者缺其一,都会产生问题。
作者:
好天了
时间:
2013-4-15 14:23
薪资这么重要的事情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来确定。人事专员有点糊涂啊,定薪这么重要的事情一般来讲人事专员是无权限的,项目经理也是一厢情愿,给多少工资他也只是有建议权吧,怎么能只听他讲就答复了员工呢?这样做弄的两败俱伤,公司形象受损,员工觉得受了欺骗。自己能做什么,有什么权限一定要搞搞清楚哦。
作者:
xiewl
时间:
2013-4-15 15:37
职场何处无陷阱,见怪不怪啦,自认倒霉吧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3-4-16 08:42
1、呵呵,这件事你错大了,作为一个HRM来说,我是不希望我有这样的下属的,我相信外资企业的入职程序是严谨的,作为一个HR,是需要不折不扣的执行的,用人部门,HR乃至GM的签字是必不可少的,更有甚者,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录入,有时GM也是要面试的下的,作为一名HR,你该知道这个道理,退一步说,即使没有签字,你也需要向你的上级知会此事,由他来判断接下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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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事经理更糟糕,首先,若入职程序不明确,是他的责任,入职程序有,对下属没有培训是他的责任,培训了,没有检查员工的掌握情况,是他的责任,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必须要有承担责任的魄力,而且,先做人,后做事,我看他做人都没做好,做事肯定也是半吊子,这样的老大,不跟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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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经理呢,不知道他当初承诺的为什么没有兑现,我在考虑主要原因,应该是这位工作人员不能达到他的期望值,试想,若真是一位百里挑一的拔尖人才,那还不赶紧招为麾下,为我所用?既然当初他能那么承诺,那么就是能做主的,十有八九是对这位新进人员的表现不太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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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很赞同前面提的,口头承诺不能得到证实,那就是空话,本人也不太主张信奉口头承诺,除非有录音,哈哈,身在职场,要学会自我保护。尤其是一些事将出现我们无法预料的后果时,更应谨慎,白纸黑字,多保险~
作者:
keaixun
时间:
2013-4-16 14:27
学习下。。。
作者:
Keep_Balance
时间:
2013-4-16 23:01
就是做HR C&B的专员也没有权去承诺员工工资,必须要用人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的哦
作者:
猎头Colin
时间:
2013-4-17 14:41
学习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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