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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申提取公积金用于支持双方父母、子女在厦门首次购买住.. [打印本页]
作者: winrc2012 时间: 2013-4-26 09:47
标题: 申提取公积金用于支持双方父母、子女在厦门首次购买住..
1、职工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签订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2、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支付购房款,不能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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