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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职工二孩生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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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3-5-6 14:57
标题:
女职工二孩生育的问题
公司是一家机械企业,雇佣少量女职工。今天一早,有一位女职工拿着一份申请来找到我。申请的内容大致是说因为想批二孩生育指标,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这样两年以后可以批准二孩生育的指标。我了解这个情况以后,与该名女职工详细了解了一下情况。并不是该职工想离职,相反,还想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继续在公司工作,我没有立即表态,只是说想让她好好考虑一下,并跟她说了一些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条文。我又了解了一下实际工作车间该女职工的情况。车间主任、职工反应都不错,前年还是我们的优秀员工,这下我左右为难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即刻离职,但该职工又是我们的好员工,怎么办呢?请大家支支招!!
作者:
subway_jj
时间:
2013-5-6 15:11
“申请的内容大致是说因为想批二孩生育指标,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这样两年以后可以批准二孩生育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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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样的二胎申请条件?建议楼主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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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的话,对于好员工可适当挽留。但一旦解除劳动合同,则不再保持劳动关系为宜。
作者:
dan0712
时间:
2013-5-6 15:32
生育是一个家庭的大事,包括二胎,如果该员工的辞职报告中写明是因为生二胎,企业不必进行挽留,但辞职报告中的内容是否妥当,HR应慎重考虑为好。如果解除了劳动合同,就不要再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作者:
yangyanfen
时间:
2013-5-6 15:49
处理这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样的确比较麻烦,作为HR我们一定要慎重考虑,不缴纳社会保险企业要承担的风险会增加很多,如果没有发生工伤或者其他劳动纠纷还好,一旦发生工伤或者其他的因劳动合同执行的纠纷,所有的不利后果都会是由用人企业承担,同时HR也难以避免法律责任。
作者:
hi2012
时间:
2013-5-6 15:49
关于二胎这个批复的条件还真是不清楚,难道失业满2年后才能有二胎的条件,云里雾里中。。。,搬个马扎来学习吧
作者:
大象的HR人生
时间:
2013-5-6 16:00
静听各位分析。学习下下!
作者:
晴天♡王子lu♡
时间:
2013-5-6 16:16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可以让其解聘,但要符合法律条文,所以,没有必要纠结一定留住员工,如果想让这位员工回来上班的,可以安排这个员工作为储备人员,直到他二胎结束后再继续让其回来上班,但这个时间段要做好时刻跟踪,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做下人文关怀,人是培养出来的,这个社会不会缺少优秀的东西就不转了,继续培养好的员工。相信你没有问题的。。。
作者:
天天向上大斌
时间:
2013-5-6 17:10
生二胎跟离职到底有多大关系,是为了养好身体,还是生二胎有这个条件,没弄明白
作者:
忆思
时间:
2013-5-6 18:49
貌似问题有点复杂,离职后最好还是不要保持劳动关系
作者:
w破茧成蝶
时间:
2013-5-6 20:00
查下生二胎的政策,如有需要就批呗,做好工作交接,确实是好员工的话,作为储备人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保留劳动关系。
作者:
绿桂桂
时间:
2013-5-6 23:20
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有这样的二胎政策,实在不明白该怎么处理,静听各位高人的指点。
作者:
学习与充电
时间:
2013-5-7 06:06
其实个人意见是作为企业首先要考虑的是在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尊重个人意愿。这个员工个人本身是想生二胎,本身与企业工作不应扯上关系,但如今站在他个人角度肯定是生二胎比较重要,但作为企业一方不能拿企业要负法律责任来赌注,这个本身企业没有必要冒险的。所以,作为企业来说,尊重个人意见但要和企业法律风险结合,实在不行只有让其辞职,待个人意愿满足了,企业对这个表现比较认可的员工可以随时欢迎返回公司上班。
作者:
快乐东方
时间:
2013-5-7 08:03
我们山东青岛这边近年农业户口申请二胎也明确说必须终止社会保险,否则一概不批二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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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许多生二胎的员工并不想终止社会保险,她们更想享受二胎生育的相关待遇呢。没有办法,可国家的硬性规定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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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终止社会保险,就无法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尊重个人意见,解除劳动关系。。。
作者:
蓝色蜻蜓
时间:
2013-5-7 08:23
生二胎是员工全家人的希望,HR是无法劝其放弃的。如果当地计生有这样的规定,再优秀的员工也得忍痛割爱。千万不要干出解除劳动合同却还让她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的不正常劳动关系。
作者:
wge602
时间:
2013-5-7 08:25
让其离职,不留员工为佳
作者:
nbsxy1029
时间:
2013-5-7 08:57
找个关系好的派遣公司
作者:
稻香老农1986
时间:
2013-5-7 09:20
这个问题还真没碰到过。都是计划生育逼迫的~
作者:
宋瑞华
时间:
2013-5-7 10:15
好像是有些地方申请二胎的条件是需要不交社会保险有一定期限(大概2~5年),主要是二胎政策针对母亲为农业户口的以农、渔、林等为主可以放开,各个地方政策导致的
作者:
xbwan
时间:
2013-5-7 10:48
每个地区的计生政策有区别吧,没碰到过这种情况,但不正常的劳动关系还是得慎重,像我们公司也会有个别人员辞职后要求公司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样,对公司而言,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是不会随意开具这样的证明的。
作者:
iam0611
时间:
2013-5-7 11:39
原来生二胎有这种政策
作者:
xiaoying1219
时间:
2013-5-7 12:08
我支持7楼说的,很有道理。学习中
* q; P) N) E) @" k1 o
作者:
一棵大树啊
时间:
2013-5-7 12:18
nbsxy1029 发表于 2013-5-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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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关系好的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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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公司也是需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
作者:
飘摇在都市
时间:
2013-5-7 13:13
如果你没法说服她不生二胎,那么就让她提离职。如果这个员工真如描述的这么好,等她生完孩子她还想再来公司上班,那再重新入职呗。
作者:
界上
时间:
2013-5-7 14:14
生二胎是别人家庭问题;如果干涉别人家庭,似乎不太好吧?哈哈。。所以,要解除就解除吧。。再优秀的员工,也不能因为工作放弃家庭吧。
作者:
皮兰婆
时间:
2013-5-7 14:31
飘过!我也同意7楼的观点,各地的生育政策真是五花八门啊,听来都觉奇怪!
作者:
淡雅若荷
时间:
2013-5-7 15:23
都是生育政策闹的,这么多年了依然未见调整。
作者:
白头熊
时间:
2013-5-7 19:33
不知道楼主所在的公司属于什么性质的公司,是国有还是民营?国有企业对于二胎比较敏感,这涉及计划生育政策,其他单位我观察相对比较松一些,对这些也不是特别关注,如果可以,保留她工作,以病假形式生产休假,然后再上班,这样也许更人道一些。
作者:
方礼
时间:
2013-5-7 22:41
个人建议先找计生委的核实一下,或者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如果实在没有的话解除合同就真的解除吧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3-5-8 09:25
首先了解一下当地计生政策,如果确实需要解除合同的,而企业又想留人的,可以试试,开具解除合同证明,然后让员工继续留厂工作,第二个月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让员工自行缴纳社会保险,并向企业出具缴纳证明同时签署自愿不在企业缴纳社保的声明。但要注意三期的影响。
作者:
娟娟7890
时间:
2013-5-8 11:39
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应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否则企业存在很大的风险。好员工作为人才储备,如果满足临时用工的条件可以选择临时用工。
作者:
yaoming3
时间:
2013-5-8 15:48
放手吧。顺民心者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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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个欢送会,毕竟是好员工,让她在欢送会上发个言,激励一下没走的员工,弄不好哭哭啼啼的就不走了也说不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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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送会旨在发挥她的余光余热,一个好员工倒下了,千百个好员工冒出来。
作者:
水止境明
时间:
2013-5-8 17:00
了解清楚政策. 真的解除,只能作为储备了
作者:
kuaile
时间:
2013-5-9 18:17
本帖最后由 kuaile 于 2013-5-9 18: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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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个马扎来学习了啊
作者:
qangel
时间:
2013-5-10 10:22
我的意见和许多家人的一致,如果真的要申请二胎,建议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以后麻烦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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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采用临时工做法。
作者:
JINGGONGZHUZAO
时间:
2013-5-10 10:41
情与法的较量,从情理上讲,员工优秀,舍不得其离开,应该保留,从法的角度讲,企业可能会承担更大的风险;另外,如果此员工如果这样做了,是否给其他员工带来效仿作用,对企业管理很不利,所以,跟业务部门的领导沟通时,把此问题也说明,这样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作为这名员工的负责人也不会认为公司不重视优秀员工,而且还为其管理着想,这样会更好一些。
作者:
火百合_emily
时间:
2013-5-10 11:42
让其自动申请离职,这样公司不用承担风险。
作者:
zytcxy
时间:
2013-5-10 13:18
首先确实不清楚生二胎和劳动关系有这些联系,真的不清楚~第二,应该和员工说清楚,两个选择,一是继续上班,不能接触劳动关系,不能停止社保,二是解除劳动关系,停止社保,不用来上班了,公司保留你的档案,作为后备人员,等你生完孩子后一切正常了继续回来上班,总不能所有问题都是公司都背负吧,她自己也应该承担一点才是
作者:
梦醒雪
时间:
2013-5-10 13:19
各听意见,各取其用。。。。受益了。不知道最后如何判定。。。。
作者:
日子张
时间:
2013-5-10 18:32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作者:
shaobao0512
时间:
2013-5-13 15:17
作为企业,不能也没有资格去影响到一个女同志生育,要么按照用工签约,要么解约走人,这里面不要太多介入为好。
作者:
emma_maxh
时间:
2013-5-14 16:53
生二胎还有这样的地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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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遇到这样的事情,还是要慎重,不能做冒险的事情,从企业的角度考虑还是应该按照规定办事。至于女员工,可以作为人才储备,日后可优先招录。
作者:
lilac0094
时间:
2013-5-15 09:25
也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政策
作者:
*kerry*
时间:
2013-5-17 09:39
什么地方的?还有这样的规定可以办理生育二胎的指标???先弄清楚这样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劳动关系解除了,你们可以跟这个员工签定劳务协议,参加商业保险,那这个员工仍然可以继续为公司服务。
作者:
hnyuhong
时间:
2013-6-11 14:58
其实这里面对于企业来说是存在风险问题的,虽然我们每个人都不想意外发生,但意外总是会发生的,如果存在这样的意外风险,而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如果是我,我可以在权衡之后,放弃这个员工,但可能我会帮助这个员工找些临时性的工作,从经济上给予资助等,帮助的形式有很多种,作为我们是需要替企业负责的,同时也要为员工负责,问题总是有轻重之别。这是我的建议,舍小保大。
作者:
F117A
时间:
2013-6-17 10:17
有点风险
作者:
woolf0223
时间:
2013-7-22 13:32
1.该员工工作表现良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依然用工就是事实劳动关系,若该员工日后找公司的问题,风险性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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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让员工生完孩子在过来工作,风险降到最低,也保留了情面,公司依然还是欢迎她的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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