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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否应该申报工伤 [打印本页]

作者: hehaiyan52012    时间: 2013-5-8 11:59
标题: 是否应该申报工伤
有位员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未使用本人身份证,期间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导致该员工死亡,请问公司是否该为员工申报工伤?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家属素要赔偿金?
作者: JokerSeraph    时间: 2013-5-8 13:55
本帖最后由 JokerSeraph 于 2013-5-8 13:58 编辑

1.首先先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该员工提供虚假资料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无效或部分无效,最好能拿到书面材料。
2.如果其身份证信息是虚假的,社保局肯定会以参保信息虚假为由拒绝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所以其实申请工伤认定意义不大,只能作为赔偿责任判定依据。这种情况下员工家属必然会向企业索要赔偿金,所以要做好法律诉讼的准备,特别是整理、保存好员工入职时提供的虚假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3.如果发生法律诉讼,一般情况下法庭会从偏向于保护劳动者或弱势一方利益的角度审判,最终可能会判决企业与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承担一定费用。
4.由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死亡并不是就一定会被认定为工伤或工亡,必须是在上下班必经路上、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这就需要有居住地证明和交通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供不了就无法获得工伤认定,因此企业即使被法院判决承担一定费用,也不需要按照工亡支付相应待遇。
5.如果企业想省去以上步骤2、3、4的麻烦,以工会或者企业名义支付其家属一定额度的人道主义援助,但必须取得步骤1的书面材料,并且必须向员工家属明确其以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且其死亡并不一定会被认定为工亡的情况。
作者: zymy    时间: 2013-5-8 14:16
发生了实际劳动关系,就应该给与申报工伤。但由于不是本人身份证,没有给与参保上工伤险,无法申报工伤,则有员工本人承担相关责任,企业需要提供证据或证明。
作者: hehaiyan52012    时间: 2013-5-8 16:03
半路出家的,谢谢赐教,受益匪浅哪,呵呵
作者: jayhang    时间: 2013-5-9 20:41
zymy 发表于 2013-5-8 14:16
发生了实际劳动关系,就应该给与申报工伤。但由于不是本人身份证,没有给与参保上工伤险,无法申报工伤,则 ...

就这种办法,协商解决,方便又简单。协商不成的后果:1、员工走法律途径,主张企业赔偿损失,虽然身份造假导致书面合同无效,但不影响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又因上不了社保,员工损失由企业承担。2、企业以员工存在欺诈行为为由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请求员工赔偿“由于员工欺诈行为导致社保购买错误不能进行走工伤渠道而导致企业垫付的损失”。  关键看谁的证据足,反正企业钱一定是要出的,出多少而已。
作者: yazhi999    时间: 2013-5-9 21:37
JokerSeraph 发表于 2013-5-8 13:55
1.首先先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该员工提供虚假资料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无效或部分无效,最好能拿到书面材料。 ...

这位仁兄 说的很在理!也很全面!
作者: zixinhai    时间: 2013-5-10 15:39
近日,由《中国经营报》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优秀实践评选落下帷幕,光明乳业在内的多家企业荣获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优秀实践奖。

  据悉,此项评选活动旨在凭借主办方的影响力与推动力,结合参选企业的示范性与领先性,希望通过优秀企业社会责任案例的评选,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健康发展,为企业界和整个社会的长足发展尽一份力量和责任。

  在评选过程中主办方从多个角度来对企业评选资格进行审查。首先,对企业的评选最重要就是企业规模与企业社会责任相挂钩,如果企业社会责任比企业规模更大就将获得这一奖项。而光明乳业作为“百亿俱乐部”的一员在企业社会责任上可圈可点。不管是从承建重建中国乳业博物馆,还是帮助孩子们健康成长得到上学机会,各个领域都能见到光明乳业的身影。

  大会主办方对光明乳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们说,不管是捐款、捐物还是维护弱势群体的既得权益;不管是让孩子能上学,还是让孩子能穿衣,光明乳业都在用力帮助着他们。“百亿俱乐部”的光明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什么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光明乳业获奖实质名归。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3-5-11 14:14
协商解决,请当地劳动部门和司法所等出面。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3-5-11 14:40
上面楼主(沙发)说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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