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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试用期内怀孕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打印本页]

作者: xbwan    时间: 2013-5-14 09:27
标题: 试用期内怀孕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女员工试用期内(才刚入职不满2个月)怀孕,公司可否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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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特工    时间: 2013-5-14 09:31
这个是可以的
作者: sunshinelzm    时间: 2013-5-14 09:34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女员工“三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因为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经济性裁员等原因解除女员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必须等到相应情形消失方能终止。9 @" o0 b( r8 o) }- J6 H
  但是,对于女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受限制的。换句话说,如果“三期”女员工出现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违规兼职等严重过错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不受“三期”保护的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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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bwan    时间: 2013-5-14 09:36
这个是可以的

6 x4 e! z6 l' K# @  h8 W有无具体的法律条文支持呢?是否涉及到经济补偿金问题?
作者: JokerSeraph    时间: 2013-5-14 09:39
要看具体的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例如不能以不胜任、合同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破产重整等理由解除。
作者: jiejiehr    时间: 2013-5-14 09:41
学习下下$ x$ i/ i# U7 P' ~. y) f- M4 r# u8 g

作者: xbwan    时间: 2013-5-14 09:44
但是,对于女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受限制的。换句话说,如果“三期”女员工出现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违规兼职等严重过错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不受“三期”保护的特殊限制。

% |" h2 P0 |& J8 f9 @, C谢谢分享!
作者: Henry.W    时间: 2013-5-14 10:43
如何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可能,建议在应聘登记、员工入职登记等方面加入“试用期怀孕”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条件之一。
作者: ycdbkun    时间: 2013-5-14 11:10
不能以怀孕为理由解除,但是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本案中,如果你能证明她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
作者: 飘摇在都市    时间: 2013-5-14 11:51
试用期怀孕就解除,感觉有些不太人道,如果这个员工经过两个月左右的考量此员工的技能等各方面不适合,那又另当别论。
. \4 I- G! A; R此种情况我们也遇到过,当时我是先向部门了解了该员工的工作态度和技能符合性等方面,我们也很诚实地找了该员工将各方面的立场进行沟通,员工的认同度也很高,怀孕期间基本没请假,有些反应实在不能来上班,在家休息个一两天又坚持来上班了,工作进度丝毫没受影响,一直到预产期前一个星期才休假。现在生完孩子已经三年了,还勤勤恳恳的在公司服务。以上为个人的处理经验,供参考。
" v3 O" U" I5 ^: }; i& ~建议我们HR有时也从人性角度出发,换位思考。尽可能地在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之间求得平衡。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3-5-14 14:06
赞成楼上的意见,是女人都要怀孕,不能因为人家怀孕就和人家解除合同。企业不能只顾自身的利益
作者: 深圳朱律师    时间: 2013-5-15 15:45
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至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可以解除,但要承担举证责任。
作者: 东北虎王    时间: 2013-5-1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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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nhaifang    时间: 2013-5-20 14:32
因为怀孕解除合同千万别这么做,我们是做人力资源的,老板是剥削每个员工的,这点钱还是能担负起的
作者: su12su    时间: 2013-5-24 10:06
学习了!
作者: Angel905    时间: 2013-5-24 18:00
如果“三期”女员工出现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违规兼职等严重过错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不受“三期”保护的特殊限制。
3 [3 E3 p) C% k. C像这样的正常员工,公司要辞退别人,太没有人道了,而且也是违法的。做为HR,要明辨是非,公正的处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
作者: xbwan    时间: 2013-5-27 14:20
像这样的正常员工,公司要辞退别人,太没有人道了,而且也是违法的。

# f- a' h. S1 i" F. U# _$ j4 }6 p主要是岗位不合适,清洁员,存在太多不安全因素。
作者: jayhang    时间: 2013-5-27 16:55
搞清楚:解除合同跟怀孕不怀孕没半毛钱关系;跟违法违规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胜任工作有关系。
作者: CAIC888    时间: 2013-5-28 08:58
女性在“三期”内原则上不能随便解除合同的,但是“三期”并不是女性的护身符,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建议你使用此条款,但是使用此条款时,必须拿出该员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依据,否则随便解除,会存在违法的风险。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3-5-28 09:22
试用期内可以无条件解除。
作者: 义贤胡素梅    时间: 2015-7-20 17:56
因为三期女职工受法律保护吧,如果没有造成重大严重损失或过错,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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