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葱621 发表于 2013-5-25 21:11 ( {2 l% y W% F. i- v+ ~ 上述的那几点最好是不要写在劳动合同中,应该是写是公司的规章制度。 2 i" ?! @3 F+ f1 P“公司规章制度做为本合同附件”一笔 ...
saiya91 发表于 2013-6-6 15:18 ; A* j4 Y0 C; f( n: Z还好公司的规章制度是请假扣双倍工资,这是不是违反劳动法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