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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遭遇极品员工,我无奈了。。。求安慰。。 [打印本页]

作者: 乖鼠考拉    时间: 2013-5-28 14:31
标题: 遭遇极品员工,我无奈了。。。求安慰。。
公司属于IT互联网公司,研发团队均为内网开发,但考虑到他们查阅资料的需要,便每人另配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明文规定个人领用的设备应妥善保管,若发生人为损坏需赔偿,但就让我遇上了这么一个极品员工:
他自己不小心把水杯碰洒在电脑上,当场就黑屏烧坏了,明显的人为损坏嘛,但现在居然来找我理论:
1、他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事情是在公司发生的,他也是为了给公司开发,公司也应该按比例承担一部分维修金额,不然还不如使自己的;
2、并且说法律规定公司办公必须要用商用机,而公司为了省钱买的家用笔记本,商用机都防水,自然也不会出现类似情况;
3、如果早上保洁阿姨洒上了水,他没看到,那不是要自认倒霉了?

我否了他的要求,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维修或按照折旧赔偿残值,请问各位同仁们,你们公司使的都是商用电脑吗?法律有对这个明文规定吗?遇到这种员工该怎么怎么办嘛!我太无奈了。。。

作者: HR剑客    时间: 2013-5-28 14:56
哈。。。哈。。。没有哪个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吧!
作者: 果核    时间: 2013-5-28 14:56
让员工自带电脑,每个月给电脑补助。是不是也是一种办法
作者: 梦里飞奔    时间: 2013-5-28 15:02
按制度办~
作者: shaoliang    时间: 2013-5-28 15:05
"明文规定个人领用的设备应妥善保管,若发生人为损坏需赔偿"既有规定照办就是。
我们也有类似规定。我们也配备电脑,倒是商务机,买三年质保的,在服务期的话,非人为损坏,直接找售后就好;如果是人为损坏的,我们员工一般也就自己解决了。
法律规定公司用商务机,没听说过,百度了下也没百到嘛
作者: 乖鼠考拉    时间: 2013-5-28 15:06
果核 发表于 2013-5-28 14:56
让员工自带电脑,每个月给电脑补助。是不是也是一种办法

那公司还要注意保密呢,我个人觉得不适用研发类的公司。
作者: pkdgreat    时间: 2013-5-28 15:10
要看公司有没有这方面的制度规定。
作者: dan0712    时间: 2013-5-28 15:16
既然公司定了制度,就应该按制度办。
作者: qangel    时间: 2013-5-28 15:28
活该他倒霉,你也别无语了。
作者: 飘摇在都市    时间: 2013-5-28 16:02
按制度执行,不管是商用的,还是家用的,人为损坏都得要赔偿的,哪来那么多歪理
作者: 懒猫琪琪    时间: 2013-5-28 16:56
额,还真没见过这种的规定呢
作者: 天天向上大斌    时间: 2013-5-28 17:14
自己的责任,还要推,按制度办吧
作者: 爱人如己    时间: 2013-5-28 21:12
不要听他说什么,他的依据是什么,是他说的,有管理效力吗?是领导说了算,还是员工说了算,解释权在谁手里?大胆管理,依据现有规定,反了,彻底反了,可以向领导汇报,看来他不想在这边混了
作者: 彭小静    时间: 2013-5-29 09:44
第一次听说这样的规定。。
作者: tonycheungchn    时间: 2013-5-29 09:56
1、商用和家用的概念是电脑厂家细分市场的需要定义的,和法律没关系。另外,配笔记本的目的是查找资料,不是用来做开发的,够用就行。
2、公司已经规定了笔记本由员工个人保管,如果其他人把他的电脑弄坏了,他也要承担保管不利的责任。
3、可以考虑弄几台可以上网的公用台式机,员工需要查资料,可以凭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用公用机上网。
4、做软件开发的人员里,总能碰到几个这样的人,就是这种性格,特“轴”,哈哈,慢慢习惯吧。
作者: hseasun    时间: 2013-5-29 10:00
道理有千万条,站在某个角度都存在合理性。关键是在我们的企业中判断是非的标准是什么,要明确,要坚持,要引导。
作者: 古月11    时间: 2013-5-29 10:42
淡定吧,我都遇到很多极品了不过这个法律规定,还真是.......
作者: 晏然07    时间: 2013-5-29 11:25
玩文字游戏,钻空子的人,这种能说会道的人,按制度办理,制度规定啥样就啥样处理,这种人说道理说不通的额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3-5-29 14:09
这样的人员,建议360°评估下,不行的话,建议尽早更换。
作者: bfx228    时间: 2013-5-29 15:56
有制度按制度办,不然形同虚设,以后要怎样起到作用呢
作者: shulala    时间: 2013-5-29 16:16
员工应按照规定赔偿 但是公司也应吸取教训 考虑是否再换成商用电脑
作者: 浅浅微蓝    时间: 2013-5-29 16:30
商务机?没听说过啊~他泼上水机器烧坏的时候没有其他同事在场么?怎么就说成“如果保洁阿姨泼上的水……”?,
作者: 城头山    时间: 2013-5-29 18:50
1、有制度是好事,但员工有没有签字认可,
2、可否改变配笔记本查资料的模式。
作者: 小俊哥    时间: 2013-5-29 21:58
首先,楼主应该先做的是按制度办事,维护制度的权威;第二,楼主完全可以另外加该员工一条罪名,以进一步巩固制度权威的必要性;第三,楼主可以接受该员工的建议,对制度进行修改或补充;第四,要求该员工重新对公司制度进行考试,合格后发给生产工具上岗。
作者: zu2000    时间: 2013-5-29 22:42
那就是公司提供台式电脑,那天不小心倒杯水到主机的,主机挂了,算谁的,一样道理嘛……谁经手,谁负责,公司的提供办公用品的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3-5-30 08:46

首先:同意二楼观点,保密这东西其实根本就无从说起,主要看有没有这心和胆,不在于是自己的电脑还是公司统一配备的电脑。
其次:没有任何一条规定说办公就一定要配商务电脑,如果他觉得家用笔记本不好,给他配个大砖头成不?
再次:别啥事儿都赖人家保洁大姐,就算是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自己下班前桌面没收拾,电脑没合吧?如果有办公5S管理什么的可以再给他一条罪,对应能沾边的罪状都得给他挖出来。(这种员工真心得吓唬吓唬,让他知道较真起来HR绝对不输他)。
最后:既然公司有规定就应该照办,开着先例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制度最终就只能成为一堆废纸。
作者: xitang    时间: 2013-5-30 09:02
5楼说的不错。按制度办事就行,但制度必须事先告知并签字确认。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5-30 11:32
个人认为针对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酌情考虑,结合维修的实际成本,公司减免员工部分责任。因为公司的目的是要员工发挥最大的才能,而不是最大的财能。。。
作者: 朱彦    时间: 2013-5-31 13:45
按规定去执行就可以了
作者: 1on1X22    时间: 2013-6-1 08:51
商用机防水?!第一次听说有防水的笔记本!
作者: 城头山    时间: 2013-6-1 14:31
城头山 发表于 2013-5-29 18:50
1、有制度是好事,但员工有没有签字认可,
2、可否改变配笔记本查资料的模式。 ...

如果是签字认可的东西,我处理的方式就相对简单,按制度办事,只看结果,不存在扯皮的。
作者: fangzequn    时间: 2013-6-2 01:48
要冷静对待
作者: 黄桃罐头1103    时间: 2013-6-3 14:46
将制度落于纸上,所有研发人员签字确认就OK啦,跟什么机器没有关系
作者: 愚公的山    时间: 2013-6-4 11:12
人才啊哈哈哈
作者: emma_maxh    时间: 2013-6-4 11:14
既然规章制度在先,就该照章办事,该赔就得赔啊。
作者: mask1farley    时间: 2013-6-4 11:38
呵呵,楼主太善良了。
个人觉得既为明文规定,培训学习是否到位,无论是新进人员还是老员工,下发制度的学习、认可、共同遵守需HR引领、明确、倡导、同时必须留证。任何员工都有可用之处,看做领导的HOLD不HOLD得住。一句话,既来之,需安之嘛。员工想法千奇百怪很正常,前期工作做到位了,再奇怪的想法也可以一笑抿之。
作者: 静停山    时间: 2013-6-5 09:18
这个问题能否深入点分析?
1、该员工平时行为表现如何?人际关系如何,与人为善吗?
2、公司的文化氛围是绩效导向还是什么导向?这种行为毕竟不要“发扬光大”。
3、是不是员工对企业的抱怨呢?一般修为的人,只要有了抱怨毕竟还是要发泄的嘛。
作者: luckymm    时间: 2013-6-5 09:33
晕啊,这写的啥啊。。。。。。。。。
作者: 景逸轩    时间: 2013-6-5 12:14
还好,还好,我们还没遇上过,我们单位除非个别岗位需要台式机,其余岗位均为笔记本
作者: ww3221621    时间: 2013-6-6 10:24
这种没理还要搅三分的贱人,我是最讨厌的,明明自己的错还要编造一大堆理由,搞得好像自己很委屈一样,真是脸皮厚的没边了
作者: 汪紫萦    时间: 2013-6-7 09:10
坚持按制度执行,,

作者: lyq0727    时间: 2013-6-8 13:59
这个应该事前提早让大家签属一份“使用需知”,需知说规定好各种情况,怎样是应员工人个承担的。员工签字接收就发放笔记本,如果不签就不发放。
如果是员工好好讲或许还可以协调处理,但如果态度蛮横,如此找茬的话,那按公司要求来。甚至做好辞退或其辞职的打算。
我觉的很多时候是员工自己把简单的事情复杂了。自己把事情搞瞎了。应该让他长记性。
作者: baalys    时间: 2013-6-9 09:03
每个公司都会有一些极品员工,按规定办,如果公司制度中有约定,可以直接中工资中代扣
作者: lqy5656    时间: 2013-6-11 17:09
我们也是研发公司,都是公司配的电脑.一般员工离职时,把里面的配置都换了.人品呀
作者: 少东天使    时间: 2013-6-15 00:14
别被他忽悠,直接按章办事。
作者: aaber    时间: 2013-6-16 00:30
都不知道你郁闷啥,不是有明文规定吗,按照制度办理没有任何异议。他说电脑不好应该在领取的时候提出而不是在损坏的时候提出。至于是用什么样子的机型,这个也应该在决定使用前提出。搞坏了又有异议了。至于是谁损坏的都不重要。在他不能提出有力证据是谁损坏的时候都必须自己负责。因为他现在是使用和保管者。这算什么极品啊。正常,还有死懒就是不给的?你不是更没有办法。在公司制度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什么方式斗不过分。这种事你笑这个告诉他:你的建议我们以后会考虑的,这个你现在必须按照公司要求赔偿。
作者: sapio    时间: 2013-7-3 08:45
完全由个人赔偿肯定不合理,因为他用电脑为公司工作,就属于履行职务时的损失——如果出了问题个人完全赔偿,谁还敢用公司电脑?另外参照:上班途中出了事故,还按照工伤赔偿呢。
作者: 幻想中的现实人    时间: 2013-7-15 10:42
有制度按制度办事,说什么理由都是在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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