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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争议案件 [打印本页]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3-6-5 08:24
标题: 劳动争议案件
本帖最后由 lin041999 于 2013-6-6 10:35 编辑

发生在我公司的真实事件:
刘X,1998年在公司某事业部受工伤,鉴定为6级,之后岗位调整,到公司另外一个事业部。04年因偷盗被公司起诉,被判三年缓期四年执行,遂公司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直接将其工资保险关系全部停了。
13年4月,刘X再次鉴定工伤等级为4级,现起诉公司,要求按照工伤4级待遇支付六级工伤赔偿、公司交纳刘X04-13年期间的全部保险,并按照工伤4级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公司还要给他养老。。。
补充,04年刘X曾向劳动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准备告公司,但因材料准备不足,且劳动部门电子台账08年才开始有,未能留下有力证据证明04年刘X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仅有劳动部门当事人回忆。
目前开过一次庭,案件正在审理中。。。HR们对此有何想法?
很抱歉之前把工伤等级写反了,误导大家了!!!
作者: luckymm    时间: 2013-6-5 09:31
抢到第一个沙发了
作者: lang11    时间: 2013-6-5 10:08
描述的不是很清楚,等同仁求解。
作者: HRM一枚    时间: 2013-6-5 13:13
都闹上法庭了,等法院调节吧,工伤鉴定怎们会两次坚定地不一样呢?公司可否考虑与社保部门沟通?公司起诉偷盗时就应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作者: 猎头Colin    时间: 2013-6-5 13:13
算一算多少钱,公司愿意承受多少,能私聊就私了

开庭了,肯定准备搞大咯。就咨询一下比较熟悉这块的律师

不懂这些。围观

。04年因偷盗被公司起诉,被判三年缓期四年执行,遂公司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直接将其工资保险关系全部停了这一部分,查询一下相关规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判刑的情况是否认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作者: 忆思    时间: 2013-6-6 00:42
还是公司有一些必要的手续没有办理清楚
作者: 杨家将young    时间: 2013-6-6 09:14
兄弟,工伤等级最严重的是一级,从四级到六级,不能说是升了
作者: 杨家将young    时间: 2013-6-6 09:21
另外,征缴社会保险费只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按照现实当中发生的案例,社保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至于那当事人,工伤六级,建议公司可以与他协商离职
作者: 快乐的永远向前    时间: 2013-6-6 09:38
伤残等级应该4级高于6级,而且98年受的伤,伤残鉴定结束后到13年再次鉴定,这已经过伤残鉴定有效期了吧~~~
作者: 杨家将young    时间: 2013-6-6 12:47
杨家将young 发表于 2013-6-6 09:21
另外,征缴社会保险费只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按照现实当中发生的案例,社保争议不属于人民法 ...

社保不需补交的,社保局一般也不给补交。

另外2004-2013年,已经过了诉讼时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作者: 杨家将young    时间: 2013-6-6 12:48
本帖最后由 杨家将young 于 2013-6-7 08:34 编辑

法院的诉讼时限,貌似两年,也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当事人从2004年后一直没在公司上班这点来看,当事人已经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了。换句话说当事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作者: 胡明博客    时间: 2013-6-6 15:07
谢谢分享。
作者: xitang    时间: 2013-6-7 09:10
触犯刑律应该自动解除合同吧!当然之前伤残赔付按规则赔付就是。
作者: xitang    时间: 2013-6-7 09:11
触犯刑律应该自动解除合同吧!当然之前伤残赔付按规则赔付就是。
作者: 白头熊    时间: 2013-6-7 18:23
公司在解除员工时程序不规范,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刘X的行为完全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应该给予支付,具体支付标准我认为应该按照6级标准。
如果支付了上述的补偿金,2013年4月刘X的再鉴定应属无效的;如果没有则有问题。
这个企业很多地方做的不到位,判输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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