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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裁员时就员工应获得的赔偿进行打折是否合法? [打印本页]

作者: dongjiliange99    时间: 2013-9-12 17:31
标题: 企业裁员时就员工应获得的赔偿进行打折是否合法?
      朋友所在的一家企业最近在进行人员精简,有些年纪大的人员在公司已经工作了10几年,再过几年就要退休了,但公司却在这个时候选择将他辞退,辞退也可以理解,但是在谈赔偿金的时候公司却要求打折,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请大家帮忙一起出出主意,谢谢!
作者: hollyhr    时间: 2013-9-12 17:39
涉及违法解除了
作者: dongjiliange99    时间: 2013-9-12 17:48
非常感谢!
作者: henlenchang1    时间: 2013-9-13 21:41
1.公司裁员需经过一定的程序,比如向工会报备或经全体职工讨论,制定出裁员方案,裁员也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
" i/ a* R- r- ~2.你所说的这位员工如果在该公司工作超过15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则不能被裁掉。6 Y! e# p1 n4 T. [- u6 D
3.裁员所支付的是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法定的,不能讨价还价。
作者: dongjiliange99    时间: 2013-9-14 11:48
henlenchang1 发表于 2013-9-13 21:41
0 v2 v: A2 W1 O+ v9 j1 @1.公司裁员需经过一定的程序,比如向工会报备或经全体职工讨论,制定出裁员方案,裁员也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 ...
. D% {' p' i1 |( @
但是他们公司就是这样来操作的,那位员工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吗?
作者: henlenchang1    时间: 2013-9-14 21:18
dongjiliange99 发表于 2013-9-14 11:48
$ C" S* v3 \" j( Q但是他们公司就是这样来操作的,那位员工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吗? ...
" ?  c# O" M* }2 b, C
如果怀疑企业违法,当然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作者: dongjiliange99    时间: 2013-9-17 11:26
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
" O" T6 N3 h, _3 c& v: {0 i先生/女士:   K& I4 Q# H3 K2 n
   衷心感谢您在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付出的辛勤劳动,鉴于公司当前的实际困难,很抱歉地告知您,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关系。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及补偿方式(拟)等具体事项如下:
. }3 q6 E2 u% H1 E  B  W   1、劳动关系结束日为2013年2月28日。 " C3 [2 A+ W' y. a
   2、补偿金包括如下项目:
3 Z4 m% ]/ Y) P5 m   (1)经济补偿金:自2012年3日1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期间的应发平均工资乘以补偿月数。 ! D) n" V1 G1 C/ }) e
   应发工资(扣除个人社保及个税之前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加班费。 % Q% E+ `4 |) X8 }$ S
   补偿月数为自用工之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止,每满一年给予1个月的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含)的,给予半个月补偿,以此类推。 : p5 @3 ?2 L/ s9 ^
   (2)代通知金,因我司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您,故支付您1450元作为代通知金。
# W. f0 f8 _) }   (3)其他:725元(3月半个月待工补偿)。 ( L1 B0 ]  ~( Z. V
   3、自2012年3日1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您的每月应发工资明细见附表。 & c( x! E4 z/ Q. ~
   4、补偿金及代通金发放方式:公司将于4月30日起发放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具体发放日期及发放金额见附表。
% a& w; A- e6 s& L   3、注意事项:如您对如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具体数额有疑问的,请于2013年3月18日17:00前致人力资源部核对,未核对的默认为数据准确。 4 @. {# A  g- ?% s' w' l
      
  m+ n8 S& f: x; S     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O1 F$ R; P/ X8 i% T6 j& a7 }9 E
     人力资源部
& b# o0 t. ~7 D7 r: _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6 k/ ]0 s. z3 O. p0 g" x% W在网上看到一份这样的帖子,觉得解释的很好,转于大家分享。      
' L/ h7 R8 B) O: L0 n( P$ x& E)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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