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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公司是好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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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鸡鸡家的白妞
时间:
2013-9-13 14:19
标题:
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公司是好是坏?
HR新人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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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联系工作满十年等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从操作上来看,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也挺方便的,就不用每次合同到期都追着人续签合同了。但是对公司来说,会面对怎么样的风险呢?到底是好还是坏?求各位大神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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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水
时间:
2013-9-26 16:15
无固定期限合同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主要是想和员工解除合同,找不到理由的时候,会很麻烦,其他也没有什么。
作者:
东阳人才网91job
时间:
2013-9-27 15:07
你可以看看一个例子91job导读:陈某于2011年12月入职北京某个体餐厅,担任厨师职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900元,试用期为两个月,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月25日发放上个月的工资。2012年3月30日,该餐厅老板赵某将餐厅注销,同年4月8日将餐厅关闭,遣散包括陈某在内的所有员工,未支付2012年2月至4月的员工工资。经过劳动仲裁,陈某将该个体餐厅告上法庭,要求餐厅支付拖欠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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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人才网也认为:该个体餐厅老板想通过采取不签订劳动合同、突然关停营业、提前转移餐厅债权债务等方式,赖掉餐厅员工的工资,可书面的劳动合同并非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唯一凭证。法院可依据“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工作证、服务证、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形成的证据链,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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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商档案、餐厅人员名单、考勤簿及考勤统计表、证人证言等确认了上述事实,并依法确认双方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裁定餐厅支付陈某双倍工资差额。
作者:
lyk5060
时间:
2013-9-27 16:00
不是“终身制”,可以解除的情形有三种: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是劳动者违法违纪或者因病、因伤、经培训或调岗等不能胜任工作;三是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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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下若是公司先提出,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第三种也得给员工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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