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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让员工来得开心,走得顺心?元芳,你怎么看? [打印本页]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1:26
标题: 如何让员工来得开心,走得顺心?元芳,你怎么看?
       某公司的管理制度:离职人员需统一于每周五办理离职手续,周六结算薪资。某日(周三),一员工申请离职,各部门领导均已按流程审批完成。该员工经人力资源部确认、核实是因家中亲人病危,需立即回家处理,故提前办理离职,人力资源部批准同意。且该员工完成离职审批后,已购买当日下午的火车票。经人资负责人与财务经理多次沟通,财务经理仍坚持依必须周六才能结算工资,不能破例。最大限度可先签工资条,周六转账到卡。但该员工急需用钱,不能接受。协调未果,该员工丈夫持刀威胁财务经理,差点闹出人命来!
5 [9 Y+ G# N3 ~; g: f: ]      俗话说:相见时难别亦难,善始未必能善终。公司与员工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任与支持,在员工离职那一瞬间灰飞烟灭,离职员工对公司的中伤和诋毁将对公司的信誉是致命的打击。9 k/ x) l5 q6 H( y/ C
     好聚好散。如何让员工来得开心,走得顺心?元芳,你怎么看?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3-11-6 11:43
其实这种事并非全是制度的问题,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毕竟是人在操作制度,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人治胜过法治。但问题是,从公司经营的角度考虑,尤其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死的制度固然重要,但我们毕竟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尤其是中国的社会中,有的时候还是需要考虑一点人情冷暖的,毕竟西方的死条框对中国人来说还是太死了。
作者: 网中寻梦    时间: 2013-11-6 11:56
sdkjrzb 发表于 2013-11-6 11:43 ) C" _7 w0 _- b; k! x. M
其实这种事并非全是制度的问题,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毕竟是人在操作制度,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人治胜过法治 ...

# |% o# l+ E: h& a这是人的问题,我们公司是有爱心基金会的,如果真是员工家中有突发事件,人资部门会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给员工送去慰问金的,只要是在处理这类事件时,我们的管理人员能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就不会把事情搞复杂了。
作者: HR哥    时间: 2013-11-6 12:09
HR主管失职,财务经理没有上级了么?
作者: lf2362011    时间: 2013-11-6 12:45
公司管理,离不开"法家思想",也离不开"儒家思想".  只考虑其一,必然会带来超出我们想象的结果.
作者: 351304869    时间: 2013-11-6 13:18
那财务经理没事吧,脑筋这么死,真服了。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3-11-6 13:34
网中寻梦 发表于 2013-11-6 11:56 * s6 C: a3 c# B
这是人的问题,我们公司是有爱心基金会的,如果真是员工家中有突发事件,人资部门会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给 ...
/ _7 M$ ?7 J% Q1 `- [! U  S
应该是这么个事情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3-11-6 13:34
HR哥 发表于 2013-11-6 12:09 % z' [/ n+ v4 `) |( j
HR主管失职,财务经理没有上级了么?

" }/ w& ]/ p' Q5 ?& U. I6 W恐怕没有这么简单,有时候在公司里就是有这么轴的人,或者故意整事的人。
作者: zjhyhorizon    时间: 2013-11-6 13:38
主要是相关的部门没有人性化的管理,也没有服务意识。只考虑到制度,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当然这个制度也有问题,为什么规定周五办离职,周六结算薪资,正确的应该是只要是上班时间都可以办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可以提倡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办理,但是不能改成“必须”。
作者: 叶子晴    时间: 2013-11-6 14:27
有些人不是不变通,而是故意彰显他的权力有多厉害。
作者: 宇一子衿    时间: 2013-11-6 15:15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当天结算的。用人单位的做法本身就违法。
$ X4 N7 k2 U+ a4 q- e' [/ t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2 l) q& M1 H+ E

作者: hugly88    时间: 2013-11-6 15:26
财务经理没错,坚持原则是对的。人力资源经理心是好的,要以人为本。但人力资源经理在审批流程上发生错误,这种特殊事例完全可以给总经理特批然后交财务即可。何必伤和气呢?这是人力资源经理对于处理应急事件方面,没方法而已。
作者: hugly88    时间: 2013-11-6 15:30
要是遇到这事,公司还应该给点钱支持一下这个员工。
作者: tonycheungchn    时间: 2013-11-6 16:20
制度要有一定的弹性,但如果制度弹性不够,或者遇到不能有弹性的情况,应该变通处理。比如HR协调员工部门主管先把工资垫付给员工,财务结算完工资再给垫付的人。如果部门有机动费用更好了,从机动费用中垫付。& D& l% E  x# h2 A0 m

3 U# B9 V, r% _, [1 \另外,也说明HR的危机处理能力不够,没有平复各方情绪、缓和冲突。
作者: liupingxiang    时间: 2013-11-6 17:31
这虽然是个单独事件,不过企业中经常会出现这种公司的制度与现实情况出现冲突的情况,我觉得只要对公司、部门基本无影响或者影响甚小的事情,可以给员工行个方便的事情尽量不为难。。临时垫付或者向总经理这种做法,应对极少数的皆可,如果能向楼上的所说,人事部门有一个机动资金或者是备用金,专门针对这种情况而设立的,想必就可以避免了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14
sdkjrzb 发表于 2013-11-6 11:43
1 I" _* K: }: P, k其实这种事并非全是制度的问题,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毕竟是人在操作制度,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人治胜过法治 ...
1 j9 O/ M: T6 _  S! W+ y
法律都不外乎人情,企业应该追求法治,但并不是完全忘记人治!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16
网中寻梦 发表于 2013-11-6 11:56
1 [& R4 |/ t( G5 X+ Q8 L这是人的问题,我们公司是有爱心基金会的,如果真是员工家中有突发事件,人资部门会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给 ...

+ K9 p5 ~, Z4 a8 c: H& L视情况发生的环境,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其实就好解决了!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17
HR哥 发表于 2013-11-6 12:09
6 B! W3 i# G7 fHR主管失职,财务经理没有上级了么?

" w: x! X5 G3 {  d  m是的,HR主管也有责任,在处理问题的方式更要灵活、变通!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18
lf2362011 发表于 2013-11-6 12:45 6 m0 @9 Q0 @0 l- S
公司管理,离不开"法家思想",也离不开"儒家思想".  只考虑其一,必然会带来超出我们想象的结果. ...

! E0 ]) I' K, U0 J1 K法家治标,儒家治本,用铁拳维护秩序,用温情解决困难,企业毕竟是人在运作的!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20
351304869 发表于 2013-11-6 13:18
/ Q7 ?: @; a) M8 V3 m' Q( x那财务经理没事吧,脑筋这么死,真服了。
$ x# @5 [' }  V. U
还好保安保护周全,受“精”了而已!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23
sdkjrzb 发表于 2013-11-6 13:34
4 e: t  s* u/ ]: G恐怕没有这么简单,有时候在公司里就是有这么轴的人,或者故意整事的人。 ...
! E$ ?$ S0 b' V5 }
sdkjrzb版主看问题很深入啊,有时候有些人需要显示自己的原则性,认为自己维护公司制度的权威,应被视为表率!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24
zjhyhorizon 发表于 2013-11-6 13:38
! o6 ^- v5 |9 r' N, `主要是相关的部门没有人性化的管理,也没有服务意识。只考虑到制度,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当然这个制度也有 ...

+ ~3 o* L$ n" u  J# X制度肯定有缺陷,但它毕竟是个死东东,人可以也是死东东,但他的思想应该是活跃的!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25
叶子晴 发表于 2013-11-6 14:27
# r1 m9 G+ _( n6 k* t有些人不是不变通,而是故意彰显他的权力有多厉害。

- N* k+ ~6 u# ?8 S4 c5 Y# c" P- f我可以随声附和你么?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27
宇一子衿 发表于 2013-11-6 15:15 ! e! ^0 P% Q% z5 Z! k3 a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应当天结算的。用人单位的做法本身就违法。
1 Z( O! r0 ]5 l6 j+ l5 l- i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
7 P" ]' n; n7 G7 N/ Z
深圳市的薪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3天内支付员工薪资,但这不是什么时候发的问题,是观念和处理问题态度的问题。您说呢?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29
hugly88 发表于 2013-11-6 15:26 / K" Z9 I. o% w+ H" n- ?' u
财务经理没错,坚持原则是对的。人力资源经理心是好的,要以人为本。但人力资源经理在审批流程上发生错误, ...

; ~2 K" N: a% f, K7 s- N人资部应该也有问题,便这样的问题应该可以在经理这个层面上解决,不必惊动总经理。但最终还是没有沟有得好,所有人资主管还是有责任的,应该好好处理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关系,还有就是提高沟通能力。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30
hugly88 发表于 2013-11-6 15:30 & ^* Q8 I) Y  h& `1 [/ ?
要是遇到这事,公司还应该给点钱支持一下这个员工。
. H8 K0 r0 N" x  m7 n
我是会支持的,你也会赞同吧?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32
tonycheungchn 发表于 2013-11-6 16:20 4 k1 n  I6 @3 V6 d- H
制度要有一定的弹性,但如果制度弹性不够,或者遇到不能有弹性的情况,应该变通处理。比如HR协调员工部门主 ...
0 f8 q5 }. [1 Z# P, Y" v
又见tonycheungchn的精彩回复了,好好学习这些方法。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6 19:34
liupingxiang 发表于 2013-11-6 17:31
, I) i! [3 b, S! _8 k这虽然是个单独事件,不过企业中经常会出现这种公司的制度与现实情况出现冲突的情况,我觉得只要对公司、部 ...
1 {9 e* Z4 D, y/ s8 l
紧急备用金发给员工如何来冲账呢,员工已经离职。到时到财务处理的时候可能又会碰到新问题喽!
) l1 b6 L: S# P6 @5 t还是要好好沟通啊。。。
作者: tonycheungchn    时间: 2013-11-6 20:23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6 19:34 : V) }0 S' e/ }& k1 n
紧急备用金发给员工如何来冲账呢,员工已经离职。到时到财务处理的时候可能又会碰到新问题喽!% ]: e* K+ g' ]$ e" {' ]* J# m
...
6 U( j& E' n$ u' }9 e
员工在工资条上签字,代表他已经领到了工资,财务发工资的时候可以发现金,然后冲备用金就行。
作者: 朱彦    时间: 2013-11-6 20:48
缺乏灵活性,就这个问题而言,人力资源部肯定是负有主要责任的。
作者: yangyanfen    时间: 2013-11-6 21:41
最近的邀请我都等到周末在好好回复吧~先占楼,我看资料去啦,明天要梳理做明年的计划~
作者: 人缘好    时间: 2013-11-6 21:49
yangyanfen 发表于 2013-11-6 21:41
# O9 p' `# H" v* w最近的邀请我都等到周末在好好回复吧~先占楼,我看资料去啦,明天要梳理做明年的计划~ ...

& H9 G/ W/ D4 [- j* i9 L艳艳看来你好忙哦   都做明年计划啦  对了你在公司从事哪一模块啊????
作者: 人缘好    时间: 2013-11-6 21:50
赶着准备考人资二级证    有时间回复朱哥  
作者: 叶子晴    时间: 2013-11-7 08:19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6 19:25
4 E) N- R7 p* [4 m) ^% }) w8 A我可以随声附和你么?

2 k! a/ s; V& V0 J. ~欢迎勾搭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3-11-7 08:23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6 19:23 $ H  U9 W: }" e
sdkjrzb版主看问题很深入啊,有时候有些人需要显示自己的原则性,认为自己维护公司制度的权威,应被视为 ...

* L$ A3 e, s9 a4 l. m. {感谢zhu版慧眼识珠啊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3-11-7 08:24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6 19:14
- ~* p8 H/ x5 g) l/ _法律都不外乎人情,企业应该追求法治,但并不是完全忘记人治!
; `# m2 U  R7 M! }
对,就是这个意思
作者: sdkjrzb    时间: 2013-11-7 08:24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6 19:14
/ [7 ?& t4 V3 Q$ [% O+ `法律都不外乎人情,企业应该追求法治,但并不是完全忘记人治!
. _6 n" S/ [8 _8 D1 p5 u
对,就是这个意思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3-11-7 08:37
哎,财务是需要严谨,但是好像过头了,凡事都有例外,法不外乎人情。若是我,肯定会和财务经理深度沟通,若不能达成一致,我会找到他们的上司,若实在没有办法。我想我会先垫付工资给那位员工,然后让财务转账到我的账户,不知这样操作那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会允许呢?有那么一出,员工对企业的印象好也好不到哪里去了。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7 09:06
tonycheungchn 发表于 2013-11-6 20:23 " o2 ?% q  T( k3 n. c2 t
员工在工资条上签字,代表他已经领到了工资,财务发工资的时候可以发现金,然后冲备用金就行。 ...

' |7 @: `* R/ R# I$ A" f) A9 j只能说人资部垫付,还不能说用备用金,万一再加个私自动用备用金的罪名!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7 09:08
朱彦 发表于 2013-11-6 20:48 8 e: ^) X3 B0 ~* p: U: g
缺乏灵活性,就这个问题而言,人力资源部肯定是负有主要责任的。

$ J; ~! n& j# m- H我个人认为责任不应该全在人资部,这样的事情很多,很多时候是各个环节设障碍造成的。比如说现在的政府办事流程,不能只说是某个单位的问题吧。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7 09:09
yangyanfen 发表于 2013-11-6 21:41 8 y0 M9 b/ h1 C  M: h
最近的邀请我都等到周末在好好回复吧~先占楼,我看资料去啦,明天要梳理做明年的计划~ ...

1 i! _+ z3 F- B/ A; j工作为重,吹水靠边!必须的。。。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7 09:14
rainytao 发表于 2013-11-7 08:37
4 H8 P8 u2 D8 O: R. w+ i# U$ m哎,财务是需要严谨,但是好像过头了,凡事都有例外,法不外乎人情。若是我,肯定会和财务经理深度沟通,若 ...

- d- x) r) l0 q5 l, ~4 K其实最后的结果也是钱发了,罪也受了,人心也凉了。工资不多,五千多而已,备用金是远远不够的,该公司人资部备用金也就500块,让人资经理垫付不知道他有何感想。。。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7 09:15
人缘好 发表于 2013-11-6 21:50 0 Y, @4 S4 R% ^: r" t! {
赶着准备考人资二级证    有时间回复朱哥

$ T0 t, s9 O, C3 I/ S" T9 u& g听说有点难是不?一直没准备考。
作者: lf2362011    时间: 2013-11-7 09:16
351304869 发表于 2013-11-6 13:18
3 |( k3 c3 g+ J那财务经理没事吧,脑筋这么死,真服了。
. q8 Z/ ^% Q( B3 K( ~
你说的对,我也在怀疑这个财务人士为何要放弃治疗?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3-11-7 09:54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7 09:14
$ Q- Z+ [5 H/ v* G& L: l. W其实最后的结果也是钱发了,罪也受了,人心也凉了。工资不多,五千多而已,备用金是远远不够的,该公司人 ...

$ m6 Q9 Q: M% P8 |我个人觉得没什么问题,只要手续齐全。因为我之前就做过这样的事。大局出发,维护员工的利益。
作者: 拓展培训—晴天    时间: 2013-11-7 10:51
看了那么多人的回复,让我知道大家都是有爱之人,所谓的“无规则不成方圆”,那是建立在人道主义精神的层面上,如果一个员工家人生死大事都不愿意通情达理,只会让其他员工更加厌恶公司,甚至滋生对工作不满的情绪,哪知道哪天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会遇到这事情呢?做生意,主要是先把做人,如果对员工的好,能让他觉得是温暖的,我相信,他会以自己更多的力量贡献给公司。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7 12:01
rainytao 发表于 2013-11-7 09:54
+ C/ a. r. _, j我个人觉得没什么问题,只要手续齐全。因为我之前就做过这样的事。大局出发,维护员工的利益。 ...
) G3 t  S5 H, h$ K; ?6 p) ~
我认为还是要看公司整体的管理环境,如果环境不允许操作起来就很难。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7 12:05
拓展培训—晴天 发表于 2013-11-7 10:51
( U1 C8 R) Y( h# x看了那么多人的回复,让我知道大家都是有爱之人,所谓的“无规则不成方圆”,那是建立在人道主义精神的层面 ...

5 B  |( m/ _7 |/ O& A是的,人性的关怀胜过一切,给予尊重才能换来无私的投入!
作者: 人缘好    时间: 2013-11-7 14:59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7 09:15
2 O. S; f' `  o# V* z0 @! n& O% I听说有点难是不?一直没准备考。
( b& X( I+ z) x# [' I
还行,都是一些系统专业性的知识。朱哥你还没考啊???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7 19:19
人缘好 发表于 2013-11-7 14:59 5 B( m8 u+ J) B7 i' N2 C, h
还行,都是一些系统专业性的知识。朱哥你还没考啊???
; q: I5 k4 ^7 ]6 M: t8 o
水平还不够啊,还得学习学习才行!
作者: 朱彦    时间: 2013-11-7 19:26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7 09:08
. g$ F% I- K: r2 N5 r6 r1 l$ }我个人认为责任不应该全在人资部,这样的事情很多,很多时候是各个环节设障碍造成的。比如说现在的政府办 ...
$ N# g. @: t) I/ e/ z# Z
人力资源部不能仅仅限于自己部门的工作,涉及到人的工作都会牵扯到人力资源部。此次事件,如果真的发生了人身伤害,老板必定会批评人力资源部,人力要对公司的人员性格、办事风格等有了解,要对事情的发展有预见性。当然,财务肯定也是负责任的。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7 19:30
朱彦 发表于 2013-11-7 19:26
$ n; k! @3 w0 r4 X人力资源部不能仅仅限于自己部门的工作,涉及到人的工作都会牵扯到人力资源部。此次事件,如果真的发生了 ...
! \( z$ m' z# d/ t! o
是的,首先人资部要摆正出发点,人的管理人资部应该是主导单位,在企业中更多承担也是沟通、协调、服务的职责。把细节落到实处,把责任放在首位,难题方能迎刃而解。
作者: yangyanfen    时间: 2013-11-7 21:17
人缘好 发表于 2013-11-6 21:49 ! }" _, u* ?5 f" U5 l
艳艳看来你好忙哦   都做明年计划啦  对了你在公司从事哪一模块啊???? ...
+ Y6 e: [0 N- ]! I- q1 u3 E
我现在是在一个研发中心做HR,没有具体的模块,主要做任职资格、绩效和内训管理,还不知道 能做到怎样的程度呢,预祝你的二级顺利通过哟~
作者: 人缘好    时间: 2013-11-7 21:45
yangyanfen 发表于 2013-11-7 21:17
! l) t. k8 N  O% }我现在是在一个研发中心做HR,没有具体的模块,主要做任职资格、绩效和内训管理,还不知道 能做到怎样的 ...
( H  n: E6 `# O' s
哦,那也挺好呀。你现在做HR多久啦???二级早都过了吧!!!!!
作者: 人缘好    时间: 2013-11-7 21:48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7 19:19
6 x7 x' D+ A1 @水平还不够啊,还得学习学习才行!
1 i" `" ^1 a0 B+ A& a
呵呵  朱哥你太谦虚啦!!!您从事这个行业应该很久了吧???
作者: 爱微笑天使    时间: 2013-11-8 08:20
个人觉得面对员工的离职,如果员工确实是有急事,我觉得还是人文主义一些比较好。当然,像我们制造业我们就经历了依葫芦画瓢的情况——一个女工来离职理由是怀孕了,结果接下去几天女工来离职都是以怀孕来为理由,因为他们知道怀孕就可以安排他们办理离职手续的。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08:28
爱微笑天使 发表于 2013-11-8 08:20 + z- N3 c+ \, J7 w9 H5 J+ ]
个人觉得面对员工的离职,如果员工确实是有急事,我觉得还是人文主义一些比较好。当然,像我们制造业我们就 ...

  I$ B/ P( E& {) c" A& M当然,这种情况很多见,以前我还碰到过员工去年离职说回家结婚,再次入厂后没过几个月又以结婚为由提出离职。我调侃她说:你这是二婚呢,还复婚呢?答曰:我又结过婚吗?
  A' l: E+ K; O7 P7 ?- `9 W. |) O* n' \. f
不过此案例,人家家属有发医院的病危通知书过来,也用不着拿这样的事情来开玩笑吧。该理解、该方便的时候,还是要考虑一下的。
作者: 寂寞森林    时间: 2013-11-8 09:29
好聚好散,这是爱情里经常会说的一句话。但是这样的好聚好散确实很少,分手后大多数只是路人。
" Q5 {( ]( [8 M2 q/ }  v* Q我觉得员工进入公司工作也类似于谈感情。
* _5 r3 J' e4 _但是怎么维护好这么一段感情,以至于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呢?
' u2 U: L" f3 j. f' @. |第一、坦诚以对+ r/ T3 o1 s1 y' e
从员工入职当天开始,双方就要坦诚,公司这边要把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告知员工,员工也应该把自己的情况如实上报公司,这就好比是恋爱的时候自保家门,也是符合劳动法规规定的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
+ y1 z/ Q/ k& ]. N2 J第二、双方各自告知了彼此的情况以外,需要签订一份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遵守,否则就按照当初的协议办事。( O+ S! Q8 T& g7 g  N, a
第三、感情的维护2 [1 E, n$ @1 Z* |, |. g
在开始以后的日子里,双方奔着同一个目标前进,在前进中遇到的困难,相处协助共同解决。
* R3 W' M- P* b' u8 t第四、分手7 e7 f5 n2 _, W9 v6 m
如果中间出了第三者,导致你们的感情破裂,那就走到分手的一步。8 P# |! l9 V" B9 b# w7 ~
至于怎么分手,我觉得作为男方就应该大度一些,毕竟彼此相处了一段时间,也都是真情付出,那就应该留下美好的回忆,如果可以做朋友的话更好,不能的话也给对方留一个好的印象,以至于她回想起这段经历,都会不经意间露出微笑。
) x  F; [, T/ T2 P' X8 b
作者: 寂寞森林    时间: 2013-11-8 09:30
好聚好散,这是爱情里经常会说的一句话。但是这样的好聚好散确实很少,分手后大多数只是路人。7 g& P0 k8 V7 t7 U+ _7 G% Y
我觉得员工进入公司工作也类似于谈感情。
$ w+ e7 u0 F: S$ u但是怎么维护好这么一段感情,以至于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呢?
5 X7 u9 ^# m& G" D. R+ H( ]第一、坦诚以对) T$ V* K; C7 o' F9 W3 ]
从员工入职当天开始,双方就要坦诚,公司这边要把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告知员工,员工也应该把自己的情况如实上报公司,这就好比是恋爱的时候自保家门,也是符合劳动法规规定的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
( {* C! Y9 \; f/ V* d7 p第二、双方各自告知了彼此的情况以外,需要签订一份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遵守,否则就按照当初的协议办事。) y* t5 l1 z) y" r8 t1 h' ?; t* ?/ l
第三、感情的维护
0 E2 Z; \0 q4 w+ T在开始以后的日子里,双方奔着同一个目标前进,在前进中遇到的困难,相处协助共同解决。
; e% [  I( t, c% @2 J第四、分手
+ u+ I9 ~  L7 X7 N# z- v: Y如果中间出了第三者,导致你们的感情破裂,那就走到分手的一步。  @% T; b1 C8 r- l
至于怎么分手,我觉得作为男方就应该大度一些,毕竟彼此相处了一段时间,也都是真情付出,那就应该留下美好的回忆,如果可以做朋友的话更好,不能的话也给对方留一个好的印象,以至于她回想起这段经历,都会不经意间露出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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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uansuyuan    时间: 2013-11-8 09:38
这是件不必出现冲突的事件,主要是人资经理不应与财务经理沟通,应与总经理汇报情况并得到许可后告知财务经理,财务经理不同意发放可能是因为她没有这个批准权限。做人力资源的人专业性是一方面,但是脑袋一定得活用啊,也就是说情商要高。
作者: 飘摇在都市    时间: 2013-11-8 10:07
发生这样的事情人资部门应该要好好反省才对,既然这么特殊的情况,应该提前和财务部门、离职人员作好双向沟通啊,再退一步而言也可以通知借支的形式付给员工,闹成这样实在不应该。
作者: aoxiao98432    时间: 2013-11-8 10:18
员工来的开心:要选择与公司最契合的员工,- G2 _6 q" q8 X
走得顺心呢?自动离职呢?只要是人之常情的可以理解,辞退的尽量的给予招聘职位、、机会方面的帮助,更有助员工对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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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啊哇啊呜    时间: 2013-11-8 10:29
1.制度违法% J* P. M' l; K' {
公司制度要经过合法 程序制定的合法制度,员工离职工资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结算,该公司的做法明显违法。这个是大前提,但在企业中有些事情不可避免的违法,只是违法成本很低,员工的维权成本高,所以属于无可奈何的事情。
( U) {! j- `5 w- a9 ?2.财务经理
: c& i. e8 X8 D- Z. `坚持原则是没有问题的,不过过于坚持原则就是刻板了。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了制度化的东西而忽略了人性,总归是不合时宜的。/ k: O" s4 |: X2 }7 b2 o) _
3.人力资源负责人9 T0 b2 M* U! U9 n
延续了机械操作,没有想法去解决问题。案例中只是写了人力资源负责人,并没有说职级关系,所以他和财务经理的职级不清楚,作为此事而言,如果跟财务经理沟通无效的话,完全可以向更高一级的领导说明此事,特事特批特办,这样更能体现个人的职业素质和公司的人性化关怀。% ~6 o6 X+ \- w# {! {# R
4.员工及家属
* U3 n* \8 S9 `索取自己的工资并没有错,但应该用合法的手段进行,从内部来说可以向高级领导诉求,从外部来说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而暴力进行总归是不妥的。( ^8 \& K2 e2 b& a, E# x/ }& M
! K; S/ B" M5 x' r/ j- {
作为企业来说,如果想塑造自己的品牌赢得员工的口碑,人性化操作是必须的,而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方面伤害了离职员工的心,另外一个方面也会对现有员工造成心理上的波动,弊大于利。
作者: 子斫    时间: 2013-11-8 10:31
1、应做到对事不对人,按辞职离职有关制度执行;/ i& w" O8 w' l4 _! t% s" l
2、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是废纸,应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9 U2 ?3 X2 {! ^8 d* B" N, b
3、不受规矩的离职员工是有的,但这只是少数,不能为了他的开心而网开一面。
作者: 928983906    时间: 2013-11-8 10:49
这财务经理还真不是一般的轴呀。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制度比较完善和人性化,可能会有一些类似于上文“阳光基金”的制度,但是如果是一般的中小型公司或许没有相关的弹性制度,这个时候相关决策层就要发挥一定的作用了,比如财务经理,在事实的基础上,应该完全有权限弹性处理这个事件,所以我认为上例之所以发展到持刀的程度,完全是财务经理的失职;如果基于公司情况,财务经理确实没有这样的权限,那一定有更高层级可以处理。  c- G# m! _) t7 ]2 O, y6 `
对待入职员工,公司可能对企业形象很重视,各种培训、福利诱惑,但是,我认为,员工离职做的是否妥当,是否合乎人心,是一次较隐蔽的宣传企业形象的机会,因为离职员工也有自己的交际圈、也会再入职到其他公司,如果其离职经历有不顺心的地方,那么他交际范围内都会被宣传到,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定会有损企业形象。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11:49
寂寞森林 发表于 2013-11-8 09:30 0 `9 D* R4 a8 ?5 O; }- M" W5 z
好聚好散,这是爱情里经常会说的一句话。但是这样的好聚好散确实很少,分手后大多数只是路人。
1 ^4 n; K" ~2 N, Y4 G, n% n我觉得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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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交数载成知己,离别一瞬同路人。多少企业员工离职后,能把前任雇主挂在口边,时时跨赞的,少之甚少。企业总是站在强势的一方,认为员工应该无条件服从,而忽视了企业员工的社会传染力量。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11:53
guansuyuan 发表于 2013-11-8 09:38 $ b+ V: ^% k, |( V- q: [
这是件不必出现冲突的事件,主要是人资经理不应与财务经理沟通,应与总经理汇报情况并得到许可后告知财务经 ...
1 s# C- C( c8 v: Q
个人认为这样的事情没有必要上升到总经理的高度,权限就掌握在财务部经理手里,总经理会认为今天发是错误,明天发是正确的吗?不会!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经理的沟通方式和方法需要改善,而作为企业的管理层更应该从大局、从企业管理的核心去对待员工、对待企业的社会效应。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11:58
飘摇在都市 发表于 2013-11-8 10:07 , u: s& m+ |4 A& I: O, S# q
发生这样的事情人资部门应该要好好反省才对,既然这么特殊的情况,应该提前和财务部门、离职人员作好双向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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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提前沟通了,也把员工的特殊情况告之财务经理,人资部甚至还要求员工提供了医院传过来的病危通知书,作为前提应该足够了。员工要离职,借支怕是行不通了,最多人资部借支垫付还可行!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3-11-8 11:59
我还是比较喜欢曾仕强先生的中国式管理理念。
! J0 }, Q3 T. k5 F5 d0 W1 f& Z% f/ d) S2 v
财务肯定有她坚持原则的理由和工作要求,这个问题不能全怪财务,但是财务理应站在员工的角度,换位思考,可以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任何事情都能顺着制度的条条框框来进行,那这个公司,甚至这个国家就不需要所谓的领导了,这个世界就真的和谐了。4 h8 u% f! u/ M' b
0 C+ u- o, f- b) e0 }& P
但是人力资源部门作为起着沟通协调润滑作用的,既要维护公司的利益,又要照顾员工的需要的一方,应当积极的向公司领导反馈并从公司文化以及人情关怀方面给予及时的解决。但是人力资源部门却没有做出这方面的努力,仅仅只是跟财务经理多次沟通。却没有想到自己的目的是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向更高级的领导去反映这件事情。所以这是人资部门的失职和失误。
6 D( ~) e, E6 o5 [& T5 p6 v6 L% U. u' H
其实这件事本身解决起来不难,甚至还可以作为公司理解、关心员工的典型案例来予以很好的解决并且宣传。但是公司没能抓住这个机会,反而让这件事情成为一个反面教材,实属不该啊。这是这家公司的高层以及职能部门都需要思量的问题,假设此类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公司又是这样的解决问题的态度,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12:04
啊哇啊呜 发表于 2013-11-8 10:29
9 _$ W6 ]( h# b  `3 u1.制度违法+ r# R  a. v& f. `- u
公司制度要经过合法 程序制定的合法制度,员工离职工资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结算,该公司的做 ...

. e2 a/ m! Z2 K& j' X+ B) ~分析得很全面!人资、财务职级对等,应该算是人资以财务过往的不和谐造成的吧。
作者: 纵横捭阖    时间: 2013-11-8 12:05
  1、我比较赞同财务部人员的死脑筋,财务无小事,一旦财务人员能灵活处理问题的话,估计该公司的财务制度并不完善,很多发生了贪污腐化、随便白条报账的公司或组织,就是源于财务制度灵活化。特别很多人比较欣赏的是老板或上级一拍脑袋就给予解决的财务往来问题,更是贻笑大方。5 j7 [$ J& i- X- W' P
  2、至于将这个问题上升到发放工资违法了什么劳动合同法、什么工资支付条例的话,那扯开的话,几乎很多公司都是问题大了去。9 s& ^( C: ^" k  `  ~- k0 i9 u% `
  3、从这个案例推测出公司领导层、人力资源部等处理有点问题,其实,他们完全可以人性化,就是自己拿钱出来借给该员工。但是很多人在处理上喜欢偷换概念,就是认为钱应该是公司来支付,个人就不敢,也不敢去趟一个浑水。9 ]! j' E6 B) F. q$ f
  4、凡是要走人的员工,让其走得顺心又能如何呢?难道真的以为对方能带给公司更多的回报吗?很多外资企业确实有这样的理念存在,但是实际效果呢?收效甚微。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12:08
子斫 发表于 2013-11-8 10:31 9 p# r- B5 ]" c7 O
1、应做到对事不对人,按辞职离职有关制度执行;
; |% Q: y" E9 `1 K6 M  w2、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是废纸,应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 m  ?3 b. W* t1 W/ j) _3、 ...
1 E0 I" }1 V8 h4 B& V; h0 N
不是很赞同,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我们的亲人病危,躺在病床上急需用钱,你会是什么样的心情。给予员工同情,就是给予自己同情,况且企业更应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光追求利益。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12:10
928983906 发表于 2013-11-8 10:49 ' g0 K$ v) n  S; |
这财务经理还真不是一般的轴呀。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制度比较完善和人性化,可能会有一些类似于上文“阳光 ...
7 N7 q0 i4 N8 e( v
其实薪资的发放完全在两个经理的权责范围内,只是如何确定薪资的支付方式而已。人资部在控制和沟通方面还是需要提高。
作者: 子斫    时间: 2013-11-8 13:25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8 12:08
+ _0 h. C% j# I. e不是很赞同,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我们的亲人病危,躺在病床上急需用钱,你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

/ N4 F& f7 t( Y8 ?嗯嗯,当时只是看了您的下面一段话,没看到上面的一些原因。" n0 L1 t% g# V" w
这样的情况,应该尽量满足这个员工的请求。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13:36
子斫 发表于 2013-11-8 13:25
, o' [& m- x% [6 [$ o' S/ k$ P嗯嗯,当时只是看了您的下面一段话,没看到上面的一些原因。8 T- f" X& G& z
这样的情况,应该尽量满足这个员工的请求。 ...
) s/ y4 @2 w: y7 M7 X- k6 |
是的,有时候好好的去分析一下,去理解一下,我们每个人做事的态度和方法就截然不同了!相信你在这样的关键时候也会做出让人信服的判断!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13:51
纵横捭阖 发表于 2013-11-8 12:05
# L* ^+ `# C4 b0 \- o0 x8 S  1、我比较赞同财务部人员的死脑筋,财务无小事,一旦财务人员能灵活处理问题的话,估计该公司的财务制 ...
8 y6 J% v4 w3 L( ~* s
1.我觉得此问题跟财务制度的灵活性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财务制度应该严谨,但财务制度的操作应当灵活。举个采购的例子来讲,原供应商是月结,但现在要求付现,不付现就不供货,再换其他供方又来不及,财务的支付制度要不要调整呢?向客户说延期交付?
, q: K, y( O; S/ |" ?, I) ^% x2.个人借钱不是不可以,但公与私应该要分明,公与私不分明的时候更容易滋生腐败,我的钱是我的钱,公家的钱也是我的钱,用我的钱买东西,财度制度又那么严谨不到时间不给报,那我就从公款里挪点出来,补贴家用。报销时50块的就写个60块,500写个600,谁叫你让我出钱呢?' V: p- Q9 S+ m; b  u+ P4 m
3.走掉的员工确实不指望能给公司带来多少回报,但他可以带来损害,如果一个人员工传播负面影响倒无所谓,如果是一大群呢,会有影响吗?; R  K% D5 s7 E* d

! N9 \! J0 l* b) O* k7 @4 U哈哈,哈哈,出发点不一样。请多指教!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13:57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3-11-8 11:59 ' v4 K6 @" U5 G7 o- v! x
我还是比较喜欢曾仕强先生的中国式管理理念。& ]. ~3 K! W& K1 a$ ^# }

; e1 I+ o' i+ g) z  S# M" m: P. S财务肯定有她坚持原则的理由和工作要求,这个问题不能全怪财 ...

" U3 a8 w3 w) _1 B还是那么面面俱到,专业就是专业啊!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3-11-8 15:12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8 13:57
" h* R5 M$ f- l* J& V, o还是那么面面俱到,专业就是专业啊!

# H: X/ i& [. C  E5 t7 q呵呵,zhu版主见笑了。
作者: 凡间的精灵    时间: 2013-11-8 15:15
本帖最后由 凡间的精灵 于 2013-11-8 15:56 编辑
8 ~* V$ l4 A/ `; P! Q6 k1 D
  ?8 f+ g/ ]8 C1 }+ `  ]7 j% b& S      这个事情是个很有意思的事,虽然看着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财务不那么死脑筋,人资沟通能力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强些,员工家属不那么冲动,这就没什么事了。但是这个事情背后的情况也许不那么简单。
- X' n% J5 r& k5 i* |' D& N+ ?9 Z    首先,既然是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让财务经理能予人方便日行一善的一件事,为什么这个财务经理就死活不肯松这个口呢?甚至同意了当日核算工资签字,那就是说他不同意当日发并不是出于什么工作节奏,规章制度的约束,因为真的那么死脑筋也不会同意小小破坏规定在员工离职当日核算。而且我相信他也不是出于要彰显自己的权利或者故意为难员工的角度,不然人资负责人也不会多次找他沟通。我相信这中间一定有超出财务经理权限的工作在其中或者有什么碍难的事,导致这位财务经理只能在他的权限范围内做出一定的人性化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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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人资的负责人既然能不厌其烦的多次找财务经理沟通这件事,而不是一两次沟通过后就越过财务经理直接往更上层汇报寻求解决帮助。这是否说明他其实对于财务经理不能答应当日结算工资的原因有所了解,并且能不能提前结算工资这事应该是分管财务的负责人来决定的,而不是人资的负责人能决定的吧?或者财务经理其实向上请示过,只不过上面不同意,所以人资的负责人只能一次一次找财务经理,而财务经理很苦逼的只能在自己的范围里给出最大便利。
: Z: y) c  A  H+ z; U# a: v0 A9 b/ u# N$ a
       最后这企业应该不小吧?如果是小企业这事儿早都到总经理那里了,就算他们不说,员工也会想办法去找老大了,也轮不到两个部门在那里犯愁。企业如果不小的话,那一个离职员工是不是提前发工资这事到财务经理的上级那里拍板也差不多到极限了吧?多数是到不了总经理那里的。如果一个集团企业连一个员工离职要不要提前结算工资这事儿都要闹到总经理那里,那这老总还不得天天在家里办公,不得忙到连上下班的时间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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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离职的员工家属,这行为我就有点真的难以理解了,即使公司不能提前结算工资,也就是两三天的事,既然车票已经买了,公司答应核算工资并且签字,那有这个财务经理签字的工资核算单,找朋友或者找以前的同事甚至上级借应该也不难吧?既然几千元、万把元就能解决的事,值得你亮刀子?除非员工打心眼里就不相信他离职能领到钱,也就是在这方面公司在该员工心中没有任何信誉度。
4 m# Q# ^8 z: _9 r, \
3 d/ |& [) u0 w  a      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它反应了很多这个案例本身没有告诉我们的事。大家觉得呢?0 Y" i2 |9 a5 Y: Z, r7 v
) t) R4 P) E$ B; ^) Q/ ~+ Z
       如果就这个案例按楼主描述文字表达的来看,财务经理的不让步导致人资无力,员工家属失去理性。作为衔接人的人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不能说服配合部门让步,并且没有寻求到能让配合部门让步的方法。二、不能安抚好离职员工的情绪,没能取得离职员工的理解,导致员工家属失去理性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至于财务经理,他有做错吗?没有。他只是人性化做得不足够,注意,他不是没做。对于这个离职员工的家属,我真的是很无语,无论职级什么样,一个月的工资对于每个月都拿这个数的员工来说都不算太多吧?而且财务经理还可以给你的工资条签字背书,如果拿着这样的工资结算条都没法找同事借到钱的话,这做人也太失败了。公司更不会提前支付工资给这样的离职员工。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15:37
凡间的精灵 发表于 2013-11-8 15:15
4 v: R) z1 Q& A1 z3 H这个事情是个很有意思的事,虽然看着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只要财务不那么死脑筋,人资沟通能力解决突发 ...

% r) i9 c3 P; x( X1 b: i# ^6 t, Y分析得很深入,不知道这个企业管理人员、员工看到这篇回复会有何感想。人资部缺乏危机处理能力、财务部缺乏灵活变通的方法,员工缺乏转变的手段。值得深思!但从员工的角度来说,自己能拿到钱,他可能不会想到找别人借,借钱的人也不愿想财务到时来还我钱。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吗?
作者: 沧海1    时间: 2013-11-8 18:05
做财务的一般都是这么牛的,谁让人家是财神爷呢?见怪不怪吧
作者: liupingxiang    时间: 2013-11-8 18:05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8 13:51
$ [5 b2 [) J+ N1 G' X) T! F. k1.我觉得此问题跟财务制度的灵活性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财务制度应该严谨,但财务制度的操作应当灵活。举个 ...

) d) z9 }! o& ?, F( F非常同意。。# f6 b0 O6 y  d- s. ?; ]% ]
好处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企业形象有可能就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受到到非常大的损害,特事可以特办,事后在企业的相关制度上加以完善,杜绝其他员工离职时以其他原因效仿。。。而且想必采取周到的方式解决了此事,对企业的在职员工也可以起到正面宣导作用。。
3 n6 t& \0 e7 r" N1 P$ @; u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19:42
沧海1 发表于 2013-11-8 18:05
* Z5 ?6 Z  X1 p" C做财务的一般都是这么牛的,谁让人家是财神爷呢?见怪不怪吧
3 N2 b4 B* c+ x: i: c7 C: n
沧海老师也认为财务牛!其实有时是原则太过了,就是破坏原则了!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8 19:43
liupingxiang 发表于 2013-11-8 18:05
" D, v" f5 r4 s3 i- K非常同意。。
& |+ e% I* y6 B. E5 m! z  N/ l1 W9 t7 C0 z好处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企业形象有可能就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受到到非常大的损害,特事可 ...

2 @% x/ e) y0 j! B% G我也赞同这样的方式,不过人资也得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好好检讨!
作者: yangyanfen    时间: 2013-11-8 21:26
人缘好 发表于 2013-11-7 21:45 1 G8 U' J- Z4 O) \4 _
哦,那也挺好呀。你现在做HR多久啦???二级早都过了吧!!!!!

" R4 u9 q+ u" i1 R3 N+ W0 }& l, j9 M我做HR整整三年,我没有考二级,打算有机会、条件允许的时候直接报考高级,中级的我考了其他的HR证书。另外在吹水堂别太谦虚哟,每个人的观点都不一样,我觉得主要是看看大家都是从怎样的角度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就好,有些方法可借鉴和改良哟~
作者: yangyanfen    时间: 2013-11-8 21:35
朱哥这个话题很值得讨论哟,往往在企业管理中很多环节HR部门都能做到人性化和通融,而部分原则性很强的部门,比如案例中的财务部就会很原则,而导致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况且案例中还差点是暴力事件。
5 e3 R5 X3 B4 I5 P9 T# c: m6 E2 H8 P" F' k2 o  @' h  Q
从现在的企业管理及员工关系角度来说,很多企业本应该是内部流程很规范、很原则的情况下,通过HR部门的协调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沟通后都能通过其他的渠道和授权进行妥帖的解决,也会让员工在离开的时候能有比较好的心理感受。个人认为,不管企业的大小、流程有多么严格,在紧急和特殊的情况下都最好是能做的更人性一点,同时内部沟通一定要顺畅,不要因为一个小小的环节而导致之前的所有工作前功尽弃!8 s) {3 m9 p5 v$ Y+ G3 p

" K+ t3 L$ w& x7 f5 ^5 C最近没有回复吹水堂,感觉写东西都没有条理啦~凑凑人气好了,祝大家周末愉快哟O(∩_∩)O~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9 08:44
yangyanfen 发表于 2013-11-8 21:35
! z  y( x8 E: z5 b& m# x2 o0 ~1 {朱哥这个话题很值得讨论哟,往往在企业管理中很多环节HR部门都能做到人性化和通融,而部分原则性很强的部门 ...
4 o1 O- Q% F' B, J$ w3 z/ k$ D+ w6 |
妹子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啊!也祝妹子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得心应手,一帆风顺!
作者: 成长的HR    时间: 2013-11-9 09:55
菜鸟路过嘿嘿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9 11:52
成长的HR 发表于 2013-11-9 09:55
/ }, J. ~* _$ V% _; a$ k" d+ }菜鸟路过嘿嘿

% S8 |8 A8 W, h' I) p$ q6 N8 ?雁过留声,路过留鸣,不留拔毛!
作者: 浮云SL    时间: 2013-11-9 12:09
原则应该坚持,但是也应该有灵活性。这个案例中制度没有问题,主要是财务经理太死性。往往不愉快都是人为造成的。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9 13:51
浮云SL 发表于 2013-11-9 12:09 & p& T3 w) |" P. ]. N- r* x
原则应该坚持,但是也应该有灵活性。这个案例中制度没有问题,主要是财务经理太死性。往往不愉快都是人为造 ...

% N5 Q( o3 R8 N4 W' X其实这跟企业内部管理环境也有很大关系,人为设置了一些沟通和交流的障碍,以个人的是非观或成就感来判定事物的合理性,往往忽视了集体和组织的利益。
作者: yangyanfen    时间: 2013-11-9 15:28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9 08:44
, {; {# y7 F8 H7 K1 C: Y; O妹子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啊!也祝妹子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得心应手,一帆风顺! ...
& X) u8 g5 I, c& Z3 t& g
目前工作阶段还算顺利,估计在推动工作的过程中阻力一定不会小,希望能得到事业部总经理的大力支持和理解就好啦~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9 16:44
yangyanfen 发表于 2013-11-9 15:28 1 \+ i& U  Z( e% `- u! N$ @3 ]
目前工作阶段还算顺利,估计在推动工作的过程中阻力一定不会小,希望能得到事业部总经理的大力支持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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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你的实力!
作者: 林渊哲    时间: 2013-11-9 17:12
其实个人觉得,这个不是原则性问题。3 @, }7 `" |: ?% V9 m
4 G# E7 C, H! [5 C) `, x
只能说这个员工的上司不给力。如果放在我们公司……( I( }8 e; F+ ]
9 Z# E; K4 ]' x: c" h
可以先不用辞职,等事情处理了,确实不能回来上班了,再辞职。3 N* N. b$ i+ V. R: t8 P4 b
另外,经理可以申请公司的相关费用,毕竟员工家里需要用的。
2 ]$ U8 k) c, _+ H, s这样不管是要离职的人还是在上班的,都会觉得公司有人情味。
: Q" i6 z- t/ k& R# C* C8 g+ Q4 Q' p6 I: n9 D1 }' d( y' E, Q. V
没有人情味的公司,就别怪员工不爱公司了。现在就是这样。别问我能给公司做什么,先问公司为我想什么了。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9 17:32
林渊哲 发表于 2013-11-9 17:12 ! |. b7 s. E  M9 c
其实个人觉得,这个不是原则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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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 l# K0 v) U1 ~( a) i' f$ Z9 ]只能说这个员工的上司不给力。如果放在我们公司……

7 f5 I# k8 Y- q这个员工是自己要求要离职的,部门主管与人资部都与员工沟通过,可以帮她借款。但该公司的制度借款只能借上一个月未发放的工资(该公司工资发放日期是22日),本月上班的工资借不了。制度将风险控制到最低是应该的,但制度不能成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挡箭牌,企业的管理者也不应该躲在挡箭牌后对员工的困难视而不见。
作者: 朱彦    时间: 2013-11-10 01:13
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1-7 19:30 5 S; q# H5 E" z2 Z. L6 b+ M2 {+ s
是的,首先人资部要摆正出发点,人的管理人资部应该是主导单位,在企业中更多承担也是沟通、协调、服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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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人力资源很多时候不大好做,尤其是员工关系工作,就是因为各种人都有,人的不确定性太大了。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0 12:16
标题: RE: 如何让员工来得开心,走得顺心?元芳,你怎么看?
朱彦 发表于 2013-11-10 01:13
& n6 ^# W% Y! t0 r# x* N+ Z所以说,人力资源很多时候不大好做,尤其是员工关系工作,就是因为各种人都有,人的不确定性太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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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讲一句比较偏激的话:做人事的尽做的不是人做的事!
作者: Joani    时间: 2013-11-10 17:27
遵守规章制度是必须的,在这个前提下。怎么做可以更好地帮助员工解决问题是我们可以思考的,很多时候涉及到部门间的合作、沟通会出现这些问题。在这个案例里面,人力资源负责人相当于是把这件事情推给了财务,而没有协同解决,这是一个失误。在实际工作中,时常会被教导多一事少一事,我也有点被影响了,心变硬了。。
作者: 小草的草棚    时间: 2013-11-10 20:00
个人觉得首先企业文化得尊重人,像海底捞等企业员工觉得企业就像他们的家,再者要给员工机会发展,让他来了就不想跳槽。如果实在有员工离职,企业则应尽他们的力量给员工的服务。首先不能拖欠工资,如果是裁员则最好赔偿员工的一部分损失,然后为员工做好求职服务!
作者: chuanhua_zhu    时间: 2013-11-11 08:32
Joani 发表于 2013-11-10 17:27 ) F% W- H7 f3 U* ]# R& X. m" e
遵守规章制度是必须的,在这个前提下。怎么做可以更好地帮助员工解决问题是我们可以思考的,很多时候涉及到 ...

! e( U" g3 d6 m/ oNO,这个事情人资部并没有推给财务部,人资部经理和财务部经理一直在沟通,也一直在给员工做工作,员工最后冲进来的时候,人资经理都还在跟财务经理商量这个事儿,只是没有想到往上一级反映这个问题,估计也是怕影响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弄到总经理那也不好!不过其中的方法,可能也需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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