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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 大学生就业谨防十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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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sdom9
时间:
2005-7-21 15:28
标题:
[转载] 大学生就业谨防十大陷阱
夏季,成千上万的毕业生走出校门开始他们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大学生们要擦亮眼睛,警惕十种求职陷阱: 一、以高薪引诱,然后借试用期为名获得廉价劳动力。 二、以“无经验亦可……”的宽松条件诱惑。毕业生们往往忽略招聘公司的运行情况、拟安排的岗位、工作条件、用工制度及工资住房、养老保险等各项待遇。 三、有的用人单位对市场推销员、业务员等工种冠以“高级主管”等头衔,诱惑初出校门涉世不深的毕业生。 四、警惕市场上有人专门设陷阱诱骗无经验的求职者(尤其是刚毕业的学生)从事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五、一些劳动者求职时没有考虑到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方面的问题,甚至为了让企业聘用自己,还在合同里签写“不要保险”这样的话。 六、一些私营企业在招人时,承诺的高工资、缴纳各种保险等优厚待遇,往往只是口头承诺,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个人利益很难得到保证。七、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与职工签订协议时特别注明: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个人承担责任,与单位无关。对此类协议,劳动者应坚决拒绝。 八、一些企业与求职者签订就业协议前,以各种名目向毕业生收取一定费用,有的可能只收取十几元,但无论金额多少都是骗局,大家切莫上当。 九、女生应聘求职时,一定要结伴同行,在与用人单位洽谈后,要避免到私人场所去面试。 十、谨慎对待版面很小的报纸招聘广告,以及一些在街上散发的招聘广告,这些小广告本身就不合法,对业务和单位的描述显得遮遮掩掩,通常也不写固定电话,常用的只是手机,这样的广告绝大部分是骗人的。 面对众多的招聘陷阱,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查看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与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以及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内容相一致,招聘单位的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特别是提供的单位地址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否超业务范围经营,使用的职业介绍许可证有效期是否已过等等。 文章来源:www.aq800.com HR资料工具共享中心 wisdom9[EDIT]用户“wisdom9”于2005-7-21 15:29:18编辑过此帖。[/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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