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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终止合同时员工正好生病,应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3-12-10 13:16
标题: 终止合同时员工正好生病,应怎么办?
员工李欢与某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2012年12月5,公司将一份《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交给李欢,李欢当场收到通知书后未表示任何反对意见。12月12日,李欢在通知书的回执上签了字,并去财务部结算了12月31日以前的工资。正当李欢要与公司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时,李欢因病卧床不起,12月23日上午,李欢将病假条送至公司人事部申请病假,人事部经理看了李欢送交的病假条后,当即表示“李欢已在《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上签字,此时送交请假条,并且没有任何三级甲等医院证明(公司规章制度中要求),所以申请病假已无意义”。对于公司的上述做法,李欢感到非常不解,12月28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将双方的劳动合同延续至医疗期满。+ p% P: ^6 m0 C1 r. R2 @
而公司认为,劳动合同期内直至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时,申诉人从未请过病假,也没向被诉人交过任何诊断证明,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合同根本不涉及医疗期的问题。对此,你怎么看?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3-12-10 13:18
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双方的劳动合同必须再履行一定时间,这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合同期的法定顺延。 9 J3 F4 n4 @: r# T- j

2 v) T5 z' L! O' A2 {3 X. n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45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其中就包括“(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这条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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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z$ ~5 N( g7 M4 [0 j& n/ V《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该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从上述两条法律规定的内容中可以清楚看出: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聘用职工的劳动合同,只有医疗期满以后,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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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Y; _2 t; G. D0 P& S6 U- o5 O本案中,公司于12月5日通过其人事部经理向李欢送达《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随后,李欢在该通知书回执上签字,此签字是否可以认作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呢?肯定不行。申诉人在“意向通知书”回执上的签字仅表示收到了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并且签字中也没明确表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内容。此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如果把李欢在回执上的签字行为视作解除合同的行为,不仅与事实不符,同时也与法律规定相悖。因此,公司与李欢的劳动合同在医疗期满后才能终止。
作者: 白头熊    时间: 2013-12-10 15:04
楼主说的情况比较特殊,是签“终止劳动合同书”并领完工资后的生病,这个好像代表劳动关系终止了,也就没有医疗期的概念了。
作者: 宇一子衿    时间: 2013-12-10 17:24
lin041999 发表于 2013-12-10 13:18
0 F9 {3 e- I0 N% e8 g& P- R7 l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双方的劳动合同必须再履行一 ...

6 u( p4 V" B* E认同
作者: 忆思    时间: 2013-12-10 18:42
学习了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3-12-11 08:51
白头熊 发表于 2013-12-10 15:04
& n6 g6 |, z9 ^楼主说的情况比较特殊,是签“终止劳动合同书”并领完工资后的生病,这个好像代表劳动关系终止了,也就没有 ...

7 }1 u, a4 X: E8 B* r虽然已经没有事实劳动关系了,但是只要合同一天没有解除,法律上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公司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就有义务履行对员工的医疗待遇。
作者: lin041999    时间: 2013-12-11 08:51
白头熊 发表于 2013-12-10 15:04
2 _) }  M8 C( I% X' P8 Y, _' X. t9 n楼主说的情况比较特殊,是签“终止劳动合同书”并领完工资后的生病,这个好像代表劳动关系终止了,也就没有 ...

8 Z! t7 W1 z! u3 Z6 ~虽然已经没有事实劳动关系了,但是只要合同一天没有解除,法律上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公司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就有义务履行对员工的医疗待遇。
作者: lyhfree    时间: 2013-12-11 09:06
虽然双方约定了劳动合同到期时终止。但是员工生病是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所以还是要等医疗期结束才能终止劳动合同。如医疗期期限长于劳动合同到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期满为至。
作者: lqy5656    时间: 2013-12-11 09:42
lin041999 发表于 2013-12-10 13:18 7 W9 A7 X1 u( x
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双方的劳动合同必须再履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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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很有道理 。
作者: 竹子-广州    时间: 2013-12-11 10:49
本帖最后由 竹子-广州 于 2013-12-11 10:52 编辑 2 Z- e/ w: L; N

- L' b8 I- L) b' _1 {! ^. F一、相关规定
: V9 `) _$ \. f# g+ g0 u如二楼所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I" x9 S: C2 P& C9 g* n
第四十二条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7 A7 L: r3 Y5 u& [% j$ ^【解读】在劳动合同期未满时员工患病,则劳动合同续延至医疗期满。/ v% V, a2 w- I' `0 y
医疗期,请看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0 E+ M, w1 Y( D0 }
二、分析
6 a5 W4 Z% t1 `/ T1 e- P+ f3 O# R0 q1.  劳动合同期至2012年12月31日。& j6 o+ K4 j. X" T0 L7 u
2.  李欢2012年12月12日签收《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并去财务部结算了12月31日以前的工资。
8 Y; v( q! P5 l可理解为双方同意至2012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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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欢于12月23日上午请病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 Y5 y4 d' N) e2 x7 d8 y综上所述,事实是:李欢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符合劳动合同法45条的规定,其劳动合同应续延至医疗期满。0 d0 H3 N; Y4 e* g# h( @* h
现在的问题是:李欢没有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H4 z4 N# I/ W% I# L. K1 N! }6 c
【解读】患病如果是事实,则享受规定的医疗期。李欢需要补充的是患病休假的手续,如医疗证明等。
作者: candywang0117    时间: 2013-12-14 20:39
lin041999 发表于 2013-12-10 13:18
3 ~+ D) ~1 G$ U$ w) L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双方的劳动合同必须再履行一 ...

3 R" T0 i  e  M+ B) @# w医疗期的证明。
作者: wwwwrfcom    时间: 2013-12-15 17:00
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须以书面的形式生效,虽然劳动者已签字,但用人单位还没有通过书面形式正式终止劳动合同,另外,合同到期是12月31日,到期以前,不管什么时候下达书面终止合同的文件,生效日期必须是12月31日,所以在12月31日之前发生的任何事情,均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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