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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生育险的规章制度,还有可以再完善的地方吗?求点拨 [打印本页]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1-12 13:37
标题: 关于生育险的规章制度,还有可以再完善的地方吗?求点拨
产假, D' R9 }% T; V
  单位提倡员工遵守国家生育政策,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必须持结婚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产假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核准后公司准予假期。产假合法享受生育险的员工需及时主动提供办理生育险的材料。职工产假时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安排,不能自行随意调整。( a7 V7 ?" r.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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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违反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规定的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属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根据职工怀孕身体情况和原工作强度,公司有权予以调岗,以岗定薪。' Y8 x1 d7 v2 H; ^% y" v%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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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 q6 B5 A$ S- S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生育险缴满一年生育时仍在职继续缴纳的员工,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 v% ~5 ]" ^- a4 c7 u+ a) c  ①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结婚证、准生证和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产假。
, ]! \/ f$ f' I  ②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持结婚证、准生证原件复印件,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 《产假申请单》和准生证复印件至行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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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单胎顺产者,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职工产假时间不可自行随意调整。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带薪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产假后不能按时上班的职工按事假处理,不办理事假书面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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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已婚)的女员工妊娠四个月内自然流产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天的产假;妊娠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2天的产假,生育险缴满一年,生育时仍在职继续缴纳的员工按照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报销相关费用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未婚或其他情况)是无薪小产假,按事假处理,根据相关法规不能按照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报销相关费用7 J7 [8 s, n% f$ u8 O) ^

, p+ j# h% u  X  m  J% O  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生育产假期间享受生育基金发放的生育津贴,单位不再发产假工资,产后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个人适应能力调整岗位,以岗定薪。符合法定生育标准的女职工产后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后6个月内提供相关票据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超出规定受理时间将不予受理。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4 @% }7 H. M7 b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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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生育产假期间无生育津贴,无产假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事假处理,产后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调整岗位,以岗定薪。无结婚证、无准生证或其他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情况,员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任何待遇,员工只能休无薪产假,不享受产假待遇,该产假期间单位不支付工资、福利、社保费用以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等一切和生育有关的款项,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按缺勤时间扣除薪资。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产假时间,其所休产假的时间相关的年度内其他福利待遇评定按事假标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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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稻香老农1986    时间: 2014-1-18 20:45
三期员工的工资是不能降低的~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1-19 16:46
稻香老农1986 发表于 2014-1-18 20:45
9 J' d% n4 F3 n三期员工的工资是不能降低的~

( U% M5 }9 r) a) P! [可以基本工资不变,奖金或者绩效变动么?
作者: 公子无忧    时间: 2014-1-20 14:13
①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结婚证、准生证和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产假。%  这一条就不合理,只要是合法生育都能申请产假,而且公司也得批准,不存在在你公司工作多久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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