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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反聘能认定工伤吗? [打印本页]

作者: 东阳人才网91job    时间: 2014-2-28 13:48
标题: 反聘能认定工伤吗?
91job导读:李老是单位的技术骨干,在退休后单位返聘,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单位同意按工伤处理,可是上报到市里人事部门,回答说退休者一律不办理工伤。请问这合理吗?李老该怎样维权?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法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现实生活中,超过退休年龄仍在继续工作的大有人在。超过退休年龄以后继续工作的,在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依据修改后的 《工伤保险条例》,超过退休年龄仍可认定工伤。新《工伤保险条例》中,仅规定了职工工作中因 “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不得认定工伤,而没有 “职工受伤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得认定工伤的规定,根据 “法律未禁止就允许”的原则,因为工作负伤,应认定为工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因工负伤后,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受法律保护。李老在年满退休年龄后被原单位反聘,双方形成特殊的劳动关系。
因此,单位应当按工伤的标准赔偿李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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