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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自离该怎么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方向与坚持    时间: 2014-2-28 15:11
标题: 员工自离该怎么处理?
本帖最后由 方向与坚持 于 2014-3-4 18: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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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天,视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注意,制度是说“视为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5 M8 b6 w& H: P( L/ D% b
有一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了无音讯,公司该怎么处理?需要发挂号信或公示吗?
作者: xiao十stone    时间: 2014-3-1 11:52
我们公司也是规定,连续旷工三天算自离处理···你可以先跟他电话沟通下,确定是否不来了,有急事可以让补假条吧·如果不想来了·可以解除合同吧·
作者: yaya毛豆芽    时间: 2014-3-1 21:49
恩,可以直接ems寄解除劳动合的通知,但写明违反规定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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