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网

标题: 请教:关于不同公司间人事调动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缩水大娃娃    时间: 2014-3-5 13:42
标题: 请教:关于不同公司间人事调动问题
请教大家个问题:领导想自己A公司员工调动到B公司,A是B公司的股东,法人不同。由于A公司薪酬低于B公司,因此想将该员工薪酬由A、B两家公司共同发放,人事关系调转到B,社保在B工资发放8000,A签劳务合同,发2000.员工因此次调动职级降低,员工是否可以不同意?+ J: l$ i8 l9 Y

作者: 方向与坚持    时间: 2014-3-6 19:46
贵公司的这种做法,相当于A公司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还要求其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当然可以不同意。如果通过协商一致,员工同意了,A公司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8 P4 i8 k4 n3 g
, I/ Q2 N9 o+ L( [# a
另外,劳动合同法还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所以,签订劳务合同的做法似乎也不合法。) L, U$ r3 |8 I

0 v! R+ |0 y0 n- j  r  n; ~- o: N9 o以上是我的想法,仅供交流。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4-3-7 14:05
员工是否可以不同意,理论上讲是看你合同上面的岗位和工作地点的约定了。仅仅是职级降低,不影响员工工资的话,我想员工应该不会不同意的。至于工资一块应该问题不大,不涉及劳务派遣一块。在公司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的话,可以不发经济补偿金。
作者: 缩水大娃娃    时间: 2014-3-12 10:39
主要问题员工在A公司的2000元工资如何确保?员工不同意此种工资发放的方式,不签劳务合同仅仅以一份A公司2000元核薪单作为发放依据能否确保?
作者: 缩水大娃娃    时间: 2014-3-12 10:42
方向与坚持 发表于 2014-3-6 19:46 : [$ S# P& _( H' A& b
贵公司的这种做法,相当于A公司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还要求其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当然可以 ...
1 E; h' h* K: O# j% t1 t: T9 G  J* j
A公司部不想有任何补偿...
作者: 缩水大娃娃    时间: 2014-3-12 10:43
管水 发表于 2014-3-7 14:05
& {; d! K( Z6 M  O! q# i1 X员工是否可以不同意,理论上讲是看你合同上面的岗位和工作地点的约定了。仅仅是职级降低,不影响员工工资的 ...
6 ?# d7 K6 e' O3 n& i* ?
主要问题员工在A公司的2000元工资如何确保?员工不同意此种工资发放的方式,不签劳务合同仅仅以一份A公司2000元核薪单作为发放依据能否确保?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4-3-12 13:14
缩水大娃娃 发表于 2014-3-12 10:43
9 f5 x4 [4 G5 C( @# y$ e  S主要问题员工在A公司的2000元工资如何确保?员工不同意此种工资发放的方式,不签劳务合同仅仅以一份A公司 ...

, m7 k* M5 Z0 e% B4 c- I该员工到B公司后是否有新的合同,如果有,那么可以不补偿等到与B公司解除合同后,一起补偿。另外,如果与B公司有新合同了,那么,与A公司的劳务合同有什么问题呢?二个公司都签劳动合同也不合适啊。如果劳务合同都不同意,那么你单独的核薪单又怎么能让员工认可呢?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4-3-12 13:18
缩水大娃娃 发表于 2014-3-12 10:43 : p  R# A; v, P  ?- f5 }
主要问题员工在A公司的2000元工资如何确保?员工不同意此种工资发放的方式,不签劳务合同仅仅以一份A公司 ...
, o& C  U% a7 c1 v
你们是出于什么想法要这么做?想不明白,工资全放B公司发放不是挺好么?
作者: yangsi18    时间: 2014-4-28 13:10
1.员工是否可以不同意2 G2 p( v2 T$ @; L% M7 l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0 l/ z. q3 \3 E) l  I# b
    2)本例中,员工不同意解除合同,A公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Q1 `2 O! p! G( r( ?3 g1 @
3 B* F1 _0 |4 u/ `# s
2.B公司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A公司与劳动者个人签劳务合同,不涉及劳务派遣关系。2 v% T/ t) t9 s

+ h  [& H% y5 f/ w7 m3.按照劳务合同发两千元,有法律效应,核薪单无法律效应。+ g$ C7 y% A# r4 c& Y; F
长远来看,劳务合同到期,则这两千元没有保障。
7 x; _5 t+ _  ]8 H4 y: J
" O! ^, Q* P' Y* E+ ?4 P4.建议员工:2 [3 f" ^" j. H
B公司职级比A公司底,在B公司新合同中,明确工资金额、另将2000元列在与B公司的新合同中,不签A公司劳务合同。2 v2 ]1 v8 Z& M- y: w

5 C7 c! u- w4 a个人看法,与大家交流




欢迎光临 中人网 (http://bbs.chinahrd.net/)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