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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员工离职,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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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xl4344
时间:
2014-4-9 12:50
标题:
员工离职,直接走人
公司正式员工申请离职当天就直接走人,原则上规定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针对这种情况,大家有好的解决方案吗?还是直接当旷工自离处理
作者:
hxf731
时间:
2014-4-9 15:07
1、提出离职当天就已走人,是否有经过部门经理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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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公司任何领导无答应他提出离职当在就离开公司,那么可以按照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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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处理旷工处理的原则,电话通知(录音)、EMS或挂号信通知、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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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资改发现金(但要通知以上的通知方式到本人),便于其来公司办理相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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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因未妥善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而造成的公司损失,可提起诉讼
作者:
shanexu
时间:
2014-4-11 11:16
可以人性化些。如果该员工不涉及交接未清等遗留问题,那么没必要纠结,留好员工的辞职信。如果员工未交辞职信,那么要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员工,留好回执,避免日后员工反咬一口说公司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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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eronica4084
时间:
2014-4-11 14:06
若申请未获批准就离职的,先按旷工处理。期间电话教育、劝导他改过,及时返岗工作。若仍不改正的,旷工达多少天(按公司的制度规定),发函告知终止劳动用工关系,并要求其回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作者:
jara
时间:
2014-4-11 22:56
了解一下员工这么做的原因,是部门内部有纠纷还是怎么的,再了解下公司以及部门的处理态度,个人还是赞成人性化一些,留好辞职信,没有对公司有利的材料时,再做一些“通知”的工作。
作者:
尤文图斯
时间:
2014-4-12 16:28
须提前30日通知单位。如果未通知单位就直接离开,用人单位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要求辞职者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作者:
udgt018
时间:
2014-4-14 14:37
先有制度,再按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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