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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端午节之前,公司美女行政被开除,你们怎么看? [打印本页]

作者: sunnyangye    时间: 2014-5-31 09:50
标题: 在端午节之前,公司美女行政被开除,你们怎么看?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4-9-11 13:32 编辑
! s0 }# H  m, N1 |' J" m1 L2 I1 w
, D9 Q( H) R' Q) a7 s在端午节前' Q% f$ C4 ?# ~/ b
刚来的行政美女,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W  w. z& t* m0 V4 ?$ h8 m
1。刚刚一个月的工作时间,还没有过试用期。
/ |9 J8 H% A3 `+ S7 I2。原因是公司安排其陪客户商务活动(包括吃饭喝酒),她强烈拒绝。
# a( l4 V  d. X9 Z5 E! m+ @6 d- N. l7 v
各位人力- ~4 ^" `! v/ e* Z% [" P
有没有碰到过类似事情8 X9 V. v) ~9 V. j8 j) C- ^5 z
1。如果员工起诉,作为公司能否顺利解除劳动关系?3 E; `2 @1 `3 Y
2。作为公司如何处理这这样的事情更合乎人力资源的管理?
) t% _, W2 r3 w: |5 P
作者: HR追梦    时间: 2014-5-31 14:55
试用期 解聘 貌似没啥吧
作者: lighting03    时间: 2014-5-31 22:58
若单位是以不符合岗位要求来解除的话,事先有做到员工签了岗位说明书,而且岗位说明书中有规定这个岗位是需要陪同客户进行商务活动的话,那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解除合同,那是没多大问题的。
作者: lanymama    时间: 2014-6-10 17:00
陪客户商务活动(包括吃饭喝酒)是不是前台的职责呢?
8 F; c4 C  `8 e1 n: V: C如果是,那么她显然是不能胜任的,赶紧招人。
" g  R+ e: d7 T如果不是,呵呵,那是你公司工作安排有问题了。9 `: c& E& g! I  x- Y9 ~
如果要一人多用,也得看看人家愿不愿意走这条路,不愿意还是趁早结束了,劝退了吧!告诉她,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作者: 756840545    时间: 2014-9-10 18:40
神马情况,就因为这个被开除,那这个公司不待也罢
作者: 宇一子衿    时间: 2014-9-11 17:03
不是说在试用期就可以随便解除员工劳动关系,必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纪(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才行。4 O% l5 q' D7 `+ n" x* N: g+ J
单位的处理存在严重瑕疵,如果员工申请仲裁,企业败诉的可能性极大。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9-11 17:05
我很想问楼主,喝酒是真喝酒还是喝饮料果汁什么的?这个估计也没有哪家公司会列入到岗位职责来吧。
" Y' `9 `  Z# n; b8 l& ]* f8 e5 M) M# X' ~' A( ^7 }  Z
1.员工起诉,估计她也不会愿意呆在这样的公司了。最多是想获得赔偿金。  W3 r/ P3 Q# P2 ?2 S- h9 z1 Q
2.为什么要安排行政的美女陪吃饭喝酒呢?公司不是有相应的商务部门接待吗?男同志也可以吃饭喝酒的。最好的办法是找个合适的人来承担这项所谓的“工作”。不要以这种很不恰当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作者: 笑笑豆    时间: 2014-9-11 17:11
哈哈.这是贵公司的神曲么?9 T& E( w: e  V' Y! l1 q. c( |
企业招一个人,就如同企业生了个孩子,还是要负责的.不是只生不养的.
: K3 k: w) p  H, V3 m解聘就解聘吧.估计拒绝喝酒应酬的女孩,也不会有雄心去起诉.2 M( V& o1 M% t$ q* E1 |" b) I6 k
万一企业被起诉,也是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作者: 爱吃牛轧饼    时间: 2014-9-11 17:28
从美女行政方面来说,她拒绝陪客吃饭喝酒,你们以此为由辞退他的话,人家一发火,写个文章,发个微博微信的,那是分分钟要火的节奏啊- -那你们企业还想不想招人了?) s4 U5 b/ U% K. R, Z8 m
从hr方面,如果喝酒吃饭是以后工作必须的内容,那么hr要建起桥梁作用,和行政沟通,如果以后必须要这样,她不愿意,那么就跟她说明白这是公司必须的任务,好言劝退吧,双方就别为了这种理由扯破脸皮了,毕竟人家姑娘是弱势,舆论也是倒向她的,你觉得呢?
作者: 安大    时间: 2014-9-11 17:35
1、首先要把该项工作写进岗位职责中9 o. x5 w0 c6 N+ V, c
2、然后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培训6 v- r5 g& M, d6 v5 b/ B
3、培训要签字
9 M9 g  [/ \4 n/ N# j% o( O4、公司安排其陪客户商务活动(包括吃饭喝酒),这个理由要改为不服从公司的加班或者工作业务招待的安排,依据不履行工作职责进行处理/ ^, B9 `" f+ A
5、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处理要明确写在公司人事制度中,过职代会, R4 \2 w! B) B, b9 \7 Y* g
6、然后就可以依据制度处理(比如辞退)
作者: billy.liang    时间: 2014-9-11 17:57
本帖最后由 billy.liang 于 2014-9-11 18:01 编辑
1 F* x- d3 u+ ?% d& D/ N+ g# I7 Z
HR应该懂法、守法、依法而行!
6 z$ d( Y' l4 i( Q$ E- P6 W此情况下也应如此,按照劳动合同法及企业所在地~关于企业单方面与雇员在其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要件,完善相关证据链条,保护好企业、HR自身、雇员三方的利益!
# N+ F, x# b# f% z$ _+ |
作者: 20030813    时间: 2014-9-11 17:58
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没有问题;  l4 m4 B- O) _" @: Q+ O3 M5 W
刚来的美女,对公司的安排反应强烈也可以理解。
2 ^0 I. j/ p  g2 b9 g" F  C在招聘时最好先交待一下可能面对的工作状态。
作者: yaoming3    时间: 2014-9-11 19:03
哈哈~,看了楼主的问题想笑. K& a! B* a) o& A1 T+ o6 A
1、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家觉得你们公司恶心,你认为她还会跟你们纠缠吗?绝对不会!
# J$ m" U' ]9 K6 T3 A& e( h: @2、还是那句话——“杀鸡焉用牛刀?”,不要什么事情都上纲上线往人力资源管理上贴。、!
# ~+ U! L8 _/ D8 x/ ^% y7 a! c. h2 p1 r3、凡是那些招聘时讲清楚陪酒的,全都别讲了,根本不可能。试想一下:
1 R, i1 u6 t* `# Z) P& V$ Z    HR-----------“女士,这份工作要求你陪客人喝酒。”
, d( a( J, M0 j! x: |4 e    MM-----------“好呀,我就喜欢陪客人喝酒,不就是坐台么。没事,我愿意。”6 L; Y# `" k9 E" e) u3 C
    这是你们假想的场景,现实中,除非招聘简章里面写“东莞小J优先”,否则根本收不到简历!!!7 y6 {- ~1 C! a, _7 X' p
4、
作者: 若晴gogo    时间: 2014-9-11 19:51
个人觉得这样的安排就不是很妥当。怎么会安排一个行政MM陪客户呢,是没人可派了么?商务活动具体包括哪些活动?派她的目的是什么?能到达什么效果?如果仅是一两次这样的吃饭喝酒,跟她说清楚原因,她也应该能理解接受吧。. w& X1 b+ }3 e2 A
$ |; @& M) U% Z1 m! A+ c' g- J% b: T

作者: qiu13964081    时间: 2014-9-11 22:21
都是能人啊,看回复就能收获好多
作者: shishengyong    时间: 2014-9-11 23:49
能不能辞退一是看劳动合同是中的岗位职责描述,二是看录用前是否明确告知了试用期的考核条件。如果发生劳动争议,雇主会被要求举证,所以细节非常重要。
* Q- l' t: V% }10楼说的做法比较到位。
作者: xuansong2005    时间: 2014-9-12 08:06
如此小事情,处理不了,人事经理应该直接被辞退。
作者: kilinebush    时间: 2014-9-12 08:26
公司的做法严重欠妥,如果针对此事而论的话,有一下几点:5 q5 ]5 L' N) _, I( r' i5 e
1、行政范畴与商务活动的关联,行政的首要工作任务应该不是商务接待?那么公司以非主要工作的职责而强加给仅是美女而定的任务,有失基本的公允。
: P2 S& b1 Y" Q* n& T' z2、且不说流程是否合法,动不动就开除员工来恐吓职员,非成熟企业的表现,说明公司的管理还处在发育期。会严重影响其他员工的企业归属感。
; w9 K9 }7 F& |' X' V2 V+ P3、吃饭喝酒在哪儿都不会属于工作范畴的,即使强行写入岗位说明书,那也只能说明企业的幼稚。
% R3 G4 Z( p* t+ E" k. t; B如何应对:  _/ T- u6 w; R) M: c
1、这个客户看来对企业很重要,以至于发动企业的全部资源来推动;那就会议动员,明确辅助部门的配合,做好思想动员,如果一定需要美女陪护,第一是在业务部门内选择,毕竟他们对商务活动比较清楚和知道如何应对;不至于把事情搞砸了。二是寻求外部资源,这个搞业务都清楚。如果客户无理要求这位美女出席,那么公司必须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在事情进行的适当时机,及时让美女退出。即保护员工,也进一步控制或者刺激客户的欲望。
作者: hxf731    时间: 2014-9-12 08:39
1、公司安排其陪客户商务活动(包括吃饭喝酒)----是否为员工的工作职责范围或是否合理9 ~* A+ q, |& w1 u9 N
2、如果不属于职责范围、也不合理,那公司以员工拒绝为由开除此员工,在法律上不能太站稳脚
3 j4 l& ?9 m3 D3、一般试用期的员工被开除,不会走诉讼,如果走,那肯定是她觉得太委屈,想多得到些补偿( \+ ^: r! G' L  f9 B
4、今天规范工作职责及相关告之流程与手续,且辞退员工尽量从其工作中的瑕疵入手
作者: 学习与充电    时间: 2014-9-12 08:50
该案例除了大家都说岗位职责之外,其实公司关于招待方面也应该有相关的招待标准。例如分类型来公司的人员,公司相应的级别的人员接待。不过一般除非是试用期的主管级人员可以安排接待之外,其他一般员工在试用期内不会安排招待客户。
作者: arthur0430    时间: 2014-9-12 08:56
招聘前有说陪客户吃饭之类的工作内容吗?如果没有,美女拒绝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到了酒桌上才拒绝,我觉得这个行政美女就太差劲了,当然不能要。上酒桌前就拒绝,是可以被接受的,因为招聘时没有说陪客户是工作内容,但上了酒桌再拒绝给人的感觉就是人际交往能力和素质有问题,扭扭捏捏,惺惺作态,这个是行政工作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是不符的。做行政不是美女就可以,美女不是脸蛋漂亮,更是气质。6 X8 }0 r; G/ n) b/ P) ~+ \* E5 z

' y" I5 Y2 M1 V% I6 }6 ], n所以我觉得开除是有道理的!
作者: small菜    时间: 2014-9-12 09:18
陪客户喝酒这类工作……能不辞么
作者: shanexu    时间: 2014-9-12 10:21
如果这是真实案例,企业的做法实在让人无语。陪客户吃饭,这么平常的事情,居然被员工强烈拒绝!我猜测,是不是布置这项工作的领导,在描述吃饭时,给人以错误而且极为负面的理解,才会引发员工不满情绪呢?  A: J4 o8 v2 k& l9 k/ \
如果企业做法无过错,员工想多了,那么既然员工有强烈的情绪,企业也应多做解释说明工作,而不应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落人口实。总是要维护自家形象的嘛!
1 ^4 O2 ~8 r) _$ l( @" L' V开庭审理时,如果企业坚持这一点解除的话,我估计企业要败诉的。
作者: 浅浅微蓝    时间: 2014-9-12 10:44
行政和公关的岗位职责是不一样的吧?  t- L  h- M$ H+ @! N
公司有没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8 ~/ G( m% A0 l% n0 b0 I  ~) i
如果行政的岗位职责里有参与商务活动且入职时已告知,那无可厚非。) j* M  E6 P& ?9 b, M
可是从人性化角度来讲,入职前难道不用明确告诉对方需要陪客户吃饭喝酒么?毕竟是女孩子。
作者: 银牛    时间: 2014-9-12 11:16
本帖最后由 银牛 于 2014-9-12 17:16 编辑 " `  N& w# J4 r! x' h+ D

2 W! p% ?, V/ I' @4 c7 l. w任何理由与员工解除合同应该好说好散,这个在试用期,解除合同可以,但以不愿意陪客人喝酒为理由有点放不到台面上来的。还是由HR好好沟通吧,员工能自动提出离职更好。
作者: 球球霏    时间: 2014-9-12 14:15
岗位职责在发布时,请把工作内容详细罗列。如果在面试前未沟通清楚。员工去劳动仲裁申诉,这都是有法律风险的,擦边球最好不好打~
作者: cindy-zhao    时间: 2014-9-12 15:14
并不是非得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去解决问题,这样有时会适得其反。很明显,这家公司的正规度就不怎么样,真从劳动法角度看,估计漏洞一大堆。
作者: arthur0430    时间: 2014-9-12 15:16
yaoming3 发表于 2014-9-11 19:03 & R, f; V1 D8 D/ B, R
哈哈~,看了楼主的问题想笑。4 o' y0 f6 L: N& @$ T" r' s5 g4 o
1、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家觉得你们公司恶心,你认为她还会 ...

  P3 e3 B6 x: n0 ^* h- V) v% T: E$ t思想太邪恶了,陪客户就是要黄赌毒吗?不知道你是否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需要好好净化!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9-12 16:10
arthur0430 发表于 2014-9-12 08:56 ; e+ l4 s5 g# |* \' c+ \
招聘前有说陪客户吃饭之类的工作内容吗?如果没有,美女拒绝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到了酒桌上才拒绝,我觉得 ...
, i: i- P( \% ^% Z1 s- @
根据楼主的描述,应当是没上酒桌。估计入职前也没有提过要参与商务接待和喝酒的事情。我刚出来的时候,有些什么经理助理的岗位,我会主动问面试官,需要陪喝酒吗?因为第一本人讨厌这种不陪喝酒就谈不成生意的风气和场景,第二本人也不擅长酒桌的那些套路。所以我个人认为美女强烈表示拒绝自然有其理由和原因。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9-12 16:13
arthur0430 发表于 2014-9-12 15:16
4 F5 b  B- ^, J1 i5 b4 Q思想太邪恶了,陪客户就是要黄赌毒吗?不知道你是否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需要好好净化! ...

6 a/ L4 a7 S1 {- z哈哈,是这个世界给了大家不太安全的感觉和印象,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是那么容易建立的,更何况又是新的环境。现在的新闻真的是很快,很集中,也会故意去选一些题材。前段时间说学生坐黑车失踪遇害,最近此类新闻就在接二连三的涌现,今天又看到了一篇。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9-12 16:17
浅浅微蓝 发表于 2014-9-12 10:44
) x0 I, P0 D6 I' i行政和公关的岗位职责是不一样的吧?& F! w) X- r6 [8 O
公司有没有明确的岗位说明书?$ ~/ F: c. s+ g5 _1 V- K$ H* N) s
如果行政的岗位职责里有参与商务活动且 ...

. \) i. }% `; y3 T如果招聘这个岗位的时候告知这位美女,工作中会有商务接待的内容,会去陪客户喝酒,如果这位美女接受,那就应该不存在楼主说的美女强烈拒绝的问题和事情了。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9-12 16:19
银牛 发表于 2014-9-12 11:16 " `8 x/ ^# q  b! c3 D! I' Q! h
任何理由与员工解除合同应该好说好散,这个在试用期,解除合同可以,但以不愿意陪客人喝酒为理由有点那督导 ...

( Q: p$ k4 y, d4 G如果招聘员工的时候说明工作内容包括陪客户喝酒等商务接待的内容是不是就不会有这种事情的发生呢?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9-12 16:20
cindy-zhao 发表于 2014-9-12 15:14
6 H8 v7 U0 ]' `# \并不是非得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去解决问题,这样有时会适得其反。很明显,这家公司的正规度就不怎么样,真 ...
/ q9 X; C4 q, }2 j/ V
哈哈,认同,不用说肯定一大堆的问题。
作者: arthur0430    时间: 2014-9-12 16:29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9-12 16:13
3 c; P+ e* B8 z3 u: U; s$ r0 X  t哈哈,是这个世界给了大家不太安全的感觉和印象,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是那么容易建立的,更何况又是新的环 ...

  _- M7 n' C+ _. o4 n$ `. I* n! Z* n如果真是客户有那方面的欲望,公司肯定不会冒这种违法的风险,现在夜总会这么多,随便找一家都有这方面的服务,何必呢?开公司是求财,不是求灾。新来一美人,带过去在客户面前显摆一下,活跃一下气氛,估计不会动粗。
8 i" o$ |- K1 |' K不过这家公司的做法有些一厢情愿,没了解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估计也是一时之气。即使解除劳动合同最多就是赔点钱,所以公司老总觉得没什么,小公司老板差不多都这样。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9-12 16:34
arthur0430 发表于 2014-9-12 16:29 % B6 ^5 Y1 w& I2 {8 K
如果真是客户有那方面的欲望,公司肯定不会冒这种违法的风险,现在夜总会这么多,随便找一家都有这方面的 ...

9 c3 q0 Q* a- J4 C& \哈哈,这个说的在理。不过不管是劳动法,还是什么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等,公司也好,个人也罢都不要触犯法律法规啊。
作者: yaoming3    时间: 2014-9-12 16:34
cindy-zhao 发表于 2014-9-12 15:14 9 `! P# t! ]: k: y$ X: {" \4 S5 T
并不是非得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去解决问题,这样有时会适得其反。很明显,这家公司的正规度就不怎么样,真 ...
# g0 O8 t' g  g& Y6 [( v' V
英雄所见略同,我第一眼就看出楼主又上纲上线往人力资源身上揽事儿了。以为这是贴金,其实恰恰相反。对吧?
作者: dan0712    时间: 2014-9-12 17:08
什么公司啊,现在抓得这么紧,还陪客户吃饭啊,叫我看,这女孩做得对。
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9-12 17:19
你招的行政,不是商务公关,是看她漂亮叫她陪吃饭喝酒吧?我倒是支持那个女孩的拒绝,她来做行政的工作,不是来陪酒的,人家是来工作的,不是来卖笑陪酒的。同时我也支持她告你们随意开除人
3 b! v0 o% Q0 L& L2 h- B6 ~: g4 v' p- G& T( `8 K5 e9 I+ U
你们这是瞎搞,拿着行政的名义招人,完后看人漂亮就打人主意让人卖笑陪喝酒?陪酒卖笑不在她的工作范围之内,如果对方不会喝酒,喝醉了指不定会被做什么
1 {. f  ]" Z- P5 C$ [1 D0 O& r" n2 M( r" C/ n+ x
我欣赏这女孩的魄力,叫她陪酒她强烈拒绝,老子不干了,是个好姑娘!# S: h" T2 M5 M/ m  |0 X9 l

# h- _/ N3 n1 G+ r! F7 Z, B古代还有卖艺不卖身的呢,你们这是干嘛啊,要搞公关三陪招愿意干这行的,直接说是招公关,有的是放得开的女人愿意做这一行的,别犹抱琵琶半遮面,打着招行政的名义让人干着卖笑陪酒的活,那叫逼良为娼0 \5 D1 G: s6 o/ u

) s( a4 X: ~! ?" z% R就算你们被告,也是活该3 u, p9 H( C- g/ l  h5 M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4-9-15 11:27
1、工作职责中是否明确包含商务接待一块工作?2、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不胜任工作还是其他,不胜任工作的原因是什么,证据是否充足?如果工作职责中不含这一块工作,解除合同也拿不出其他理由的话,那么,你们公司应该是马上要火了。
作者: 无与伦比369    时间: 2014-9-16 16:49
其实这种事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只是因为大家都走得比较极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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