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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孕期合同到期可以不再续约吗? [打印本页]

作者: like904    时间: 2005-8-22 16:36
标题: [原创] 孕期合同到期可以不再续约吗?
我公司一员工合同于今年6月30日合同到,并提前通知她不再续约,但她以有身孕(据说是6月份怀孕的)为由不办理离职手续。请教高手,如何解决?
作者: like904    时间: 2005-8-23 09:25
标题: RE:[原创] 孕期合同到期可以不再续约吗?
另,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发)中第34条之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 S. J* J2 z3 L0 H如据此规定,这种情况是在孕期结束后合同终止,还是到哺乳期结束后终止?
作者: 三石    时间: 2005-8-23 10:59
标题: RE:[原创] 孕期合同到期可以不再续约吗?
如果其确实怀孕,那只能将合同顺延到哺乳期结束. 9 S, x. [" k: Z带她到医院检查.% [, C7 y* I+ Z2 {& D 然后做出决定.
作者: like904    时间: 2005-8-24 08:09
标题: RE:[原创] 孕期合同到期可以不再续约吗?
谢谢三石,看来进行岗位分配有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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