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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职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制定管理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2 08:37
标题: 职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制定管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按此解释,就是说,职工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顺道在商场买商品时发生交通事故,也算工伤。$ I0 a$ l; D$ V' ?! D" f
       作为HR,如何制定有效管理规定,为单位避免并减少用工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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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8-22 09:07
管水 发表于 2014-8-22 08:55
8 d4 W. a1 N8 K可以规定员工下班要先回家,不能先去买菜,不然记过处分。
( {3 T7 o  d0 S8 I1 q
管水兄,这个靠谱吗?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4-8-22 09:19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8-22 09:07 . D2 I  ~' \9 t
管水兄,这个靠谱吗?

  Y4 C" v* V# [7 f5 {" W3 [我觉得他这个问题就不靠谱啊,国家规定的已经很明确,而且上下班途中,理论上不归你企业管了啊,怎么去定制度管理?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8-22 09:22
管水 发表于 2014-8-22 09:19
/ E6 F' ^0 Y% P2 I% h7 X- d; x我觉得他这个问题就不靠谱啊,国家规定的已经很明确,而且上下班途中,理论上不归你企业管了啊,怎么去定 ...
3 n' u* D  v! h0 P" e: X
管水兄说得在理,上下班时间这个公司是没办法管控的。上下班时间员工的动向也不一定是完全固定的。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8-22 09:25
管水 发表于 2014-8-22 09:19
, p+ P7 I1 W4 T2 A0 }( j我觉得他这个问题就不靠谱啊,国家规定的已经很明确,而且上下班途中,理论上不归你企业管了啊,怎么去定 ...
4 H+ b- x9 M8 `, O7 m
但是如何因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还是值得大家思考和讨论的。
作者: 文化生产力    时间: 2014-8-22 09:26
多做顺应潮流的事,多做真正以人为本的事。
作者: fuzingzing    时间: 2014-8-22 09:37
个人觉得菜市场如果在上班地点与自己家中间,必经之地的话,如果这个路途当中出现工伤意外,是可以算做工伤的。
作者: shxhrzzh    时间: 2014-8-22 09:49
本帖最后由 shxhrzzh 于 2014-8-22 10:02 编辑
. h. b5 M6 o# |+ E
! i  h; e# i4 v, y; s; U. I% \3 N上下班途中出了工伤,公司因此会多产生一些费用,但这个时候如果只考虑公司如何避免,个人觉得欠妥。8 b2 Z9 q0 {+ |) j2 E8 C
对此HR应该做的是:
1 N) U3 b8 i8 L; c: V8 L: U1、平时做好工作检查,是否有未正常缴纳社保的情况?避免员工发生可认定工伤的事件但未缴纳社保造成全部费用由公司一方承担;
) Y5 z( o% v4 U# {2 H; u& Z! n2、有条件的可以给员工缴纳商业保险,多一份保障;. W# Z; U. V& c
3、对员工安全意识做好宣导;
  K% R; F  X7 Y( r4、真正出现工伤事件了,公司要担起应有的责任,做一个有责任的企业;而不是一味的避免或逃避,伤了员工的心,最终伤的是企业的心。
作者: 宇一子衿    时间: 2014-8-22 10:01
法律规定比较明确,制度层面企业基本上没有可操作空间,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员工减少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伤害。
作者: tonycheungchn    时间: 2014-8-22 10:10
其实,员工也不想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事故,遇到这种事儿损失最大的是员工。所以,企业没必要去规范员工上下班后的行为。但是,可以做三各方面:: |" `) d4 g1 U
1、普及交通法规、安全避险、个人安全防护(尤其是女员工)方面的知识,让员工遇到突发事件是能选择最合理损失最小的方法。
/ J5 h# v) w* p9 R2、工伤保险一定要交,而且要熟悉相应的认定、申请流程,包括时间限制、定点医院等。也要让员工熟悉,遇到意外事故,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公司相关人员,需要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司要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5 ]- m+ b% F# H" U. ^4 a, n2 }
3、可以给员工买一些商业的意外伤害保险,当员工出现意外时公司的经济损失。
作者: 超逸绝尘    时间: 2014-8-22 10:11
公司最好顺应趋势,除了工伤外,再给员工上份意外伤害保险,让员工体会到公司的温暖。
作者: billy.liang    时间: 2014-8-22 10:17
本帖最后由 billy.liang 于 2014-8-22 10:22 编辑 & w3 E  D- y' J4 U

3 e; u% K" z4 b' f高法的司法解释,是针对劳动仲裁和有关民事劳动争议案件的。: X9 W( m$ r/ I/ d9 J9 r
公司买了工伤保险,加购商业性质的团体工伤保险,就妥当了!3 I2 K; U. A: ^2 e! W4 E7 k
怎么会变成用工风险呢,要不自雇也成,就绝对没有用工风险了呀!
作者: hdfangfang    时间: 2014-8-22 10:19
我相信即使在上下班路上顺道卖菜出现了事故算工伤,那么员工也是不愿意发生的事故,公司的安全意识应该宣贯到位,在规避用工风险方面,我们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来规避风险。在一个就是设立安全奖金制度,如果一年内都不出现安全事故,机会有一定的奖金奖励,出了任何的安全事故这个奖金就没有了,为了物质的奖金,大家也会注意安全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8-22 10:27
超逸绝尘 发表于 2014-8-22 10:11 * o9 W# ^1 z( C1 U
公司最好顺应趋势,除了工伤外,再给员工上份意外伤害保险,让员工体会到公司的温暖。 ...

+ V3 f; g8 m3 P希望每家公司都能这么为员工着想。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8-22 10:31
hdfangfang 发表于 2014-8-22 10:19
' x5 a7 Q7 S4 @( Z7 H& _9 n我相信即使在上下班路上顺道卖菜出现了事故算工伤,那么员工也是不愿意发生的事故,公司的安全意识应该宣贯 ...
4 O1 Q, j7 \- w; g8 x
其实HR也是公司的员工,反过来假设作为HR的我们,如果真在下班途中顺道买菜发生工伤了,你会怎么想呢?所以公司更应当借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作者: 义果    时间: 2014-8-22 10:34
本帖最后由 义果 于 2014-8-22 10:40 编辑
8 A9 e; `  C% t$ r$ \( V* Q) J
5 m! T7 a8 d5 U' F1、规定好准确的上下班时间和加班审批制度(管好考勤);2、让员工入职时或中间有变动时登记好个人家庭住址,现住址,配偶与子女现住址信息,如不登记,不予入职或在出现事故后不认可其是属于在合理时间上下班的路线上;3、根据前面的与员工商量一个回家、回现住址、到配偶、子女住处所需要的大概时间段;4、让员工每月/日写上下班日程工作日志或工作时间安排规划(短信),并给予如同全勤奖(短信费补助)之类的奖励(做好宣导),以收到日志或归程状况信息(短信)确认是否是在上班路上或下班路上。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在其中加入上下班安全事项方面的内容),同时根据前面4条工作在日常检查和提醒。
作者: ruby0731    时间: 2014-8-22 10:57
我们是生产型企业,生产企业一般都有班车,只要班车线路合理规划,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司机招聘严格把关,交通事故带来的用工风险可以大量规避哦!
- a1 ^" a, i3 Z% Y5 s% A6 Y9 ^
2 T/ Z3 _- X& s! Q! a2 u0 R另外,便利的班车服务,相对个人开车,节能又环保,也是公司一项重要的福利哦!~
作者: 安大    时间: 2014-8-22 10:59
从人性化角度看,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员工减少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伤害。这应该是一个进步,是对员工的负责,个人以及企业都在关注,然后社区或者整个社会形成共同体,那么整体的国民素质就上来了。所以,今后的方向是将整个社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作者: hacjerry    时间: 2014-8-22 13:04
在公司与员工当中,先厘清什么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围
作者: 笑笑豆    时间: 2014-8-22 14:44
这个司法解释认定工伤的立意是好的,保护职工权益.( x: {! X4 O* l$ |" F; b
国家若做好配套制度,如关于工伤保险赔付统筹支付,或在支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上做出经济上的援助或奖励.
作者: 风似萧    时间: 2014-8-22 15:20
谁愿意发生工伤啊,下班回去去商场顺路买东西发生事故多悲催啊,却还计较成本问题,那都招住公司门口的好啦~~~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8-22 15:23
笑笑豆 发表于 2014-8-22 14:44 " x: I7 }  Q1 g( x2 R
这个司法解释认定工伤的立意是好的,保护职工权益.6 e  o/ _8 c/ Q2 @
国家若做好配套制度,如关于工伤保险赔付统筹支付,或在支 ...
, C2 \/ c" E1 m
确实,国家应当做好配套制度。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8-22 15:24
义果 发表于 2014-8-22 10:34 % r, `/ Y# s; h- a2 b
1、规定好准确的上下班时间和加班审批制度(管好考勤);2、让员工入职时或中间有变动时登记好个人家庭住址 ...
+ ~, D  h, f! |* x
这是不是有点太麻烦了。上下班要小心翼翼,想想都觉得恐怖了。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8-22 15:26
安大 发表于 2014-8-22 10:59 " a) |# ?9 r! W5 L/ {
从人性化角度看,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员工减少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伤害。这应该是一个进步,是对员工的负责 ...
! q* ^5 Z1 B0 F* K$ a% o0 H" Q' ^
如果大家都来关心和关注这件事情,相信工伤发生的概率反而会降下来。
作者: hxf731    时间: 2014-8-22 15:39
1、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
2 O& R! b" D8 @2、如条件许可,调整好公司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时间段+ Y3 @6 |0 d7 w1 \& |. ?8 h: `6 W( q. x7 W
3、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我想正常的员工,都不愿意发生工伤)4 J" j7 x  c  |- h
4、有条件可以给员工保商业的意外险,降低因员工发生工伤时给企业带来的成本
, A# E1 M" `* _5 z1 I1 S) B4 K$ V5、有条件的公司,在集中线路安排班车,重点培养司机的安全意识
作者: 宋哲人    时间: 2014-8-22 17:07
唉!谁来保证员工的利益?
作者: lovesought    时间: 2014-8-25 07:17
员工下班路上买菜也被定义为工伤,让发生意外的范围扩大了。企业最好规定好明确的时间段、上下班路上的生活服务、个人办公用品、公司行政用品购买地。唉,听着就不像话
作者: 18629390921    时间: 2014-8-25 08:58
每个人把回家路线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出规定,凡在路线以外三公里或者是五公里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出事的不算做工伤,同时规定好时限,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作者: 上官飞燕    时间: 2014-8-25 09:12
18629390921 发表于 2014-8-25 08:58 2 z2 j- l9 S+ ~5 J! E
每个人把回家路线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出规定,凡在路线以外三公里或者是五公里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出事的不 ...
7 w6 [" r) @% W1 \8 n3 F
按司法解释,不仅是个人的回家路线,配偶、父母、子女的回家路线都是必须备案登记的。
' H8 t2 L) |) V6 J! O6 q, e3 B" R看来,得调整一下“员工履历表”表啦,因为这些内容都是必须要在“员工人事档案”体现的
7 g. `; G7 ~, M8 q; P& O9 p要不然,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实际路线与登记备案的路线不一样的时候,也是不能够被认定是合理路线的吧(个人理解)2 [8 H* d* `- t$ e3 \) m' i. K' ^, F6 h

作者: baosteelql    时间: 2014-8-25 09:20
提供班车吧……
作者: 蓝色翅膀    时间: 2014-8-25 09:23
法律法规不断在完善中,能够提出些人性化修改,值得点赞。
. E* I' {$ p0 D5 N- j6 U$ m
作者: 钟钟^-^    时间: 2014-8-25 09:24
保障员工利益,挺好的,HR虽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但到个体而言,也都是“员工”,于大家都收益的政策。不过就像这条评论所言,“我相信即使在上下班路上顺道卖菜出现了事故算工伤,那么员工也是不愿意发生的事故,公司的安全意识应该宣贯到位”,加强安全教育是首位
作者: fuzingzing    时间: 2014-8-25 09:44
义果 发表于 2014-8-22 10:34 5 S: C4 J% T/ l' {
1、规定好准确的上下班时间和加班审批制度(管好考勤);2、让员工入职时或中间有变动时登记好个人家庭住址 ...
3 @5 S! Z2 K' G6 ]2 o
赞同“1、2、3”点。+ _, y* v6 ]% b0 g
对第4点不太认同。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4-8-25 10:02
个人对国家这个规定和解读还是点赞的。不管怎么说也是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作为我们HR,平时的宣传肯定是必要的。然后下班途中,不管法律如何去维护我们的权益,但是实际上我们劳动者中的一员,相信我们大家都是一样的,都不想没事找事,出点啥意外不是吗?总不至于有人想靠着这发财吧。所以,我们的初衷是一样的。意外就是意外,非人力所能控制,非主观意愿。所以,宣传做到位就可以了。也有人提到如果能有一定的物质刺激,比如,全年没有安全事故,予以奖励。这样可能就更好了。但是这样好像就把很平常的,很正常的事弄成物质刺激了,好像也有些不妥。
作者: 天天天    时间: 2014-8-25 11:15
我担心这个司法解释最终又会导致用人单位在变向替国家承担责任、人工成本的增加的结局:扩大工伤赔偿范围--增加工伤保险偿付额--加大工伤保险金使用额--提高向企业征收工伤保险比例!又跟生育保险同样的命运:企业出钱、国家落好并责任转嫁。
作者: dan0712    时间: 2014-8-25 14:16
我一个朋友下班回家乘坐地铁时被人推下地铁入口的台阶,一侧手臂和下肢多处粉碎性骨折,个人及单位申请了工伤,但最终没有批。
作者: xiao1037    时间: 2014-8-25 14:35
这个司法解释最终又会导致用人单位在变向替国家承担责任、人工成本的增加的结局:扩大工伤赔偿范围--增加工伤保险偿付额--加大工伤保险金使用额--提高向企业征收工伤保险比例!又跟生育保险同样的命运:企业出钱、国家落好并责任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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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诚实007    时间: 2014-8-25 14:46
dan0712 发表于 2014-8-25 14:16 + s' l. [5 b  t" W* v5 s
我一个朋友下班回家乘坐地铁时被人推下地铁入口的台阶,一侧手臂和下肢多处粉碎性骨折,个人及单位申请了工 ...
+ A/ A1 U; I) U, D5 q
这不是交通事故,是被人蓄意推搡造成的,推他的人起码要负民事责任
作者: 管水    时间: 2014-8-25 14:52
dan0712 发表于 2014-8-25 14:16
  J  R, m+ ^" A" u6 E我一个朋友下班回家乘坐地铁时被人推下地铁入口的台阶,一侧手臂和下肢多处粉碎性骨折,个人及单位申请了工 ...
" z7 K0 i) R( ~* u+ O; C( c
你这个本来就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是要事故才行的,你这个是被人推下去的,确实不算。
作者: beidao    时间: 2014-8-25 14:57
其实这是一件好事,给公司和其余都做了一份保障,尤其对员工个人而言;事实上没有愿意发生这些意外情况的。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8-25 16:55
天天天 发表于 2014-8-25 11:15 8 ]* m2 d9 R8 l  e. D$ m
我担心这个司法解释最终又会导致用人单位在变向替国家承担责任、人工成本的增加的结局:扩大工伤赔偿范围-- ...

9 P, F" V- Q2 |# w1 F又见02年注册的前辈
作者: bunnyhuang    时间: 2014-8-25 21:52
我们公司刚好有两个员工在拼车回去的时候遭遇车祸,不过好在人没事。现在也在跟我说申报工伤的事情!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0:31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8-22 09:25 - `4 Y- M  x+ t; o5 F# z% w8 {
但是如何因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还是值得大家思考和讨论的。 ...
; M$ h' K% G0 y3 P0 ^
“管水 发表于 2014-8-22 09:19
6 L0 W, L" U3 M* p- t我觉得他这个问题就不靠谱啊,国家规定的已经很明确,而且上下班途中,理论上不归你企业管了啊,怎么去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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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何因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还是值得大家思考和讨论的。”
& P/ P9 }9 P6 |0 r规定职工下班先回家确实不靠谱的。让企业规避用工风险,让员工避免事故伤害,还是值得我们思考和讨论的。
% g$ p" o, f7 R! g' A# s5 I* m4 l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0:34
文化生产力 发表于 2014-8-22 09:26
( R, x3 Z% E- k& C* \) ~5 v多做顺应潮流的事,多做真正以人为本的事。
" ]3 A+ u+ r6 d# a7 d! B7 E9 z
真正要做好以人为本的每一件事情,HR还需努力。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0:39
fuzingzing 发表于 2014-8-22 09:37
8 r! ^+ N/ k7 Y1 C2 e" \个人觉得菜市场如果在上班地点与自己家中间,必经之地的话,如果这个路途当中出现工伤意外,是可以算做工伤 ...

8 _' ]2 m# a# j" }- i7 B是的,可以申报工伤认定。这次高院的解释,是将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申报工伤认定条件细化了。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0:42
shxhrzzh 发表于 2014-8-22 09:49
, t: e( ]9 L- B4 L5 @% a9 s上下班途中出了工伤,公司因此会多产生一些费用,但这个时候如果只考虑公司如何避免,个人觉得欠妥。
1 s& L5 W- J- F# c' e) v对此H ...

, |1 q6 P- Z, \) h" w8 x考虑公司避免,老板就会让HR等相关部门拿出措施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这样制定的措施也会让员工避免事故伤害。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0:44
tonycheungchn 发表于 2014-8-22 10:10
% x3 b  q  R  j2 F其实,员工也不想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事故,遇到这种事儿损失最大的是员工。所以,企业没必要去规范员工上下班 ...
  i5 E. Y' l, P7 m6 A7 F
三个方面说得不错。商业保险是作为社保的一个补充,就是减少企业和员工的损失。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0:45
billy.liang 发表于 2014-8-22 10:17
) t% B8 s3 j# v  ^, O高法的司法解释,是针对劳动仲裁和有关民事劳动争议案件的。7 e& [! \! P( m; B* P; p
公司买了工伤保险,加购商业性质的团体工伤保 ...

1 [+ D2 T* h9 |( ?8 z+ [6 a+ j  K只要用工,就存在风险。
作者: shxhrzzh    时间: 2014-8-27 10:46
1235566w 发表于 2014-8-27 10:42 5 k  ^8 g( F6 z
考虑公司避免,老板就会让HR等相关部门拿出措施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这样制定的措施也会让员工 ...

' }' z7 F- H' g: X$ w出了工伤事故最大伤害的是员工,能避免那肯定是好的,但是公司如果一味想着推诿或置身事外,那如何能不伤员工心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0:46
hdfangfang 发表于 2014-8-22 10:19
/ A: U- D7 L6 C* k3 U4 U4 ]我相信即使在上下班路上顺道卖菜出现了事故算工伤,那么员工也是不愿意发生的事故,公司的安全意识应该宣贯 ...

9 h  x1 ?& G5 r3 x安全奖,这个主意不错。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0:48
义果 发表于 2014-8-22 10:34 ' s$ X! K" j' H9 w
1、规定好准确的上下班时间和加班审批制度(管好考勤);2、让员工入职时或中间有变动时登记好个人家庭住址 ...

8 N+ D- H( q2 I说得很详细了!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0:51
ruby0731 发表于 2014-8-22 10:57
+ @! Z# e: a: H1 z1 j我们是生产型企业,生产企业一般都有班车,只要班车线路合理规划,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司机招聘严格把关,交 ...
0 h6 u  T9 O4 e( Y  a
企业有厂车当然好,但每一位员工从家里出来会到企业规定的乘车点,那么,这一段路程呢?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0:53
hacjerry 发表于 2014-8-22 13:04 ( m, q# D0 h: r7 h; w
在公司与员工当中,先厘清什么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围
+ Z8 d; Z2 S$ R6 }& j
作为工伤认定,当然合法是前提。企业与员工,可论合理与合情。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0:55
笑笑豆 发表于 2014-8-22 14:44
4 ?. ?# o  _; W& e$ b% c这个司法解释认定工伤的立意是好的,保护职工权益.
1 f( Y. Z2 c1 x5 {4 T7 j国家若做好配套制度,如关于工伤保险赔付统筹支付,或在支 ...

7 ]4 Z2 M6 R6 A. @, |& P职工发生工伤,社保与企业就是要共同承担。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0:59
风似萧 发表于 2014-8-22 15:20 % P- _( ]8 l2 i/ h
谁愿意发生工伤啊,下班回去去商场顺路买东西发生事故多悲催啊,却还计较成本问题,那都招住公司门口的好啦 ...

, }  \  E# n8 v发生工伤,企业与员工谁都不愿意。但企业一方面要缴纳税收,另一方还得承担用工责任。如你是老板,该如何去做呢?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1:01
宋哲人 发表于 2014-8-22 17:07
+ X2 m5 q, r. E* v唉!谁来保证员工的利益?
  h  V+ `- D% k! }( `
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己保护好。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1:02
lovesought 发表于 2014-8-25 07:17 / ]" b/ L+ m0 G0 `6 m+ _4 j- M  N
员工下班路上买菜也被定义为工伤,让发生意外的范围扩大了。企业最好规定好明确的时间段、上下班路上的生活 ...

! B$ M: R2 K- j' V是啊,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规定。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1:04
18629390921 发表于 2014-8-25 08:58
& Y8 B8 }" i7 ^: x8 f每个人把回家路线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出规定,凡在路线以外三公里或者是五公里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出事的不 ...

2 u3 X' n, Q) b. j" _' r, X这个规定似乎不怎么好操作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8-27 11:05
1235566w 发表于 2014-8-27 10:31
) I1 A, |1 J. p, ?“管水 发表于 2014-8-22 09:19 2 Z4 `% e. b( I1 O) z8 o
我觉得他这个问题就不靠谱啊,国家规定的已经很明确,而且上下班途中, ...
0 M( c4 m& f1 `$ q3 ~3 [7 H6 i- h
哈哈,谢谢指点,让员工避免工伤事故伤害,还是值得我们思考和讨论的。
作者: 1235566w    时间: 2014-8-27 11:12
shxhrzzh 发表于 2014-8-27 10:46 ( D+ ^7 y0 r; o! v
出了工伤事故最大伤害的是员工,能避免那肯定是好的,但是公司如果一味想着推诿或置身事外,那如何能不伤 ...

: ]/ m0 l1 ?4 \- A/ ^. Z只要是工伤且认定了。企业一味推卸,也就不行了。
作者: 18629390921    时间: 2014-8-27 15:55
1235566w 发表于 2014-8-27 11:04 , o6 r- p1 }+ W1 Z
这个规定似乎不怎么好操作

0 ~- H1 f. S6 w& Y  P5 A5 g全配上家属楼,班车送到家,然后下车就不算工伤
作者: 风似萧    时间: 2014-8-27 16:14
1235566w 发表于 2014-8-27 10:59
5 r6 o# W% Z1 S" X- ?! c2 w' S发生工伤,企业与员工谁都不愿意。但企业一方面要缴纳税收,另一方还得承担用工责任。如你是老板,该如何 ...
2 C# Y# B8 K1 ]4 y
创造更多的收益,给员工更好的福利,这才是人性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员工身上都不舍得花钱的公司我也是不会去服务的。
作者: hdfangfang    时间: 2014-8-28 10:05
1235566w 发表于 2014-8-27 10:46 ' ~& H/ q* K! r& c, I1 `5 l" p
安全奖,这个主意不错。

: G, `# w" A% Z' p- O谢谢,这个是可以操作的
作者: 银牛    时间: 2014-9-4 10:34
法规已经明确规定了,企业还制定什么制度,就按法规就行了。公司制度越细,员工越较真。1 u! |4 l$ d5 W, t" [6 y
关键是要买好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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