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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员工辞职不提前30天,迅速离岗的处理与防范 [打印本页]

作者: 猫猫雨    时间: 2014-8-22 13:36
标题: 关于员工辞职不提前30天,迅速离岗的处理与防范
本帖最后由 spcchenyue 于 2014-8-22 15:3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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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遇到这样的员工,辞职不提前30天,说走就走。虽然已在入职的时候包括制度中写明辞职的流程,但是真正遇到这样的员工,不知道大家是怎么处理的。
1 u" p! M  v1 H3 O( @       首先,扣罚工资是不合法的;其次算成旷工公司辞退,但是结果还是支付其工资,员工离职,有些员工满不在乎;再者,如果在入职时就签订协议,员工如果不按离职流程办理辞职,最终将以一定数额的工资当做给公司的赔偿,不知道员工签字了是否就合法?) x- c5 }$ U8 b+ M+ n7 q/ K
       如果没有任何惩戒其他员工会纷纷效仿。请教大家你们公司都是怎么处理的。或者说有没有什么好的方式可以起到震慑的作用。, `, a9 h0 n' {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8-22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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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
8 f) E7 ^" J$ N& ]: T' ?% _, I1.是人员招聘的问题;: q( ^) ?) a* `" K* ^, Y/ l: _
2.员工培训的问题;! h. P3 Q0 J7 j; U+ F2 @$ x9 L
3.是离职流程的规范问题;6 E3 o# v9 y( E/ J; ]) z1 h
4.要弄清楚说走就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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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招聘人时应该要做好把关;
4 F1 }+ |& X% T* u. I1 g6 L! r2.员工入职培训,公司文化影响等都应该加入员工职业道德和操守等内容;; h  g. I) Z8 P1 [
3.离职都是需要交接的,工作没有交接清楚,是发不了工资的;& r8 w2 j7 Z7 O7 ~  o& o( j9 c
4.员工为什么说走就走这个要反思是哪个地方出了问题。; `; \, b8 m* M, y! }
$ }% J( R" Q& y$ ?

作者: 超逸绝尘    时间: 2014-8-26 16:59
其实这种员工还是少数,除了公司让大家非常失望除外。一个人的价值观和空杯心态是先天的,入职的时候公司会对员工进行评估,招收的肯定是公司需要的,并能接收公司价值观的员工,出现这种事件不要在员工个体上找原因,静下心来看公司出了什么问题,团队出了什么问题,不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见招拆招。
作者: dxqhn    时间: 2014-8-26 17:10
入职的时候公司会对员工进行评估,招收的肯定是公司需要的,并能接收公司价值观的员工,出现这种事件不要在员工个体上找原因,静下心来看公司出了什么问题,团队出了什么问题,不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见招拆招。
作者: 天天向上大斌    时间: 2014-8-26 18:15
这种员工没必要卡着不让走,产生不了正能量
作者: 碧溪金沙    时间: 2014-8-27 07:57
员工没有按规定时间办理离职手续,提前离职,要缴纳岗位空缺损失费.
作者: caixu1116    时间: 2014-8-27 08:29
我认为可以规范岗位交接流程,并在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其他协议里面列明如果快速离职未做好工作交接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赔偿,这样其实是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跟罚款(扣工资)不是一回事。
作者: rainytao    时间: 2014-8-27 08:33
这确实是个很普遍的问题,我们目前的操作比较活泛,首先要看这个员工的离职原因,若是特别紧急的情况,比如,亲人突然病逝等,若情况属实,我们是可以让其即辞即走的;其次,我们也看这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若平时表现很好,我们会层层进行挽留,了解其辞职原因,看是否有争取留下来的可能,若无可能,就会和其沟通,待招到合适的人之后,再离职,一般平时表现好的员工,都会同意,或是留有一段时间给我们补人的,若是工作表现不好我们就另当别论了,首先,是给他讲明辞职的规定和要求,若其态度好,我们还可以宽松些,不然,我们会严格把关,并在工作中严格要求,做到不到位的地方,该罚的罚,也不会让他出工不出力。最后,我们也看这个离职人员的离职是否会给部门的运作带来影响,是否是关键岗位,若是关键岗位,那我们还是要严格按照离职程序,做好工作交接和其它工作的。
作者: 蓝色蜻蜓    时间: 2014-8-27 08:44
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企业不是扣罚工资,而是劳动法规定的,在未办好规定的离职手续前,工资可以暂不发放,办好手续再结算工资。30天未到期,企业是有权不予办理离职手续的。另外,企业得找自身原因,内部出什么问题了?应该好好改善。
作者: hxf731    时间: 2014-8-27 08:50
这种人员公司肯定会遇到9 R% h7 n1 ]8 H
那么,可以书面通知到员工,因其未到公司办理正常的离职手续,将其工资改为现金) y, `  q  X* ?; J. \6 T: p/ Q
请她于XXXX年XX日XX月到公司来领取其本人工资,届时要求其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
作者: fuzingzing    时间: 2014-8-27 09:01
如果找到合适的人交接,如交接完了,可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没有必要等到30天才办。
作者: 浅浅微蓝    时间: 2014-8-27 09:23
前段时间听了一堂人力资源公开课,主讲老师也讲到了这个问题,他的建议是劳动者有履行正常离职程序的义务,当劳动者履行完离职义务后,方可发放离职薪资。否则可以暂时不发放。可以把这一点说明放进公司的《员工手册》中。
作者: luckymm    时间: 2014-8-27 17:43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8-22 15:45 " l: d, N( K: B' S& `
个人认为:
; p1 ^" O8 R3 e5 H& B1.是人员招聘的问题;. t2 v* c* Q# `, e1 D" W
2.员工培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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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出现了这种情况,好难解决啊。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8-27 17:54
luckymm 发表于 2014-8-27 17:43 $ s" Z  l. E0 U, z
我们公司出现了这种情况,好难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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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难的问题都有办法解决的。要相信方法总比问题多。
作者: 馨儿宝贝8    时间: 2014-9-1 09:37
1、是看岗位的重要程度;2、最后一个月工资以现金方式发放
作者: ceylon    时间: 2014-9-5 11:50
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0 K# J7 E9 E- A! v! w! c
1、《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b6 c* Q3 u: C7 Q2 ^! t6 {+ w2 e1 ~   企业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因为员工未按30天的约束离职给企业造成了多少损失,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赔偿,暂扣工资当然是可以的,工资不够员工要另行支付。
, I; H3 F) `; r   但是,这一点对企业要求比较高,这涉及到企业制度、人力成本、工作边界和效用等问题。# i; ?+ C; B* d- y! R' k8 s
2、除去法律问题外,这是一个沟通问题,前面很多朋友都讲的很好,如果留不住,至少把交接做好,与人方便比较好,不必太官僚主义。
作者: 端端一号    时间: 2014-9-6 10:42
遇到好领导就好了
作者: shuiguolanzi    时间: 2014-11-10 10:02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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