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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系统转发] 面试中一位HR manager给我们这些应聘者出的考题,大家可以帮忙解答一下 ... [打印本页]

作者: chinahrd    时间: 2012-3-5 17:52
试题类型:案例解析

小张2007年8月1日与一家软件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于2010年7月31日到期,公司没有与小张续签劳动合同。小刚与往常一样按时到该公司上班,薪资福利也与往常一样。但是,2011年7月31日,该软件公司给小张发出通知,与小张接触劳动合同,原因是小张近期业绩非常不好,没有达到公司于其规定的绩效目标。如果你是小张,该如何处理该问题?

 

我的回答:

首先,小张业绩不好,不能成为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公司应该给予他一定的相关技能培训或者学习辅助等。

其次,如果公司想方设法与小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小张应该:

1、要求公司于小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给小张发放自2011年6月1日之2011年5月31日的双倍工资;

3、要求公司发放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赔偿小张一个月的带通知金;

……………………

我目前只能想到这些了。

作者: corsairs    时间: 2012-3-5 17:52
公司由于1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张已经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了,首先应该补偿11个月的工资,其次根据这种上诉公司说法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走固定的法律流程
作者: 吾桐丹    时间: 2012-3-6 09:51
请教楼上,这11个月的补偿金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谢谢
作者: newgan    时间: 2012-3-6 20:48
第三条没看明白。。。打错字了吧。
我觉得双倍工资不会被支持。。。
作者: 天天惠晴    时间: 2012-3-6 21:40
第三条是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所在单位的年限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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