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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样的公司我应该还要呆下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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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ost珍珍
时间:
2014-9-18 09:47
标题:
这样的公司我应该还要呆下去么!
公司不交税,有试用期员工合同没签辞职还非要一个月!人事经理是要把公司推到坑里去么!!!
作者:
spcchenyue
时间:
2014-9-18 12:00
楼主难道不知道试用期员工离职提前三天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的规定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公司不交税,跟人事经理有什么联系?
作者:
cf0x02lj
时间:
2014-9-19 10:42
个税吧~~~~~~~~~~~~~~~~~~~~
作者:
njmj518
时间:
2014-9-25 21:16
违反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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